《哑巴》
小时候,有一个人叫“X家哑巴”,常被大人拿来唬我们。调皮捣蛋以哭要挟,满地打滚的孩子,只要一听“X家哑巴来了!”吓得立即乖顺听话了。
“X家哑巴”有一点憨,生活能够自理,能做一点活。他有一个弟弟,父母亡得早,哥俩能够成人,都是依靠亲友邻居接济。哑巴是他们家的“常任樵夫”,供应烧火做饭的柴。
X家哑巴住在另一个村,却总是到我们村的树林里来拾柴。那时候,我们看见他总是衣衫褴褛,常年赤脚,有时光着头,有时戴一顶棉花绽露、棉布朽碎褪色的棉帽,有时戴一顶没有帽檐洗褪色的单帽。走在路上步态蹒跚。见到人便双手比划,嘴里咿咿呀呀地发声,算是打招呼,介绍自己的来因去向。
他的这个样子,会让多数小孩子,产生一种莫名的异样感,加上成人时常欲达另类目的进行的负面渲染,让“X家哑巴”这个名字,变成了小孩心目中一个可怕字眼。对于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也是如此。
有一天,父母出工去了,只剩我们小孩看门,X家哑巴却来到了我们家门口。
肩负看家的责任,我们无处可逃。只好战战兢兢地呆立在院坝里,准备见机行事。X家哑巴,依旧是衣衫褴褛,赤着双脚。双脚掌因长期赤行,变得异常宽大厚实,脚趾散开,脚趾间隙清晰可见,间隙间皲裂密布,有的都破损流血了。他咿咿呀呀地发声,双手不住地比划,时而指向自己的双脚,表情很痛苦。
我们明白了,他脚痛。我奔去厨房踩着板凳登上案板,跪在案板上,从蒸笼里摸到了几个洋芋,半个玉米刀片子,拿来给他吃。趁他“放松警惕”,我们火速撕了几根旧布条,扯了几段羊毛线,从衣裳缝里翻出几粒“布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他流血的脚给包扎了。
X家哑巴吃完洋芋和刀片子,看到包起来的脚,居然笑了起来。他三步一回头地走了,嘴里咿咿呀呀的发声,双手不停地比划着我们不明白的手势。看着他走远,我们才心有余悸地互相询问:“刚刚要是他突然把我们当中一个捉住,我们是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后怕的那段时间,X家哑巴一直不曾出现。在我们就快忘记这件事的时候,他却再次出现在了我家门口。不巧得很,大人们又出工去了,还是我们小孩在看家。他依旧衣衫褴褛,赤脚蹒跚而行,脚伤似乎好了,依旧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不同的是手没有比划,他的双手一直提着衣衫的前襟,近前时,他的一只手伸进衣襟拿出了一个黄澄澄的大梨子,憨笑着朝我们递过来。
我们如释重负。好大几个梨子,都是给我们的,又香又甜。幸福实在来得突然。我们也翻出蒸笼里仅有的食物回馈他,皆大欢喜。
我离家求学以后,就再没有见过X家哑巴。后来回到家乡,四处游走也没有邂逅他的身影,也无处打听,心中想:或许是过世了吧。毕竟那么苦,又过了这么多年。
今年春节在县城和亲友聚会,闲聊中却得知“X家哑巴”还活着,就在县城的福利院。三十多年了啊!
我当即决定去看望他。
早晨饭罢,带了一点小礼物,我携妻同往,去看望“X家哑巴”。想着曾经衣衫褴褛、饥寒交迫,半夜三更还背着柴捆,鬼影一样在路上赤脚蹒跚的他还活着;想着曾经良善见悯、无良戏乐的他还活着,想着他那憨傻卑微的皮囊之下,却一直葆有一颗至真至纯的心,我百感交集。
一路辗转,从福利院一直找到县医院,我终于见到他,也终于相信,躺在病床上这个须发花白的老人,就是当年的“X家哑巴”。现在的他和任何一个同龄老人没有什么区别,这彻底颠覆了我记忆深处那个形象。
遗憾的是“X家哑巴”并没有认出我来,这其实在意料之中。但是能够确认他还活着,并且活得出乎我意料的好,就很好了。
去福利院访“X家哑巴”的时候,有好多他的“伙伴”,好奇地打量着我们,眼里充满了期待,那是渴望被社会、被他人关怀的眼神。从福利院出来,我真后悔没有给他们每个人准备一件小小的礼物。
乐于积德行善的人们,无数巨额的财富与其化作“头香”、化作“功德”,弗如抽出一点点,给这些鳏寡孤独的人买一块蛋糕,添一双换洗的鞋袜,可好?
《周老头》
周老头是个过客。过客者,外来人也。
周老头一样,进山讨生活的人,不在少数。那个年代,他们都还年轻,我们还没出生。他们人人都有一样讨生活的技艺。周老头会凿石磨,无论大小,不在话下。人们尊这样有技艺、上了点岁数的外来汉做:爸爸。周老头就是大家的“周爸爸”。我们懂事,村头路尾,就叫他:周爷爷。
周爷爷,裹一截灰黑的短帕在头,腰带束长衫,绑腿春冬不离,一缕山羊小胡子,看上去已经是本地人的外表。只有一口不能变更的外地乡音,暴露着他还是过客。
周爷爷,这个周老头,上了岁数,也没找个周奶奶,一直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日子却也过的洒脱。大集体,他比多数家室家庭,过得滋润。
周老头在村里搬了几次住处,最后搬到了隔我家一条小河的旧房子,那户人家为了奔更好的日子,去了山上。
与我家做了邻居,出门归家,周老头总要来我家打一头。有时我们在烤火,有时我们在吃饭。被我们招呼,和我们烤一阵火,摆谈摆谈;添副碗筷,和我们吸溜吸溜粗茶淡饭,都不怎么客气。有时是求父亲磨磨刀,正正锯。
他常常过来,我们也常常过去,特别是我们小孩。大集体里,父母、兄长总是早出晚归的,不在这匹山的顶上,就在那面坡的高处,弟弟是跟屁虫。我放学拢屋,骨瘦如柴的猪支在圈门上凄楚地嚎叫,一个人也没有。冰锅冷灶,肚子却饿的慌。扔了书包,奔过桥去,总正赶上周老头一人热腾腾地吃饭。酸汤,玉米粑粑馍,刚上桌。他一声呼,我就狼吞虎咽。美味啊!
吃饱再回,不慌不忙地做作业,做家务。
人总会鬼使神差地犯浑。一个下午,我又欲去蹭饭,却没有见着往常的运气。门开着,周老头不在,冰锅冷灶的。看着厨房里矮矮吊着、随风摇摆的灯泡,我忽想起自然课上老师讲的放大镜的原理。摘了灯泡在外墙上磕掉金属,去锅里盛了水,映着对联试验,果然放大了不少!再去往常吃饭的堂屋里溜达,瞥桌上一把带皮鞘的杀猪刀,揣着就飞回家去。
猛醒时,惶恐无措,急将杀猪刀在火塘木墩后藏了身。
我还没起床的时候,周老头已在堂屋里求父亲,去坎上人家问问杀猪刀。还有,夜间拉了几次开关,还是黑灯瞎火的,伸手去摸,灯泡都没了!老头说,那家小孩淘气。
父亲颠颠地去了,却悻悻地归来。邻家小孩受了家长的责打,喊冤叫苦的挺惨。
我囫囵吞了几口早饭,心虚地从父母身后绕过,溜出了门。夜间,真相已经大白。杀猪刀从木墩后被找到,归还了周老头。摘掉的灯泡,父亲已经替周老头换上。周老头一再地替我求情,亦无济于事。别着门栓的堂屋里,,是父母大半夜的“男女双打”,我却成了那只乒乓球。
自己的错,不能记恨别人。周老头,还是周爷爷。他依旧来,我们依旧去。
一段时间,周老头去了山林,散放他的猪仔。一个黄昏,他却被打猎的父亲背下山来。
他病了,病的很重。躺在小河对面的屋子里,被队里派去的人轮流照顾。弥留之际,他把他珍爱的那把杀猪刀,赠予了父亲。
队里给周老头办的后事。
他的坟,在小河边上,挨着同他一起进山来讨生活的鲁老头。今年村里爆发特大山洪,他俩的坟和骨骸,都被冲进了大河,汇进大江。或许,他们已经借此回归了他们的故里。
《小桥》
上小学的路上有一个磨坊,冲了水车的水从磨坊下流出来,沿主人厨房的墙根流回小河。这上面有一座小木桥。我上学的路就在小桥边上。
白天,学校里的孩子都以饿了有吃的为骄傲,无论是芋头还是玉米。我家一年四季常有断炊借粮的时候,没有多余的芋头或馍让我带去学校。
记不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早上,我上学经过那座小桥,磨坊的老太太,都“恰巧”从厨房出来,走过小木桥,手里拿着一块玉米粑粑。递过来说:“娃娃,拿去做打间”。
别的孩子吃东西的时候,我便不再空咽着口水。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磨坊已经被老太太的儿子改建成了纯粹的住宅,不再有潺潺的溪水流过,不再有小木桥,亦不再有富于节奏感的打箩筛面的“叮咚”声响回荡在村子的上空,。老太太也于多年前因家庭纠纷,上吊去世。
无论走到哪里,每每身旁有“磨坊”、“水”、“桥”、“老太太”等字眼出现,总会勾起我这个曾经的记忆:磨坊……小桥……流水……老太太……玉米粑粑……。
《山沟牧羊插曲》
那时我还住在爷爷奶奶家。
一个下午,清点牧归的羊群,似乎少了一对母子。带着羊羔的母羊,为了等待脚力不硬劲的孩子,掉队甚至迷失羊群的去向都是常有的事情。
一只母羊,还将生产更多的羊羔,每一只羊羔,又有着一只大肥羊的未来,如果丢失,损失便是不可估量的。
爷爷奶奶下定决心去循着羊群走过的山林寻找那一对母子。趁着我星期天,让我也跟着去。爷爷奶奶认为小娃眼尖耳灵,有助于发现两只羊的踪迹。
第二日天没亮,爷爷就起来熬了早茶,蒸熟了芋头、馍馍之类的食物,我们吃饱喝足,又携带了不少干粮和水,打着手电,就出发了。
在山林里钻了几趟,又在一个山洞里补了一阵瞌睡,天边才出现了一丝光亮。这时,我们才在山洞的地面上发现了一些新鲜的羊粪,大羊小羊的都有。这母子俩前一晚可能就在这里过夜。也许就在附近能找到。
我体力不支,爷爷奶奶叫我下到山沟里去等,他俩继续去找。
我到山沟,太阳已经出来。一个姑娘和一个小男孩赶着一群羊从山口进来。到了跟前我认出是我的小学同学阿秀,小男孩是她的弟弟。 姐弟俩将羊赶上了山坡,就和我在山沟玩耍。
阿秀在村里长相是出众的。村里的七姑八姨逗自家侄儿都会说:“听我的话,将来给你去说阿秀”。
我和阿秀同读一个班,见不少小男生都抢着帮阿秀做这做那。抢不着事做的弱势男生,就惹恼阿秀骂他们,感觉还是美滋滋的。
其实,在阿秀和我都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就到过她的家里,还跟她一起玩过。那时我常跟着奶奶或爷爷去放集体的羊。跟爷爷放羊的那天,爷爷就把羊赶到阿秀家附近的山林里,带着我去阿秀家的院坝里耍。爷爷和阿秀的奶奶一边咂吧叶子烟,一边摆龙门阵。间隔一会,爷爷就喊我:“去看看羊,到哪儿了?”
我就应一声:“羊还在那呢”。实际上我那时还昏头昏脑的,羊在哪里根本不知道,也不知朝哪个方向看,只顾跟和我年纪相仿的阿秀在她家房前屋后追着跑,玩泥巴,扔石子。
傍晚的时候,爷爷问我:“羊呢?”我便傻了眼。然后,我们爷孙俩才忙忙慌慌的四处去寻羊。有时,羊群已经自己回到了羊圈;有时,羊群还在庄稼地里大快朵颐……
这次在山沟里再碰到阿秀,我们已经不太拘束。我们采花,向小河里扔石子,我端着一块石板装模作样地“作画”——画阿秀的模样……我采的花阿秀总要抢去插在头上;我装模作样地作画,阿秀就把我比喻成村里刚刚放映过的一部电影里的“画家”,我就把她比喻成电影里的那个白梅姑娘。她不好意思地打我,我就抓住她的手不松开。阿秀的弟弟看见我在“欺负”她的姐姐,寻起一块石头就来砸我。阿秀拦住她的弟弟,抢下石头扔进河里,对她的弟弟说:“阿弟,你砸我都可以,不能砸二哥!”
太阳下山的时候,爷爷牵着大羊,奶奶怀抱着小羊,从山林里出来了。我跟着爷爷奶奶,边走边回头地离开了山沟。
阿秀姐弟俩一边唤着羊,一边往石头上放盐喂羊。阿秀不时地站直了身子,怔怔地也在朝我张望。
《班主任》
小学毕业,我离开村子,到区中学上初一。
学校只有初中。初一年级也只有三个班,我被分在了二班。
二班的班主任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今年刚从师专毕业。我们十三、四岁,他十八、九岁,差距不大。他当班主任,还兼任我们的语文老师。开班会、教学之余,免不了和我们狂狂打打。班里最大个的男生女生,几乎都和他一般高。
他课余喜欢穿一身短裤叉和背心的装束在学校的操场上打篮球,即使一人玩,也打的有模有样。还不太开放的学校,有人便看着他光溜溜的臂膀和腿,咕咕的偷笑。
除了爱好篮球,班主任还喜欢文学。他发现我写的作文不赖,便常常拿来念给全班同学听。有时还推荐到学校的黑板周报上去。有一次学校举行写作文比赛,我拿了名次,他对我更刮目相看了。
班主任让我做了语文科代表,兼任副班长,在晚间的自习课上,常常叫我大声地念报纸新闻或他找来的名篇好词给班里同学们听。看我经济不宽裕,他就向学校给我申请了最高标额的助学金,一个月五块。学校食堂的素菜五分就能吃到,五块钱真不是一个小数目。
班主任的妈妈来看儿子,他将我叫去,让他的妈妈认识。看来我是他引以为荣的学生了。
班主任有一个与我们年纪相仿的弟弟,也在二班读书,做着他的学生。但是因为成绩不理想,偶尔还调皮,总惹他生气,兄弟俩常在教室里纷争得呜呼喧天的。
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班主任叫我到他的宿舍,指着一书架的书说:“你要看什么,随便选”。然后留我在他的宿舍,自己却出门去了。在上晚自习之前,我就坐在他的书架下,看我感兴趣的各种书。
初一第二学期开学,校长通知初一年级推荐一名成绩优秀的学生,去参加全县的选拔考试。州政府准备挑选50名优秀生送去成都重点培养。
可能是班主任的努力举荐,我们学校唯一的这个名额,最终给了我。我代表我的学校,去参加了县城的选拔考试,并且胜出了。
看着录取通知,班主任脸上高兴又不舍的样子。最后,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好努力吧!”
离开学校之前,他把我叫去宿舍,煮了大大一碗面条,面条上小山似一堆猪肥肉,让我吃完才走。这是班主任为我践行的一餐饭。
我开始了我新的人生旅程。班主任做了几年的语文老师,后来从了政,也开始了他的人生新旅程。
《售票员》
街灯已经亮起来,街上的人逐渐稀少。车站的大厅里坐着几桌人,正在吃晚饭。给站上劈柴的哑巴收了工,也端了一大碗面条,在众人的逗乐声里咿咿呀呀地比划着,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面条。
售票大厅被车站的人改造了一下,售票的同时,可以兼顾经营餐饮。买了票暂时不走的,就可以在楼上开一间房,然后在楼下吃饭。
我从成都放寒假回来,客车到站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县城隔着村子还有四十公里要坐短途客车,八公里要步行。今天无论怎么也走不成了。
以往与我一同回县城的赵姓同学,这次有事情没回来。
他同我回家的时候,到了县城,他再步行几公里就到家了。所以,他总是把自己兜里还剩的所有零碎钞票都掏出来给我。我就用他接济的这些钱,可以再买一张短途车票,回到家里。
我去售票窗口向售票员请求“借一张”车票。这可能是他从业多年从窗口听到的最让他惊讶的话。他认真地再次从头到脚将我打量了一遍,便问我的身份经历。我如实相告。售票员念及我是他的同乡,直接扯了一张第二天早上的短途车票给我。他让我等等,说他要急着去参加一个婚礼,很快就回来,再给我找个住处。
我就到车站外的石阶上坐下来,等他。
天上的星星渐渐看得清晰,街上的门店一个接一个的拉下了钢皮卷帘,我身后的售票厅兼餐馆已经闭上了门扇,打了烊,服务员从后门离开了。
摸着兜里的车票。我落寞中又感觉到了一阵坦然。熬过了今晚,明天就到家了。
街边的窗户一个接一个的由亮变黑,路灯也间隔着熄了一些。冬天水量小,电站发不出充裕的电,这是出于节约。
腊月的县城已经不太寒冷,裹紧了上衣,困倦便开始占据上风,我昏昏欲睡。一个人从街那头踢踏着杂乱的步伐向这边而来。身后的路灯将他细细长长的影子提前甩到了这头。那人便撵着他的影子走。人影到了跟前,发出惊讶的叫声:“你还在这儿呀!”原来是售票员回来了。我苦笑着没有出声。
售票员象喝了不少,醉醺醺的。
他双脚互抢着道地在前面走着,带着我来到车站楼上。他大声喊开了值班室的门,服务员披着军大衣、趿着棉鞋站在门里,一脸疑惑。售票员呼着她去给我打开了一个空房间。他又扶着墙壁蹭到楼下,用一串钥匙轮着试探打开了车站餐馆的后门,去厨里的大蒸笼里摸了几个冷包子,捉住我的手交给我,嘱咐我合着宾馆的开水快吃,吃了就早点休息,明天好赶车。
他还想说点什么,却被几个找来的依旧是醉醺醺的男人吆五喝六地又拉走了。
《穿绿色毛衣的女孩》
学校会议室的后廊上,常常有一个穿绿色毛衣的女孩,在那里来来回回地走动,手里拿着一本书。她是在默记书里的知识。高三了,学生们都紧张起来。课程已经教授完,现在是复习的阶段。课堂以外的时间,学生们都拿了书本,走出教室,自己寻找一处安静的角落,一遍又一遍地记忆老师标注过的重点,这些都可能出现在高考的试卷里。
那女孩长得不赖,平素总是发出甜甜的声音。班里许多的男孩子,都暗暗地喜欢上了她。
每次看她拿着书本去了那条后廊,有几个男生,便拿着书本,有意去经过那条后廊,制造一下与她“偶遇”的机会。
那条后廊很窄,两个人相遇,只能相互侧身才能让过。
我没有勇气去有意制造“偶遇”,她去哪里,我只会去离她更远的角落呆着。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和一个男生打闹,我被他追撵得慌不择路,一溜烟地往后廊跑去。到了后廊一头,我才忽然想到这里是她的专属领地,想要退回,已经被她看到,来不及了。她正在这里,手里拿着书本,慢慢地从走廊那头过来。绿色的毛衣,紧身的长裤。星期天有点闲暇,她洗了头发,还没及梳理,半湿半干地散披在身后。她慢悠悠地过来,我战战兢兢地过去——在走廊的中间,终于遇上了。
可能我太紧张,引得她也紧张起来,在我们侧身互让的一刹那,我看到她的脸泛着红晕,呼哧呼哧的呼吸声都听得见。我的鼻子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不知道是香水还是女孩的体香。与她同学这么久,我第一次这么近这么清晰地看到了她的:眉毛、眼睛、鼻子、耳朵、嘴唇,还发现了胸脯上、绿毛衣下两团微微的隆起!
她情不自禁地“咹”了一声,这是惊讶或是疑问的叹词。
我其实紧张得一句话也没有说,只对她笑了一下,抽过身子,窜出走廊,飞也似地跑了回来。追撵我的同学从另一头来截我,迎面见我这等架势,,反被吓得翻身就逃了。
披肩发,绿毛衣,紧身裤……就这样胶片显影似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叫我心神不宁了数年,记忆到了现在。
《陌生人》
我站在桥上,底下是几乎看不到流动的河。这个地儿是这个城市大家都熟知的地方。但是这会儿没啥人,有经过的,也是匆匆而过,忙着自己的事。有不太忙的,还有时间和注意力,看着我,一脸的疑惑。或者怯怯的样子。对于不理解的东西,人们惯常是害怕的。少年时放羊,我从几只羊的眼睛里也看到过这样的情绪:向我这边怯怯地看,若突然感觉危险发生,蹦地一下,便弹开身子去了。
今天这样怯怯看着我的,并没有弹开,看一阵,也走开了。疑惑的,看一阵,也走开了。无论怎样,人们都不再感兴趣。或者忙于生计,无暇顾及。
许多年的困苦,今天似乎集中爆发了,也没人阻拦我。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孤独的。即使表面有人在与我谈话,在与我交流,在谈着人生,在谈着大道理。我却还是孤独着。没人走进我的心里,也没人有那水平走进我的心里。漂亮的,富有的,感觉良好的,自以为是的,都快乐着,快乐着他们认为本该快乐的资本。
我却很迷茫,找不到一根稻草。别人引以为快乐的,我看着并没有可快乐的地方。也许,他们一直就没有架通那根桥梁,那根可以让我认可的桥梁;我自己的也找不到突破出去的窗口。世界还是关着的。眼睛看着到处都亮着,都闪闪发光,都美丽炫目,可是,我的心里还是一片黑暗。
没有爱,从外边来打破;我自己又没实力从里面冲出。
我看着桥下的水,黑汪汪的,似乎通往某个解脱的世界。我想去看看。
我坐上了桥的栏杆。有人在旁边催促:“快点呀!别犹豫!”我想这是我的一个决策,得想得清清楚楚,才没有后悔。
继续将我认知的世界,至少是我看到过的世界想了一遍,看看还有没有值得我驻留下来的一丝,哪怕是一只猫,或一只狗。如果还有一只狗在向我摇着尾巴,或一只猫在喵喵叫着,用爪子挠着我的手臂,我也会为它们面对这不想再面对的世界。
想来想去,狗儿已经卖了,猫儿好象根本就没存在过。至于人,眼前还是那些漂亮的、富有的、光鲜的、得意的、嚎叫的,也是冰冷入骨的一群,在眼前嘈杂喧嚣着......
就这样吧,我不想再看到!
我将重心一点点移向前,同时双手放开了栏杆。闭上了眼睛。等着自由落下的到来。
落下的一刻,却有一双手臂将我拽翻在了桥面上!
睁眼看,是一个年轻人。头发应该很久没梳了,灰色的夹克外套也应该很久没洗了,有一些污渍密布在上面。黑色的裤子,也是陈旧的。脚上一双布鞋。
“你在干嘛?”他问我,焦虑中夹带着生气。
“生活太苦了!”我说。
“没有过不去的坎!”他说。
“哎.....” ,我长叹一声,无言以对。
他扶起我,抓着我的一只手臂,朝桥的一头走。生怕我一下又蹦了似的。
走到绿化带的一棵树下,才停下。
“你遭遇了啥?说吧,”他说。
遭遇了啥,一两句话怎么说得清楚啊。
要说我遭遇了啥,可以说啥也没遭遇。要说没遭遇啥,头脑里又是纷纷扰扰乱麻一样的喧嚣,所有的,都只叫人想发疯,叫人想痛哭。 冰冻三尺,哪里是一天的寒冷的罪过!
“你总该想想你的父母吧!”他说,“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他们该有多伤心?他们还活得下去吗?”
说起父母,我确定母亲是一定活不成了。她将我的表现视为她荣辱的风向标,甚至一次期末考试的失误,也会让她一个假期都惴惴不安。但她太懦弱,太没啥力量,她呕心沥血的付出,对我遭遇的物质痛苦和精神痛苦,也象是杯水车薪。以至于我在苦痛中,竟常常忽略了她对我有多在乎!
刚才要是能被理智叫醒,想到遥远的母亲,我可能也不会莽下决定。幸而命不该绝,有这位陌生人搭救了一把。
“我不会再想不开了,”我说。不是一下想开了,是决定不死了!
以后这些想不通的就随它在那里吧!想不通就不再去想!为了母亲,我也要面对所有狰狞的面孔。整个世界都吝啬,至少母亲是不吝啬的!
为她而活,而奋斗,有何不可?
年轻人笑了。
他说他是出门打工的,到处打零工,没个固定地儿。年岁只比我长二岁。
我说我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名中学生。还是名中学。不过我自己是外地人,农民的孩子,很穷很穷的农民的孩子。
他将我送回了学校。然后才放心的离开。
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我想,他该是上天派来的,也许不属于人间。
《行政长官》
我成都读中学的时候,家里接济常常中断,几天都没有饭吃,肚皮饿得没有心思上课。衣服也十分单薄。冬天里冻坏了,就一直咳嗽。早晚都咳:白天在教室里咳,夜间在宿舍里咳。白天影响老师讲课,夜晚影响室友睡觉。其实我也挺过意不去。可咳嗽是一种反射,谁都没办法自我控制。
我只能,上课就跑出教室,晚间就跑出寝室,到厕所,到花园,让它咳个天昏地暗、咳个死去活来......
学期还迟迟不结束,寒冷和饥饿仍在继续,我度日如年,我不得不向家乡的行政长官函告求助。
这位行政长官颇有些传奇,据说28岁就做了我们地方的一把手。
在等待行政长官回复的日子里,我就给学校食堂铲炉灰渣、变卖上学期的书本,换几顿饭;或者向食堂师傅赊饭,实在赊不了了,就去吃学校里一个工人老头的泡菜;或者依靠其他同学的接济。勉强熬到了学期结束。
第二学期开学没有几天,我就接到了这位行政长官的亲笔信。
他信中说,接到我的求助,他即派人去我们县里、乡里、村里和家里做了调查核实,确证无误,就开了常委会研究解决办法。最后议定:1,每学期报销我往返成都的车票;2,每年冬季给我一定的寒衣补助金;3,每个月给予我15元的生活补助。这件事情被记者登载到了地方报纸上,也被播报在了川台收音机里。学校领导听闻,校方每月又补助我15元生活费。
就这样,我才读完了中学。
大学期间,我有能力一边学习,一边勤工俭学,偶尔还给行政长官寄一张明信片,进行问候,感激他在我人生最艰难的时刻给予我的帮助。
大学毕业,想到我是“政府培养的人”,我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家乡。“建设家乡”,是当初最纯真的梦想。
工作安定下来后,我鼓足勇气去拜访了我们地方这位“最大的”行政长官,也算是去汇报一下我这些年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他非常高兴,除了工作、学习,他还仔细询问了我家人的近况。听我认真作答,不住地点头。
后来,我又在菜市场见到了他。他正跟随他的妻子,在菜市场买菜。他是我见过的唯一会和妻子进菜市场买菜的正厅级官员。
不少县级干部,一年四季都难得在街上见着一回。
《笔友》
想来想去也想不起,我是怎么认识我这位小笔友的。猜测是她的哪位老师,为了锻炼学生的某项技能,要求他们去给自己找一个笔友,不定期地给笔友通信,来拓宽视野,锻炼沟通能力,潜移默化中,写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然后,她从哪里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就开始了第一次的通信。
只能这么推测。除此,我再想不到远在广东湛江读小学的一个叫“梁俏俏”的小姑娘,怎么知道我在成都某校某班读初三呢!
接到她的第 ,除了记得她叫“梁俏俏”,在广东湛江某个学校读小学五年级,其他的我都不记得了。也忘记了她可能在信中其实是告诉过我她是怎么联系上我的。我记得我写了回信,具体写些什么也无从记起。差不多应该是“很高兴认识你”以至于如何“惊喜”、如何“荣幸”,然后以年长者的口气敦促“小妹妹”要“好好学习”、“要给爸爸妈妈争气”、 “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诸如此类。
没几天,第二封信就来了,依稀记得是有“很高兴大哥哥能够给我回信”等句子。其他的就非常模糊。我继续回信,应该是写着该写的内容。她继续来信。我们始终维持着一个“大哥哥”和一个“小妹妹”的友谊关系。这样坚持了大概两年多。小姑娘已经换了学校升入了初中,我已经进入预备高考的紧张阶段。为了全力备考,我几乎不再给她回信。等到高考结束,整个人也象丢了魂似的——把人压榨到极限的压力突然一下不知何处去了;几乎同是从黄口奶面一起长成小须微露或桃花粉面的一撮人突然面临各奔天涯;隐隐又焦躁着明天的路途何去何从!……失魂落魄的时候,我完全忽略了这位小笔友。
再次进入新的学校,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学习方式和生活交际,让我彻底忘记了我曾经有那样一位笔友。大概,她也没有办法去知晓我究竟去了何方,在干什么。
我们就这样断了联系。
许多年过去了,这层记忆却在不经意间忽然从我心底自己涌了出来。尽管记不起她曾经写的那些具体的句子,但从记忆的零碎片段里,我依稀能拼剪出这样一幅画面:南方的天空下,那个邻着大海的叫做湛江的城市怀抱中,在某个学校,某个教室的某个座位上,坐着一位穿蓝白色花格裙子、留着齐肩短发的小姑娘,正在写着信:写她的城市,写她的爸爸妈妈,写她的学习,写她的快乐,写她的忧伤……
今天,她应该已经为人妻,甚或已经为人母,伴着一个志同道合的丈夫,同时做着某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或者做着全职太太,被丈夫热爱着,生活优渥,相夫教子。
这就是曾经的“大哥哥”,所希望看到的——今天的“小妹妹”。
《胖墩墩的女孩》
早上我出去锻炼,绕着两个篮球架跑圈。三圈的时候,一个女生跑过来将我截住,求我去女生楼背一个人下来就医。
开学没几天,班里同学还不熟悉,尤其女生。也不知谁需要背,只晓得她早上去水房间洗漱,踩着别人洗澡流出来的肥皂水,一屁股坐在了水泥地上,然后就动弹不得。被室友抓手提脚搬回了宿舍。一个女生就下楼来找男生帮忙。男生楼不让上去,她就到操场碰运气,恰巧看到我在跑步。
特殊情况,宿管阿姨同意了我进女生楼。被女生带着来到四楼的一间宿舍。靠窗的下铺一位女生酸着脸在那躺着,身边围坐着三个室友。见我到来,都一片欢呼。几个室友七手八脚把受伤的女生扶到了我的背上。从宿舍出来,走过长长的走廊,到楼梯口,我就有些吃不消了!——这女生看着没多大个子,身上的肉看来还真不少!用手搂着腿背人,也到底没有绳子捆扎着东西背得劲。同样的一百来斤,背人格外累人!
走几步,我就停下来往上撺一下。走下四层楼梯,过了一个平坝,还有几十级台阶,然后要绕过学校的会议室,再从一道小门穿过一段水泥路径,才是学校的职工医院。
我艰苦而狼狈地负重走完了这一段路。一整天,全身的肌肉都还在止不住的颤抖。
班里男生私下说道我背女生这件事,无不笑得前仰后合。一个室友打趣说:“既然她如此重量,那我们以后干脆就叫她‘肉墩墩’吧!”
“肉墩墩”长“肉墩墩”短的背后摆谈这个女生。这位女生就被男生取了这样一个外号,只是从来不敢公开叫。大家把我和她的趣事再发酵一下,私下跟我谈到她,干脆就直接说成了“你的肉墩墩”如何如何......
她就这样被男生私下“送给了我”。尽管她什么都不知道。
自从那次“有恩于她”,这位胖墩墩的女孩,后来就对我格外友好。教室自习,去图书馆看书,她都会尽量坐在我的身边。班里男生挤眉弄眼,她从来视而不见。
一学年不到,班里男生、女生已经有出双入对、花前月下的。有些在本班,有些在班外甚至系外,我们宿舍的三个男生就进入了热恋期。
我开始仔细去观察离我最近的这位女孩:扎着马尾,稍圆的脸型,五官端正,缺憾是脸蛋上生着不少雀斑,皮肤显得不水灵。除了周末舞会偶尔穿一次裙子,平时就是一套运动服,或者牛仔裤百搭着各种外套。和她相处,我没有紧张的感觉,基本是表现得非常随意。她却十分拘谨,十分小心,言语比较少,有限的语言表达得也不太利落。
有一晚在教室上自习课,她仍和我坐在一起。她先是低头快速地写着,画着,就象是在认真地学习。我无所事事,在座位上转来转去地和周围人交头接耳。她拉拉我的手臂,我坐端了身子,她把一张纸塞到了我的手上。仔细地看,纸上画了一些图线,写着一些文字。
虽然表述得不那么露骨,但我确定她是示意“爱”或者“喜欢”我。
我装着没看懂,把纸又还给了她。
她的脸变得通红,头埋进了书本。自习课没下,就收拾了书本,独自默默回了宿舍。
以后,她就再也不和我坐在一起,总是远远地躲开。她把马尾发剪成了小男孩发型。独自一人来去。她开始近乎疯狂地看书学习,考试成绩很快冲到了班级第一,年级前几名。在我们还没考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已经考过了英语六级。
毕业后,她没有回她父母工作的地方,而是去了遥远的东北。据说那里是她真正的老家。
二十年同学聚会,再次见到了她,头发留长了,脸上雀斑也不再明显,穿着黑色的连衣裙,高跟鞋,手提女包,立在原地,静静地看着我微笑——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少妇。她说她现在在一家三甲医院小儿ICU做大夫。结了婚,后来又离了婚,自己带着一个儿子过。
聚会宴席上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再次放开心性兴高采烈地疯着闹着。她私下叫我送她回宾馆,说她累了。
我忐忑不安,怕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一个女生紧跟着我们来了,说她也累了,要回去休息,而且她俩还是一个房间。
分别时,她说她以后一定要来我工作的地方找我。
《智障女童》
我还在西北一家医院实习的时候,季节正是隆冬。
有一天开始,每当夜半,我们实习生楼的窗口总传进来阵阵孩子的啼哭之声。哭得撕心裂肺。大家都没往心里去,我想大概是哪家孩子断奶或生病,或是无故的夜啼。
一天早上去上班,在实习生楼下的绿化带里竟发现一个几岁的小孩,孤孤单单、傻愣愣地在那站着。看上去穿的是一身红衣裤,但因为已经很脏,几乎只辨别得出一点红色,大部分都被污渍变成了黑色。脸也脏得不成样子,污垢只把眼睛和嘴巴留着。
我走过去,仔细看她,确定是个智障女童。这可能就是她被抛弃的原因。
我想到夜间撕心裂肺的啼哭,大概就是她制造的。这里的冬季夜晚几乎都在零下二十度左右,她没被冻死,已经是够命大的。
短暂的犹豫后,我还是将她抱回了我的宿舍。有在宿舍里偷懒的同学看见,惊讶之后又有点嫌弃。不抱回来怕要冻死在外面,我说。
我打来一盆热水,将她的衣裤全脱了,给她全身洗了一遍,将我的几件多余衣裳叠着几层给她穿上,虽然大得长袍一样,只有将就。又去买来一碗牛肉面,一口一口把她喂饱,她就瞌睡了。估计自从被抛弃就没有好好睡过。我把她放到我的上铺被窝里。又去水房洗她那糊满屎尿的红色衣裤。洗了晾起来。
这时,隔壁的男生、女生听说,都来看稀奇。有赞许的,有反对的,有不置一词的。
夜间,她就睡在我的怀里,偶尔就惊剌剌地哭叫,干扰了室友的休息,招来一阵长吁短叹的不满。有直接说让拿出去的。也有的讥讽:是不是给自己养个小婆娘?!
第二天,再次喂饱了她。她的衣裤已经干了,我给她换上。开始思忖: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都还是一个没毕业的学生,经济能不能养活这样一个娃尚谈不上,短期室友就根本容不下。
我把她又抱去医院,心想她的父母应该在暗中关注,说不定会来将她领会去。把她放在走廊上,我准备转身离开,一直傻愣愣的她突然一把将我抱住,大哭起来。一旁的人看见,议论说:“这分明就是他的娃嘛!不然咋会这么粘他?!”我吓得一把挣开女童,飞似的跑了。
上班的间隙我偷偷去看她走到了哪里。放她出去的第一晚她哭哭啼啼地在医院大厅爬着睡了,有好心人给她身上扔了一块棉被。第二天早上再看,棉被已经被人拿走,她孤零零趴在大厅的地上。
我忙于上班,有两天都没有再去关注女童的动向。轮休的时候,我去楼下闲逛,看到守尸的老头拉着一个平板车从那边过来,朝太平间走。板车被一块白布盖着,中间有一点小小的隆起。到我跟前,那白布底下的东西突然动了起来,接着就滚到了地上!是那个女童!滚到地上,她开始哇哇地哭。那一身的“红”衣裳,又被污渍染成了黑色,脸依旧象先前一样脏。我抱起她就跑回了宿舍。
这一次,谁说长道短我都决定不再抛弃她了。
还是给她洗澡,换衣,洗衣服,偶尔我还有意和她做一点小智力游戏,比如开瓶盖,装药品丸,我发现她并不是傻得白痴一样,这些游戏教一两遍,她就会了。
夜晚,她还是睡在我的怀里。刚开始还是有点哭闹,后来就渐渐安静。我去上班,心底善良的女同学就偶尔帮忙照顾。
有同学建议我将她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你一个还没自立的学生,又没结婚,怎么养个孩子!我想这是个办法。
听说办理这种手续比较复杂。我索性请了一周假,开始去跑手续。首先是去儿科给她鉴定年龄,大约六岁左右;然后去医院各部门开证明,盖章,得到了院领导和各部门的热情支持。又去街道办、民政局、公安局等开证明、盖章。医院领导专门安排了一个司机。这个司机却不太厚道,顺路办他不少私事,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他的意思是我没事找事。为了这个女童,我全忍了。
十几个大红印章盖完,可以送女童区福利院了。这个司机不得不继续干这最后一趟活。
到了福利院,我以“捡拾者”的身份,给女童取了一个与党有关的“姓名”,以感谢抚育之恩。
后来几天,人们发现医院的走廊里,门诊部长椅上,挂号大厅角落里,突然多出来好几个身体有这样那样毛病的孩子,有的几岁,有的几个月,孩子的母亲中间还偷偷去喂奶,喂完奶,又走开了。
《东哥》
东哥是同学的同学;朋友的朋友。
认识他,在某次人拉人的大聚上。这样的大聚,一般始于年轻人刚刚踏入社会,在某一地粗略安顿下的时候。本地有几个故人,都要缕缕。
大聚,没有一个热心而位居轴心的人是不行的。他就像蛛网的中心。好在,我们有这样的轴心,老赵。我跟老赵熟,老赵跟东哥熟,我和东哥就成了熟人。
每次大聚,认识并逐渐熟悉起来的人当然不止东哥一个。但是,东哥和常人确实不太一样,好奇心促使我开始对东哥格外地上心观察和认真思索。
单从外表评价,东哥是一等一的帅哥。他谈吐的方式和对事物的定位,却总招来人们的摇头和嘲笑。
与同学聚会或者与朋友聚会,东哥的言谈方式和言谈内容,仍旧难免惹得大家并不恶意的逗乐和嬉笑。我一直没看到东哥在这样的场合里生过气。每次被喜欢开玩笑的同学及朋友洗涮一盘,东哥只是嘿嘿地陪着笑。
只是,东哥参加聚会的次数越来越少。最近两年的小聚和大聚。我就再没看到东哥的身影。我们圈子里的人,几乎都快将他忘了。偶尔,我却接到他的电话,邀我一起到某个地方喝茶。能被东哥单独邀请,也许是因为他认为只有我能懂他吧。
圈子里的各位听说东哥只和我尚在联系,还单独请我喝茶,就继续开他们的“国际玩笑”:你俩一块儿“神”,当然只有你俩有共同语言。
这一个“神”字,大概就是“神经病”的缩写。
读中学那时,就有人给我也戴过这顶“桂冠”。别人嘻嘻哈哈,你却一本正经,他们会说你“神”;别人说读书就是为了找个工作,你却说读书是为了建设家乡,他们又说你“神”;一个人衣衫褴褛、肮脏恶臭却年老体衰、行动不便,众人都嫌弃,都害臊,只围着观看,不去帮助,你竟然扶着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了几条街!你不“神”,谁“神”?!
走出象牙塔,进入社会,你如果继续较真,那就是继续“神”的代表。
受了不少的挫折,走了许多的弯路,我开始学着不那么着急地做事,不那么较真地追根究底,眼睛不擦得太亮,耳朵不搞得太聪。中国谚语说:“水至清则无鱼”。大家把这种适度的含糊叫做“技巧”。
遗憾的是这种“技巧”父母从不曾教授过,学校的书本也没有提到过。我只在理论与现实的反差中跌破头颅后,逐渐领悟到的。我在想,从来都没有“神”过的人,是不是一开始就有父母或其他精明的长辈反复警示过他们?
是的,东哥也被冠了这样一个“神”字。
他“神”在何处?例举一二:东哥平素总不太喜欢扎堆聚伙,因为扎堆聚伙就是他被别人洗涮的时候;单位交代东哥监工造林,规定是需要统一按一定距离的栽成直线。执行的过程中一棵树的位置上刚好有一个巨石,东哥便要求工人挖开巨石,再栽下树;他网恋上一位外国女子,对方详情一无所知,但是东哥仍旧认真地规划着何时嫁,何时娶;下乡扶贫,一个会议安排了东哥“讲几句”,他认认真真地做了准备,在会议上也认认真真地讲了大约有两个小时,占用的时间比主要领导还多,讲的理论比主要领导讲的还详尽透彻;……这些在常人看来不可理喻的事件,仔细想,未尝不是一种优点。这种近乎傻得冒烟的固执,在散漫的社会生活中可能是不可接受的,但是如果在军队中呢?在打仗的时候呢?或者在要求精确度极高的科研领域呢?是不是还有人会说一丝不苟是可笑的呢?再说那份爱情,谁说差着十万八千里的人就绝不会有走到一起的机会?“有缘千里来相会”,不是中国人的谚语吗?
何况,我发现东哥还弹得一手极好的吉他;抱着一本枯燥的书他能静静地读完、记住。
事情又说回来,凡事应该认真的就不该吊儿郎当,就不该你好我好大家好,把社会风气都搞得乌烟瘴气,本质上是害人又误国。在不关痛痒的生活细节上,或者对预期的成效并无实质影响的一些改良,确实就没有必要去较真,比如东哥搬巨石栽树的认真,就没有必要。法律与规则是刚性的,法律与规则之内,做事的方式,自然是灵活的。
人不知我不忧,我知我欲何为;但忧人不知我,我亦不知何为。我希望东哥,能明白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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