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转眼各自飞

爱语录 227 0

   蝴蝶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它永远生活在春天。

    这是我见过的最华丽的句子,也是最令我惆怅的句子。因为我不是蝴蝶。

    我叫无痕,秦无痕。是秦桧的秦,秦叔宝的秦,不是爱情的情。

    我不是蝴蝶,所以我不经常去花园,也不可能永远生活在春天。我经常去郑崇华的酒吧,喝得满脑子是幻觉,然后就看到了春天。至于现实中我是生活在怎样的世界,我也不知道。

    夜色已经笼罩了北京城,滚滚而落寞的车流,诱人而自怜的霓虹灯,孤独的人,形成一股实实在在的但又可以穿透一切物质的流。

    我趴在床上睡觉,像威廉古堡里的猫,天真而邪恶。窝在寝室写了一天的书,我的思维像断了的弦。

    手机怪叫起来,寒月楼对着电话吼:怎么还没来啊?21世纪的火枪手,大家都快到齐了。没等我回话,电话已经挂了。

    我的耳朵,好受伤。

    最近比较忙,忙得像伊拉克的警察。刚替一个像上帝一样没有激情却老想着做律师的男人考了一场司法考试,现在又要替一三流编辑写一本营销方面的书。因为都是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姓名,大家给面子管我叫“枪手”,也就是寒月楼吼的“火枪手”。

    今天是秦筝的生日,大家约好了在郑崇华的酒吧给她闹一闹。

    酒吧就在学校旁边,走到门口的时候,保安拉开门说,痕哥,华哥他们都在里面等你。我一愣,心想啥时候管我叫痕哥了,我不叫无痕吗?而且咋听起来像横哥,好像我一脸土匪相,特横似的。

    包间里已经折腾开了,人都到齐了。长沙发上坐了一溜子人。寒月楼正和楚依依忒不要脸的调情,秦筝和马立威、晓梦正在玩股子赌酒。郑崇华一个人坐在一张特宽大的沙发上抽烟,看见了进来就嚷:大作家来了,迟到了罚酒三杯。我一听转身就装孙子要逃走,晓梦拉住我胳膊塞秦筝旁边坐下,说,这阵势你也想逃?

    我抑头看着晓梦说,晓梦姐,别跟你老公一块玩我吧?晓梦甩也不甩我,说,谁叫你耍大牌啊!都等你半天了。我看了看表,还真给我折腾得迟到了半小时。

    郑崇华从沙发里窜起来开了瓶啤酒搁三个杯子在我面前,我一看那杯子,差点一脚把郑崇华踹回沙发上去。也忒离谱了,一杯子可以装一瓶。我搁开郑崇华说,得,想害我不是?我怕了你了,以后我把那些三流编辑都蒙来你这喝酒行不?郑崇华看情形还想耍性子,晓梦夺过啤酒换了三个小杯给我倒满了。我一口气三杯全见了底,生怕这伙子人精又变卦。

    看我三杯哗啦啦下了肚,大伙劲头就四来了,说是今晚要喝个一路向北,醉成个飘移,回到上海一九四九。我日,周杰伦的歌就这样给他们遭踏了。

    我看晓梦和郑崇华正在那神聊,就约秦筝和马立威玩股子。马立威一声不吭,秦筝这祸害特娇情,两眼含情脉脉的看着我,我立马就想到郑中基的《你的眼睛被叛你的心》,真想抽她两耳光子。

    马立威是秦筝的现任男朋友,北科大的本科生,计算机专业的,传说他老爸是中原地产一广告总监,有头有脸的人物。马立威这人很随和,特爱玩《魔兽世界》,和我有得一拼。可他就是想不开,硬把我当他情敌,玩《魔兽》老和我对着干,输了还绷着个脸,好像我上辈子就抢了他老婆似的。其实说来也怪秦筝这祸害。人长得漂亮,追求她的人多得像看万国车展的,她虽然一个都没接受,但也一个都不赶走,好像那些个人真的是买了门票进场看车展的。你说二十有几的人了,学历还蛮高,这脑子就锈透了?在她身上,美丽还真是个错误。马立威有焦虑情绪情有可原,可我老想要一个人把那么多人当情敌,活着还真是累。

    我们三玩了几圈股子,秦筝一路向北,输得畅快,不过输的酒全灌给了马立威。晓梦准备好蛋糕,点上了蜡烛,关了灯提议大伙唱生日快乐歌。我说别那么老套吧?每人唱首歌送秦筝得了。

    楚依依唱了首FIR的《千年之恋》,唱得忒好,和FIR有得一拼。接下来几个唱得就不咋地,唱的是别人的歌,咋听起来就像是原创。我想唱周杰伦和温岚合唱的《祝我生日快乐》,这下秦筝逮着机会出了把风头。唱完了我赶紧把麦给了马立威,叫他们也来首合唱。他们合唱了首王力宏的《让我取暧》,赢得一片喝彩,被评为最佳男女主角。我看马立威总算是笑了才舒了口长气。你说这女人,咋就不叫人省心呢?

    吹了蜡烛许了愿,大伙要交出礼物来才可以吃,我心里直骂这世风日下啊!马立威的礼物引起女生一阵惊呼,一套BASIC时装,那个闪亮的B字标志一闪一闪的,闪得女生心旗摇荡,男生分外紧张。到我的时候,我拿出一红包扔她怀里,引得大伙一阵责骂,然后是长嘘短叹,感慨现在的大学生越来越庸俗不堪。秦筝瞪着我不说话,我心想你清高你还我啊!结果她还是收了起来。看着马立威忒精神,一脸拿破仑的微笑,我心想我容易吗?还不是为了大伙哥门义气,少闹情绪。

    喝到十一点多,大伙都喝高了,各自领着女朋友回去了。我一个人走在妖艳的灯光里,感觉自己是被上帝卖到人间当妓女,出卖的不是身体,而是整个人生。想到这真是无限凄惨啊!前些日子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是写自己的大学爱情的。花菲花是我大学本科时的女友,大一她就和我入了伙,然后那风风雨雨没少经历过,写成小说那也叫可歌可泣。大四的时候,先是我说要考研,她说想参加工作,接下来她改了主意也考研,而我玩《The Word Of Legend》玩得昏天暗地,结果我俩都没考上。我不服气接着考了一年,她找了工作,说等我考上了她再考。我考上了,她又改了主意不考了,她在广州,我在北京,各走各的路。故事就是这样结束了。一网友回帖说我是鳄鱼掉眼泪,一分开就熬不住的那也叫爱情吗?这网友特令我感动,是啊!那也叫爱情吗?可是,为什么我身边有那么多所谓相爱的人和我情形一样呢?分开,散了,各走各的路。也许,我们都没有想过,分开总是切实的带着一层隐意,那就是我们不对调了。对于爱情,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吧?

    记得在深圳玩《传奇》的时候遇我们班一帅哥,我和他感情特亲,因为在毕业酒会的时候他站在花菲花和我面前,特诚恳地说,你可要好好对我妹妹啊!不然小心我抽你。我听了泪流满面,多实在的祝福啊!没想到就这么一年,他和女友也告吹了。我们彼此伤感了老大一会,他说,世事无常啊!我说是啊!冷暧自知。

   早晨我还在做梦,梦见那些纯真的年代,就被手机吵醒了,无痕,稿子写得怎么样了?是编辑。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了,要是能写畅销书,我还不自己出啊!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过了一分钟才听到他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坦率啊!

   我听编辑是有听窝火了,赶紧说,我这不是跟您讲笑嘛!您老别介意。稿子差不多了,我这两天课多,过几天我给你发过去。

   刚挂了编辑的电话,秦筝的电话又来了。说让我陪她去逛商场,罚我昨天没给她买生日礼物,省得我为这事内疚。

   马立威呢?

   他有课。你快点,我在楼下等你,别迟到了又内疚。

   我靠!这什么人啊?都是谁给惯的啊?我悻悻地爬起来洗了个澡,捡了身西服穿上。

   秦筝这人虽然在爱情这玩意上是个祸害,特娇情,但有一点还是蛮值得称道的。那就是她一般是化完了妆才打电话约人,这可实在是难得,想着心里头就畅快。

   我走到楼下的时候,她已经等那了。叫人紧张的是,她穿着昨晚马立威送她的那套BASIC,那气势,把王心玲和林志玲都给压下去了。平时这上上下下的男生总是三步并作二步走赶集似的去上课,今天那步子迈得好像万有引力增大了好几倍似的,比太极还太极,管保今天迟到的呈通货膨胀趋势。

   她看见我就一脸坏笑,朝我招了招手。我还没搭理她,居然有几个人迟迟疑疑地举起了手狗尾巴一样甩。我靠,见了美女就昏菜,还是学法律的研究生呢!

   秦筝拉着我胳膊揣着就走,好像牵着一条宠物狗似的,头也不回地说,我们今天去当代商城玩儿,都赖这学校半年多了,旁边一当代还没敢去过。我一听激灵灵打个冷颤,晕哦,那地方是我们穷学生去的吗?

   一路上看见我俩回头的还真不少,我装着特冷酷的样子,俨然一个年轻时自信的李嘉诚,其实心里头那叫自在。秦筝这女的要成了我女朋友,那叫生命华丽的裘袍上爬满了虱子,闹心。现在我俩哥们一般铁,那才叫顺心。多少男生女生茶余饭后的谈资就是我俩啊!虽然谈得那个叫暧昧,我也只是替他们那分郁郁伤了把脑筋。

   当代商城那保安多得像白金汉宫的红虾,门口产一牌子,“衣装不整着请勿入内”。我靠,这玩意就生长在共和国的土壤里?毛 要是看见了,准后悔没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正看得我头昏眼花,总算被秦筝看上一双舞鞋,我也没看那鞋长啥样就看了下价钱,心里颤得慌。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红包塞我手里,冲我说,这是你给我的红包,现在拿付账去。我一听这话,心里算踏实了,接过红包屁颠屁颠跑去付账。

   等我回来的时候,看见寒月楼、楚依依和秦筝正坐一块喝奶茶休息。楚依依和秦筝正神聊,把寒月楼晾一边。寒月楼见我走过来,一脸不知所谓的笑,立马让我想起中了逍遥三笑散的聪辩先生,金庸笔下毙掉的那么一个人物。

   寒月楼将一杯珍珠奶茶推给我,说,你跟秦筝铁得都快赛过马立威了啊!

   少来,想陷害我不是?都洗劫了些什么宝贝啊?我转换话题。

   寒月楼瞥了瞥旁边几个袋子,我日,BASIC!这些小姐也攀比得太快了吧!花家里的银子不心疼啊?

   依依,你不是一向范思哲吗?怎么今天奔BASIC怀里了?我瞧着楚依依说。

   天天范思哲想腻死了啊?你没听张小娴姐姐说:女人的爱专一而不长久啊!

   我差点将一口奶茶直接喷寒月楼脸上,这什么逻辑啊?想气死小娴姐姐不成?照她那一说,最好天天换个男朋友,省得叫人看了发腻。

   楚依依是北大服装设计专业的本科生,对范思哲和BALLY情有独钟。她父亲是一家网络公司的CEO,传说母亲是香港集团的CFO。楚依依性格款款软软,总让我联想到雀巢这个牌子以及燕窝之类的东西。然而在交际场合上,她又是落落大方,举止言谈相当得体,很善于搞气氛,我曾在她的生日舞会上有所见识,真是个完美情人。

   寒月楼是我的室友,他的家底就不那么雄厚了,DIY的小资家庭。在文凭的光环日渐暗淡的世道下,寒月楼能跟楚依依呆一块两三年,还真是不容易。传说他们还是在网上认识的,寒月楼也真是命该了。研一刚开学的时候,楚依依便替寒月楼配了个16000多的IBM的本本,特牛B。

   记得有个网友发了个关天文凭的帖子:文凭就像圣衣,博士是黄金的,硕士是白银的,大学是普通的青铜,大专也就是黑暗圣斗士;外国回来的是海斗士、冥斗士,看着唬人,一开始或平时打起来,有天壤之别,级别差远了,但到了关键时刻,还是看小宇宙--个人的素质。我青铜的要是一急,领悟了第七感,什么黄金斗士都不照!要赶上个局长瞅我顺眼,我就沾了雅典娜的血,那青铜也变神圣衣,N个黄金也白给,外国货也不在话下;可要遇上本身是神的转世——海皇什么的,那就再努力也没戏,比如他是谁谁谁的儿子,不用练也永远比我强大,只有更高级别的神才能灭他。寒月楼要还不算遇着了神,那准是沾了雅典娜的血。

   因为下午我还有课,大伙聊了会就出了商城。楚依依老爸打电话过来说有个饭局叫楚依依过去认识些个北京有头有脸的人物。楚依依推说正和同学玩,她老爸就叫我们一起过去,说一会车子就来接。等了一会,来了辆宝马735,车牌还是京EF9999,真叫人眩晕。我想着自己下年还有课,那感觉叫啥?遗憾?简直叫心痛。

    下午是上刑法课,教授小个子,40来岁的样子,能讲英语、日语、德语,特牛B。讲到一个德国的案例,教授惊叹于德国人的法律思维和咱就是不同。下面几个同学对教授的感慨无动于衷,突然有人不耐烦地打断教授问道,这案例要在中国到底咋判啊?瞧那意思是说,外国人咋判咋思维我管不着,也懒得管,我只要知道中国现在是咋判的就行。我看着教授晕乎乎的没明白过来,特难受。

    后来,我想到教授说过的一件事。有一天他开着车,看前面一大石头挡了路,就停下来,后面一车“嘎”的一下也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两光膀子高个,嚷嚷着说撞坏车头了。教授下车一看,没撞上啊!还差一尺多。就算是撞上了也是你追尾啊!那两光膀子高个耍横,教授自个穿身西装打个领带看着两混蛋没辙,心想搞不好爷俩是混黑社会的,就花了银子息事宁人。教授自嘲说这事也够讽刺的,我听着也怪难受。转而想到课堂上同学问他那么现实的问题,也难怪了,都怪这世道把人的追求都给灭了。记得有个初中生在网上发了个帖子:读书苦,读书累,读书还要交学费。不如加入黑社会,有钱有势有地位。就这么个破帖子,跟帖的网友是四位数啊!这叫群众的情绪啊!我日!

    下了课一个人跑食堂吃饭,特郁闷。记得秦筝上课老跟我坐一块,说一个人坐着怪可怜的,我这不经常一个人吃饭吗?还真有点可怜的感觉。不由得让我想起张爱玲所谓的“物累”。这人啊!还就是被上帝贩卖到人间来的,一切都那么陌生,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全都像包袱,物累。

    一大哥坐我对面和我聊了起来,才说上两句就猜着我是上海人,还真神。遇着了老乡,那个叫亲切啊!他是MBA硕士,考研前工作过六年了。

    在这读书,啥感觉啊?他当自己老大哥似的问我。

    没感觉,一般般,读书不就这德性,哪都一样。你啥感觉啊?我胡说道。

    挺失望的,没当初预期的那么好。他皱着个眉头说。

    我心想,多大年纪的人了啊?还那么多想当然。不过回头想想也挺心凉的,怎么说也是个名校啊!花了大把的银子,大好的青春,图个啥啊?!

    是啊!原以为自己杀进了个精英团体,现实却不怎么的,对不?我说。

    他呵呵笑了起来,对,就你这么一说,太对了!我觉得旁边的人都不怎么的,老师也就那样。

    我就不明白了,这不想当然的事吗?要在社会上混得好,还读个毛书啊?不是有个教授说过嘛,拿两个博士学位的人是因为找不到工作才拿的。我心想都工作六年的老大哥了,咋就这么不懂事?还犯着精英症。

    我俩正“同病相怜”,“壮志未酬”的神聊,手机叫了,是秦筝。

    寒月楼被人打了!秦筝在电话里吼,好像打他的人是我拟的。

    在哪呢?好好一大学生,够本份的,招谁惹谁了?我找不着北地说。

    在郑崇华的酒吧,你快来看看吧。

    我怀疑秦筝是晕乎了,挨了打不躺医院吗?跑酒吧等着歇菜啊?

    不是问你在哪打的架,我问你们现在在哪医院。我敢紧说。

    “对方已挂机”,我靠!我心想不是正在打吧?敢紧跟老大哥说了声再见冲下楼去,正想找根铁棍什么的,心想不对,谁敢在郑崇华酒吧打他的兄弟啊?没那么牛B吧?

   等我冲进酒吧的时候,喝酒的都被我吓了一跳,还以为是拉登的手下来了。

   寒月楼和秦筝坐在那里不说话,寒月楼这小子头上包了几圈绷带,跟个没事人似的在那里喝酒,郑崇华和晓梦都不在。

   我看寒月楼一个劲只管喝酒,便对秦筝说,咋回事?郑崇华呢?

   咋回事,你不都看到了吗?郑崇华去导师那开会去了,还没回。秦筝苦着个脸讪讪地说,好像事都是我惹的似的。

   原来他们吃完饭局回来的路上,寒月楼给两个小青年用酒瓶子砸破了脑袋。秦筝那会儿正跑开去买东西了,回来这小子就躺地上了,秦筝也不知道是趟了哪门子混水。只受了点皮外伤,寒月楼也不肯告诉秦筝当时的情形,从医院包扎完回来硬是要喝酒,劝也劝不住。

   我一听就知道寒月楼自己心里肯定有数,不说也罢了。我坐下点了支烟,说,你不愿说就算了,自己看着办,想整回去就整回去。

   秦筝瞪着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没心没肺的,说出来的话叫人听了心里堵得慌。

   那你说我怎么办?难不成叫我去街上随便捡个人来也砸他一酒瓶?我愤愤地说。

   秦筝不说话,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我懒得搭理她,说,楚依依呢?她知道不?

   他不让我告诉她,你们这些人真是一帮子弟,一出事,脑子全都进了水似的。秦筝愤愤地说,好像那酒瓶是砸她头上似的。

   我端了个酒杯陪寒月楼喝闷酒,其实说白了是帮他喝,反正他那几瓶酒是铁定要喝完才罢休的。看着杯子里的酒光,我忽然一阵伤感,想到那永远生活在春天里的蝴蝶。墙上挂着一幅画,鲁本斯的《命运女神在纺线》。命运女神是世间最大的嘲讽者。她那么细心的纺线,如此安然,她纺线决定人的命运,但她安之若素。然而我们是感到何等紧张和沉重啊!那细线的尽头系着我们怎样颤微微的命运?人生之路是否落满了雪花?能不能挣断那细线,不再做玩偶,逃离女神之家?逃开之后,会不会有温柔的尽头?我们痛苦的思索,女神安然的微笑。

   突然有一件本科时候的事闪现在我的脑子里。那时我们班一男生的女朋友在社会上还有一相好的,特横,逮着机会凑了我班那男生一顿。有一天我们班几个男生看见那小哥和小妖在食堂一起吃饭,便找上去教训了他几句。没想到这小哥特没出息,受了气不敢冲我们来就把一桌盘子全扫地上去了。这下我火大了,拿了个盘子就往他头上砸,碎成六七块,淋了这斯一脸的菜汤。没想到这斯还敢还手,结果被我们海扁了一顿,旁边那小妖吓得那叫一个凄惨。现在想想,就算打服了那小子又能怎样?难道能换回值得信赖的爱情?爱情这玩意,该盯紧的时候盯紧了,该装没看见的时候就装没看见,能聚则聚,要散就散。缘份这一说,多苍白啊!听到心里就觉得凉。

   寒月楼喝高了,眼珠子腥红,断断续续地嚷了起来。原来有一高官的子弟正在追求楚依依,看寒月楼不顺眼便找了人修理他。我和秦筝费了好大劲才将他拖回寝室。秦筝走的时候,我望着她,想起马立威,我叹了口气说,红颜祸水啊!她没有说话,消失在我面前,我感到一阵迷惘的落寞。

   国庆到了,我妈打电话来问我去不去香港。我不想去,我想回上海。我爸妈都在香港,但我并不觉得香港有我的家。其实,上海也没有我的家,我是一个找不到归属的孤独的人,一个被上帝贩卖到人间的灵魂。我是上海人,出生在上海,在上海长大,和我的妹妹在上海共同生活了十二个春天,像两只蝴蝶一样快乐,尽情地享受生命。

   我的妹妹叫秦可欣,是可欣,不是《红楼梦》里的秦可卿。她比我小三岁,她来到世间是上帝对我扭曲的怜悯。她是个小天使,来陪伴她那在繁华里触及荒芜,在世情中伤感苍凉的,路人一样历世的哥哥。她从小就很漂亮,而且与生俱来带着凡人不可知晓的天使的智慧。那个时候父亲和母亲都还在上海,他们非常爱她,近乎于溺爱。可欣四岁的时候能够熟练地弹奏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和舒曼的《蝴蝶》钢琴曲。六岁的时候,她对作曲的章法、规则、技巧了如指掌,并以自己创作的作品参赛获奖。那个时候,我是多少的快乐,多么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妹妹而自豪。我认定她是20世纪的女莫扎特,将会成为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我甚至从她身上幻像一样看到自己和妹妹有着和凡人不同的,高贵的血统。七岁的时候,妹妹开始上学,我总觉得上学对她是种莫大的时间上的浪费和才华的遭践。那时我才10岁,为现代教育难过。我总是被从妹妹身上幻化出来的高贵血统的臆想驱使,驱使我将思想里的冲击写成文字。十岁的时候我开始发表我写的绝美而苍凉的神话,我似乎与生俱来就懂得什么叫苍凉,也许是仰望中看到了前世的情觞,沉睡中见到了来世的风景。

   后来,父亲和母亲都去了香港,由叔叔照顾我们,那一年我12岁,妹妹才9岁。那个时候我深受欧洲中世纪骑士文学的影响,像堂吉诃德一样把自己当成一个孤独的、高傲的骑士,肩负起保护照顾妹妹的崇高任务,不,不是任务,那个时候我甚至是把保护照顾妹妹当成我这个骑士的崇高理想。妹妹是我眼里的天使,我却成为了她心中的神。她将我写的神话谱写成了钢琴曲。她坐在钢琴前面哀伤但飞扬地弹奏,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我看到她身上幻化出天使的翅膀,神话中的人物开始活生生地演绎,理想的国度,温柔的剑,萧杀的雪,断裂的拥抱,绽放的泪水,我泪流满面。

   妹妹12岁的时候被爸妈接去了香港,我继续留在上海念高中。高二寒假的时候,我到香港看望父母和我的妹妹。她躺在医院里,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那一个月我没有离开过她半步。

   哥,对不起!我再也不能把你心中的神话注入到我的音乐中去了。妹妹哀伤地对我说。她似乎并不伤感生命的凋零,而只是对我充满了无限的抱歉。

   后来我才知道,妹妹有先天性的疾病,注定只能走过十二个春天。我泪流满面。我恨我的父母,恨香港,恨上帝的戏虐,恨这个世界没有永远,恨执着的人却守不住轻轻的仰望。我再也不写神话。

   我回上海并不是因为我想念上海,尽管我在上海生活了17年,尽管那里有我的童年.然而,任何一个城市都让我觉得陌生,任何一个城市都几乎留给我相同的印象,物累的生活,空洞的繁华,颓废的城市人。我有个本科时的同学许平川国庆在上海结婚,打电话叫我一定要去参加婚礼,还说要我做他的伴郎。

    下了飞机,看着空旷的机场,我觉得人生就像上帝给你圈了一块荒芜的土地,你是躺在寂寞中央的蜗牛,背着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

    我想起我凄美的神话,冷漠忧郁的剑士,妹妹哀伤而飞扬的弹奏。

    哥,对不起!我再也不能把你心中的神话注入到我的音乐中去了。

    大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曾在《神学大全》中说,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上帝指派的天使在保护他,有时候甚至会有几个天使保护他。当一个人生命终结时,他就不再需要天使来保护,而是在天国里有个天使陪伴他。妹妹,你是为了企及那天使陪伴的幸福所以遗弃哥哥的保护去了天堂吧?你在彼岸望着此岸的我,是否依然满怀令我泪流满面的无限的抱歉?

    手机打断了我虚幻缥缈的思索,是海之沧,我的绝配网友,我的网名叫天之痕。

    电话里头海之沧说,傻站那干啥,快出来啊!是不是正在寻找我这个布拉格广场上的少女?

    我晕。现在的人怎么都那么自恋啊?我看见出口有人向我招手,赶紧向出口走去。

    虽然我在视频里已经很熟悉她的样子,但我走近她看仔细了还是大感意外,那感觉叫啥来着?那叫一个惊艳!

    她竟然冲过来抱住了我,我立马想到梅里美小说中的那个热情奔放的吉普赛女郎嘉尔曼。我心想嘉尔曼准没海之沧这么奔放。没办法,生活在我们这个奔三,奔四的网络时代里,不奔放点不就成小样、菜鸟了,落伍了不是。

    好多次都好想抱抱你,今天终于抱了个实实在在。海之沧夙愿得偿似的说。

    我笑着说,看来现代人的网络生活很苍白啊!真可怜。

    海之苍一把推开我说,你少来啦!上回你发的帖子怎么说来着?不愿意特意来看我,因为感到潜意识里有种罪恶的暗示。多下流啊!今天还在这里假份纯洁。

    今天也不是特意来看你啊!我心想。海之沧真名叫董屹菲,复旦大学外语系大一的学生,外语特牛。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在念高三,外语比我这研究生讲得顺溜多了。

    回到家,我叔叔很吃惊,看我从北京回来带了个女生,能不吃惊吗?我解释说是我同学.我婶婶是个很热情的人,要留董屹菲在家吃晚饭。饭桌上一个劲给她夹菜,好像对儿媳妇一样。这下董屹菲来劲了,进门的时候还叫叔叔阿姨的立马改口叫伯父伯母,叫得我叔叔脸都绿了,我差点没拿扫帚把她扫地出门。

    复旦大学离我家比较远,那个丫头就在我家住下了,占着我的床.我看着她躺在我床上睡着了,忽的想起张爱玲在《谈女人》里说过的一句话:女人们往往忘记了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

   没办法我只好到妹妹用过的卧室去睡觉。晚上我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我梦见许多穿着黑色战甲的剑士,还有很多带着火炎龙和冰咆兽的蓝袍道士,他们正围攻一个翅膀受了伤的小法师。小法师的星杖光芒微弱,握着星杖的手指在颤动,纤细晶莹,修长美丽,一如我妹妹弹奏钢琴时哀婉飞扬的手。我冲过去抱起她突围,但无论我怎样的奔跑拼杀,无论有多少剑士和道士倒在我的剑下,我却总是处在梦境的中心,无法突围。小法师开始沉沉地闲上眼睛,星杖的光芒像快要消逝的流星,她嘴角的鲜血一滴滴掉在我银色的战甲上。我感到恐惧,我不断拼杀,疯狂地撕吼,将参天巨树上的雪花纷纷扬扬的震落,但所有的努力都无法刷新故事的时间,剑士的雪刃,道士的符咒,银色战甲上小法师的血,没有尽头……

    醒来的时候,我泪流满面。

    今天要去参加许平川的婚礼,董屹菲硬磨着要我带她去,我磨不过她,只好随她的意。想到许平川叫我当伴郎的事,便找了身像样的西服穿上,还煞有介事的打了个领结,乐得董屹菲笑颠了。

    我们出来的时候时间还早,便跑到星巴克喝咖啡。

    董屹菲突然问我,你同学和她女友很相爱吧?

    我抬起头莫名其妙的看着她,说,当然,你以为怎样?

    听说因为相爱而结婚的人很傻,你说呢?董屹菲合着掌心若有所思的问我。

    我说,是吗?也许是的……对,的确如此。因为爱而结婚的人的确很傻。爱不需要婚姻,结婚的原因是因为需要婚姻,而不是需要爱。但是,婚姻是不能没有爱的……

    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我停顿了下来。是马立威。他怎么会在上海呢?他没跟秦筝呆北京吗?我心想。

    董屹菲转头朝我看的方向看过去,说,是看见了旧情人还是看见了朋友带了个第三者?

    我晕!现在的人满脑子都是些啥思想啊?不是旧情人就是第三者。不过,她也许说对了,而且对生活或许也说得上一针见血。一小妖似的女的挽着马立威的手走了进来。我低下头,埋着脸,感到一阵难过。我们就是这样理所当然的理解我们的生活和情感,没有所谓,很坦然,也很谈然,像董屹菲一样。那并不是我们追求的,但我们接受了,像接受一个公式。对,那似乎就是一个公式,所以我们非得接受,但这却让我更加难过。

    赶到酒店的时候是十点钟,客人还没有来,门口停了几辆婚车,一辆大奔,一辆凯迪拉克,一辆宾利。我打许平川手机,一会他就乐呵呵的出来了,穿套白西服,打了个粉红的领结,立马让我想到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

    许总,你好啊!想死你了,恭喜你啊!我迎上去打着哈哈说。许平川念大学的时候大伙都管他叫许总,连系主任都管他叫许总,没得说。记得毕业的时候,许平川给系里想了个口号:“不作总理就作经理”,那叫一个响亮。

    拥抱,许平川这人特热情。拥抱完了拍着我肩膀说,同学们好久没见面了,想得一榻糊涂啊!我正盼着你这个研究生出席我的婚礼呢!真是荣幸啊!

    见外了不是。你今天这打扮,那就一个字——帅!看我这身行头怎么样?不是说要当伴郎嘛。

    No problen!许平川爽快地说,脸上绽放的笑容,那叫一个灿烂。

    对了,这位是?许平川看着董屹菲问我。我刚要介绍,董屹菲抢着说,女朋友,我是他女朋友,来混饭吃,恭喜你啊!许总。

    要不是我心疼身上那套两千多块钱的西装,我立马晕台阶上。

    许平川笑嘻嘻的看着我,怪神秘。我想他可能会想到花菲花,心里一阵难过。许平川乐呵呵的伸出手和董屹菲握手,说,哪能说混饭吃呢!这不是折煞我吗?是我的荣幸啊!我看你是再合适不过的伴娘,你不会拒绝我的邀请吧?

    董屹菲跳了起来,拍着手叫,太好了,是不是有婚纱穿啊?

    我算是昏菜了,这玩儿也过头了吧?

    董屹菲足足去化了一个小时的妆,这期间不少同学都陆陆续续到了。大家坐下来聊天,聊工作,聊婚姻,聊收入,聊城市,聊大学时的生活,一个个都恭维别人,说到自己时大大谦虚一翻,然后补充说待遇不错或办公条件很舒适或生活环境很方便或事业发展比较有前途或能学到不少东西,然后一个个拿出手机来噼哩叭啦的记号码。班上几个现在在读研究生的坐一块聊研究生生活,参加了工作的同学对我们老一套的恭维,我们老一套的谦虚几句然后又老一套地指明他们的优势和长处。恭维完了之后每个人都想自个儿混得也不算差。女生同志总是来得更晚些以突显自己的重要性,一个个打扮得那叫花枝招展,男生们私下里的评价是:一个个都穿得更大胆了,也就是说更性感了。班上原来一对对的情侣经过上海、深圳、广州的复杂考验,伤亡比较惨重。旧情人见面当然还是很朋友似的打招呼,爱情的伤只有自己看得见。我抽着烟,很怀念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那些纯真的年代,也很聊落。

    当董屹菲终于化完了妆来到我面前的时候,那感觉叫啥?再一次的惊艳!

    一伙子同学看一穿婚纱的走了过来,以为是新娘子来了,纷纷起立致敬。还好许平川适时地站出来介绍,这位是我今天的伴娘,注意是伴娘,她是无痕的女朋友。

    大伙先听着许平川特强调是伴娘的时候,便有溪溪落落的笑声,后面再听是我的女朋友,那叫一个哗然,纷纷向我投来嫉妒的目光。我心里头那是又得意又不痛快。

    一阵啧啧称赞表明不只是我一个人惊艳,看来群众的眼睛果然雪亮,是金子放到哪里都会发光。董屹菲一时之间受到众人关注,小脸一红,那叫一个喜庆,还是道行浅了不是。

    董屹菲将我从沙发里拉起来,拽着我走,说,你跟我过来一下。

    我整了整领结,装绅士,让她挽着我的手,说,天之痕,海之沧,果然绝配。

    来到休息室,我坐下来问道,啥事啊?神经兮兮的。

   我站了起来,闻到她的发香,看到她长长的睫毛,高高的鼻梁,湿润的嘴唇,白晰的脖子,削挑的肩,均称的身材,和谐的神态。

    和在飞机场的情形一样,她抱住了我,很实在的抱住了我。我也抱紧了她。说实话,如果现在不抱,以后我准后悔得抽自己耳光子。我轻轻地吹她的眼睛,她的长睫毛便扑闪扑闪的,然后她闭上了眼睛。

    她说,你记得你曾经说过:如果我给你机会让你吻我,你会吻我哪个地方吗?

    我当然记得,我当时说会吻她的脖子,可我现在想吻她的嘴。

    我吻了她的脸。我想用让-雅克卢梭说过的一些话来形容我当时的感觉:在我的肉感被激起的同时,我的欲望也发生了变化,它使我只局限于以往的感受,而不想再找寻其他的事物。

    我们实实在在地抱在了一起,世情的冷暖全退到一边,不再像透着荒凉的繁华,藏着忧郁的微笑,而是紧贴在一起的真实,握在掌心的幸福。我无法描写,只能体会,体会得越深就越难加以描写。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实的汇集,而是一种状态的持续。

    终于找到点伴娘的感觉。董屹菲靠在我肩上说。

    晕!你就是为了找点伴娘的感觉啊?那你的牺牲也忒大了吧?我不怀好意的说。

    我这叫敬业!哪里像你那么不敬业啊!就噌点口水在我脸上。

    我闪,还不快闪我准歇菜,现在的人随便巴不唧扔出一句话来可以撑死几头牛。

    宴会开始了,新娘终于隆重登场,我想引用张爱玲形容虞家茵的一段话来形容新娘子:她那种美看着仿佛就是年轻的缘故,然而实在是因为她那圆柔的脸上,眉目五官不知怎么的合在一起,正如了一切年轻人的愿望。

    婚礼在酒店举行,不像西方人在教堂举行的婚礼有那样多的仪式,伴郎伴娘的存在基本上是一种荒诞的摆设,就像香港哥特式建筑的花园里摆放的中国大灯笼。我和董屹菲在台上秀了一会就和一桌子同学喝开了。

    班上的旧情人依旧紧挨着坐在一起,好像他们从来就没有分开过。不知怎么的我就想起一句粗鄙的话:战友会战友,就是喝大酒;同学会同学,就是穿破鞋。我很为自己龌龊的想法羞愧,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子。我总是在现代人的常态里看到怪诞,感到自己心里的扭曲,我看到自己在一片快乐与繁华中痛苦忧愁,在一片荒凉中不怀好意的欣赏与微笑。

    花菲花没有来,我觉得这样也好,少了尴尬。不知为什么,尽管我对过去一再缅怀,然而我还是觉得这辈子不要再见她的好。我和大伙一起嘻笑吵闹,总觉得自己的笑容里带着落寞,希望没有人能够看到。我又想到《花凋》里的一句话: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花非花,雾非雾。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妹妹走过十二个春天以后,我不再相信神话。花菲花离开后,我想原来爱情也是神话。巴尔扎克在《沙漠里的爱情》中说:你知道,在沙漠里一切都有也是一切都没有的,这是只有上帝没有人类的世界。我觉得这是我看过的爱情最好的禅语。

    董屹菲一个劲替我夹菜,那真的叫羡煞旁人。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化着不易令人察觉的淡妆。这样一个“奔腾”时代里的“美女痞子”,举手投足间竟透着温柔。我真后悔没吻她的嘴,日!

    宴会结束后,我和董屹菲坐上凯迪拉克到许平川家k歌。不少同学喝高了,唱得那叫一个凄惨。我唱了一首《你比从前快乐》,想到妹妹,想到花菲花,想到金河仁的《菊花香》。“如果有一天,与旧日恋人重逢,又能如何?能填补时间的空白,重新回到过去,连接起昨日今朝吗?或者是一切时间化为灰烬消失在虚空之前的火花?是爱情不能,思念也不能令其重燃的即将熄灭的风中之烛吗?”

    看到许平川和他的新娘脸上幸福的笑容,我为他们高兴。大学时,我和许平川是要好的朋友。他的女朋友是高中和他入伙的,高中毕业后去了珠海工作,他们经营了四年的“apart love”,令我相当佩服。其实,他们之间风风雨雨也是没少经历过,怀疑,不信任,磕磕碰碰,分分合合都有过,但最后还是走到了一起。张小娴说:没有哪段爱情不是千疮百孔的。伤痛,正是爱情的见证,有的见证存在过,有的见证现时的完满。我为在今天这个喜庆的日子自己却有着忧伤的心境而羞愧,真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对不起许平川,对不起他们完满的爱情。幸好有董屹菲在,大伙都关注着她灿烂的笑容,喜庆的神气。

    回家的路上,董屹菲拿出几张收到的名片对我说,你们同学现在很少是在做营销的啊!

    我说,现在这世道,放弃自己专业的比扔掉贞操的女人还多,那专业当初本来也就是别人替我们选的。再说了,朋友相聚就没有问你现在还守着那专业吗,只有问每月进账多少的。

    董屹菲又在我床上睡着了,脸上的妆已经洗掉,白晰的鬓角垂着几缕头发,长长的睫毛合在眼睑上。我回到妹妹用过的卧室睡觉,又做冗长的梦。

    “深深夜里黑暗露出骨头,雪白。若你知道这夜晚的关节如雪,也应该知道那光芒来自心底,知道每当昼夜转换,满心蔓延的蓝色悲伤便溢到心外凝固成苍白。“

    今天我要回北京了,要编的书还没有编完,家教的工作还要做,海淀区法院的实习工作也要去争取。昨天有秦筝的短信:每个人珍藏爱情的方法都不同,每个人渴求爱情的方式也不同,这是人类的生活中具有的美丽宝石。哪怕是受了伤,也会像珍珠贝一样,在伤口愈合处生成美丽的珍珠。国庆快乐!

    也不知道她是在哪抄来的还是转发的手机短信,然而这条短信让我回想起秦筝跟我说过的一个故事。大学本科的时候,她们寝室有个女生谈了个在北京读书的男朋友。那男的用秦筝的话说就是特阳光,特会宠女人。每个周末从北京跑到天津去看望女朋友,陪女朋友逛一天,然后坐当天晚上的火车回北京。后来,不知怎么的闹了次分手,又合好了。接下来女的搬出去住了,后来,后来,分手了。不知什么原因。谁又真正明白过分手的原因?分手后女的买了好多砌图,天天砌,把他们寝室整得那个叫漂亮。秦筝是又高兴又难过。不久男的结婚了,那个时候女的在论坛上的签名档里写着:我干杯,你随意。秦筝想到陈弈迅《婚礼上的祝福》,整得她巴唧巴唧流了一大把眼泪。

    我干杯,你随意!

    董屹菲到机场送我,挽着我的手站在机场大厅。我记起《忏悔录》里的一段情感描写:两人秉性温柔和善感,都在等待时机在对方心里找到同样的心情,而且宁可说,这种时机也在等待着他们。

    这次我主动抱住了她,心里很感动。花菲花走后,是她一直在替我收拾自己的情感,给予我纯粹的快乐。我将爱情的花瓶打碎了,我倒在碎片上,感到奄奄一息的真实。正是海之沧代表着这种真实。

    她巴巴的看着我,我心里一阵难过。我想说点什么,但终究开不了口。我握着她的手,好温暖。言语究竟没有用,久久的握着手,就是较妥贴的安慰,因为会说话的人很少,真正有话说的人还要少。我吻了吻她的脸,算是告别。她流着泪说,你真小气,还是那么不敬业。

    我坐在飞机上,想到徐志摩推崇的一位女作家曼斯菲尔德在《园会》里写的一段对话,是一段哥哥和妹妹的对话。

    “人生是不是”,劳拉吃吃地说,“人生是不是……”然而人生是什么,她说不出。不相干。他会懂得。

    “是的,妹妹。”劳瑞说。

   回到北京,我有点感冒,我想如果我突然病死了或飞机失事死了,有多少人是我不舍的?又有多少人会为我流泪?我的家人、花菲花、董屹菲、秦筝、郑崇华?抑或是马立威反而更记得我?我不需要用这些问题的答案来证明我有多少爱或有多少人爱我,我想要明了的是,生命究竟有多重?

   不知道为什么想这些,也许感冒扼杀了我的灵感,也许萌生了我的灵感,谁知道?我就像米兰•昆德拉笔下的托马斯,时而感到沉重得无法挣扎,时而感到不能承受之轻。更甚者,我总是在沉重中感到不能承受之轻,在悬浮飘移中感到不能承受之重。可怕的是,似乎这种状态正是尼采的“永却回归”,轮回间往往复复。

   从能够感受到情感开始,就走向一种堕落,一种沦陷,再也没有纯白的灵魂。朋友一批批的,像是自己历世的产品,而且成品以后马上过期。当我回头,我只看到一片荒芜。眼下是热闹繁华的,但只是个短暂而简单的节奏,也许也是我回过头看到一片荒凉的前奏。张爱玲说: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我们的文明将会成为过去,更何况朋友或者情人?有一句话很凄美:离开,使一切变得简单。

   在机械技术的世界中,社会对人的要求是像信号灯那样,要毫不犹豫,准确迅速地做出反应。这个时代对人们的要求不是踌躇,而是勇气。就是这样的时代,使得最能体现人的本质的“思”被前弱了。爱情死了。今道友给的这段话令我绝望。我想起张爱玲的母亲对她说过的一句话:让你这样痛苦的活着,不如早点让你死掉。

   我想用郭敬明的一段话来形容自己。有一群羊在山坡上吃草,突然一辆汽车开过来,所有的羊都抬起头来看车子,于是那只低头继续吃草的羊,就显得格外的孤单。

   上海之行,我感到非常疲惫。我是不喜欢旅途的,因为我搁不下重重的壳。然而旅途的恍惚可以减轻生活的恍惚对我的伤害。我想,周围的一切都在快速的变化,今天与昨天对生活的领悟也许全然不同,因而朋友不再是朋友,爱情不再是爱情也就没有什么不能接受了。我在一个拐角处听到悠扬的琴声,在下一个拐角处这种悠扬的琴声消失,这表示我走完了一段路。悠扬的琴声是这段路的标记,但不是这段人生的主题。朋友或者爱情,因为都是醒目的符号,所以总是容易被选作人生路上的标记。他们和悠扬的琴声一样,是种伴奏或背景音乐,我们在这种伴奏或说背景音乐中苦苦寻找人生的主题。

   这个主题究意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很神往质的以一种自审的精神反观自己和他人的生活。秦筝、寒月楼、楚依依、马立威、董屹菲,我自己,是怎样看待生活和爱情?又在追求什么?我总是岂图颠覆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也许我信仰的是种神秘之物,因而需要用点神秘的方式来实践我的信仰。然而我却是个懦弱的人。在所有的羊都抬起头来看车子的时候,有只羊低着头继续吃草,这是它和羊群的不同,但并不是它所希望的,它害怕独自离开羊群,因而希望自是安份的,和别的羊没有什么不同。人不但可以为艺术而艺术,人还可以把自己的生活变成艺术,在失去一切的同时通过曲折的渠道重新获取一切。残雪能,但我大概不能。正如张爱玲说的,世人会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我感冒了,躺在床上不起来。我的头很重,因为我一感冒就会有很多怪想法。我喜欢落叶乔木,因为它有着春、夏、秋、冬四种情绪,甚至更多。我觉得人生是可怜的,一年到头奔忙,没有一点情绪。我希望一年中有那么几个时间自己是躺在病床上的,如果公费医疗的话。那几个时间是我和人生在闹情绪,我觉得我累了,太疲倦,想躺在白色的被单和白色的被褥之间被自审的困惑折磨死,然后重生。当然,我不能自己在家里弄一张医院的白床进行这样的凤凰涅磐,因为我必须让其他人也觉得我累了,需要休息。

   家教是我做的一件可耻的事情,因为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份工作。做自己不热爱的工作和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一回事,对自己对别人都不道德。我想“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应该加入一条准则,那就是你应该热爱你的工作像热爱你的情人。我的学生是个无论怎样去挑剔都很聪明而且漂亮的女生,但她真的不适合读书,确切的说是考试。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我教她毫不费力。然而想到是我带着她朝一个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方向走,我就想呕吐。我想劝她放弃考大学,去学钢琴,小提琴或者作个平面广告模特,总之是比考试更适合她的,但我怕她老爸解雇我。一个沿着现在的教育体制循规蹈矩的从小学念到硕士的人鼓励别人放弃这条“正统”的道路,我想很多人会觉得我居心叵测。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很多人在发现真相以后都保持缄默。我为自己难过,为真相难过,更为缄默难过。

   最头疼的活儿是辅导她写作,她的想象异常的绚丽,甚至口述也非常的美妙,但却怎么也不能沉淀为文字。她说在她看来,一变成文字想象就死掉了。我教她如何组织和运用文字,如何堆砌华丽的词藻来骗取老师的印象分。对她那些试卷上给出的作文题,我十分的无奈,因为没有一个能引起我半点的感触,所以我也就没有办法用那些感触作为生动的案例来引导她。我甚至忽然不明白为什么写作要求有一个明确的中心思想?如果有100字明确的中心思想,我为什么还要看你那几千字的冗长堆砌?每一句话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而不是为另一句话或另一个思想服务,只有这样我才有必要读每一句话。很多文章,我看了第一句就知道它想要说什么,看到最后我唯一的成就就是它果然如我所料的在说那些东西,这样无奇的文字,不看也罢吧!

   聂编辑的那本营销书整得差不多了,我最欣慰的事情就是书上而不会写我的名字,但我可以拿到稿酬。如果知识的殿堂是圣洁的所在,我庆幸这笔债记在别人的名下。从笔者的动机(注意我说的是笔者而不是作者),到读者的动机,这类书除了是件商品以外它还是件商品,再也没有学术或者文化的气味。商业书籍之所以畅销,是因为很多人以为那里面印的不是文字,而是人民币。

   当我做着这些秦筝所谓堕落兼职的时候,我悲哀的发现我对自己的本行似乎也并不热爱。我觉得我所学的学科是门死学问,这里的死不是说它没有发展变化,而是说我和这门学科之间谁也感动不了谁。不会令自己感动的东西怎么可能成为事业?从求学到择业,我们遵循一种在社会强迫下形成的所谓“理性”,朝着一个预设的模式发展,忽然某一天我们感觉到那种思想背景里惘惘的威胁,开始现代人痛苦的自卑。机械技术世界着重于我们与社会在机械技术上的和谐,而忽视了我们与自身在情感追求上的和谐。如果“希波克拉底誓言”真的要求热爱工作有如热爱情人,那么我只能希望我现时的工作就是和情人恋爱,这样我就彻底的忠于了誓言。

   想到自己竟希望现时的工作是和情人恋爱,我感到羞愧。我虽然已受了良好的教育,但是,想必是我生来就有一种易于堕落的倾向,因为我丝毫没费力,转瞬之间便堕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像卢梭说的,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不曾这样迅速地变成拉里东,现代人的自审总是跳不开浮躁,因为现代生活的快节奏总是给这种自审加入一层焦虑和恐惧,而正是这层自审中的焦虑和恐惧易于将人怪诞的毁掉。

   海淀区法院实习工作会议召开,令人大跌眼镜。所谓海淀区法院原来只是它的一个派出法庭,坐公车去上班要坐一个小时。海报上说法院将提供午餐,原以为混一天总算能噌口饭吃,谁晓得它只是提供午餐,但并没说免费提供。我们抱怨完了,牢骚完了,最终还是妥协了,报了名等着组织者安排具体的实习时间。弱势群体总是喜欢牢骚抱怨,对强势群体发出苍白的抗议,但事情总是一如既往的发生,然后弱势一方选择沉默的妥协。

   晚上的知识产权课非常火爆,我站在最后一排汗流浃背。突的胡邹出一句话来:衣衫汗湿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女教授很年轻,至少在教授这个级别里很年轻。她说她嗓子不好,我咋听着就特有磁性。一节课下来,从学校里占位子自习的事到《儒林外史》里冒名出书的事,从司汤达到罗素,从《庄子》到《易经》,从亚里士多德到米兰昆德拉再到李散的北大演讲,旁征博引,侃侃而谈,引经据典都跟知识产权不脱关系,烂熟于胸的文言文句子用得恰到好处。我想用我高中时代语文老师常用的三个字来表达我的对女教授敬意——“了不得”。记得那个时候语文老师对我们的评语是——“不得了”。女教授说,如果你觉得你学的学科太完美了,那么你就“向隅而泣”,感叹自己晚生了几十年吧。

   开学典礼的时候有些感慨,首先就是台上那些教授,每个都有八九上十个头衔,在上百次的场合被人如此累赘的介绍,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烦?当然,也许是不会的。接下来就是台下听到介绍后的唏嘘和肃然起敬,这种感染不知怎么就让我想起“台上的是疯子,台下的是傻子”这么一句话,当然我想到这句话主要是强调台下的人。对于台上的人,也许这么一句话更适合——“台下的人往往看到台上的奢华,而台上的人却往往看到人生的浮华。”在这一句话的意义上而言,旁观者未必比当局者清啊!

   还有就是台上台下的人的追求,台上的教授大多追求学术的发展、繁荣,而台下的人,热不热爱的问题暂不奢谈,大多是为了专业的热门,就业前景好或者积累人脉而来,很多人是非常强调在学校积累人脉的,也许这和中国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说自己热爱专业的,恐怕也是为了讨好教授而恶心自己、恶心别人。我之所以敢于这样子调侃,是以我和同学的接触为事实基础的。就我本人而言,我也明了自己和台上的教授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的思想距离远比我们的实际距离遥远得多。我感到悲哀,也许为自己,也许为教授,也许为教育,也许为我们这一代人,如果我承受得起的话。

   台上的座次,是中国人都可以想见。我不敢说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合理,但感觉却总是有点怪诞。政法大学历史系有位教授开学后不久在报上发文,写了点这其中怪诞的味道,我深觉如遇知音。中世纪意大利波伦亚大学刚刚创建的时候,是由学生雇用老师组成的,校方事务由学生自发管理。那个时候的大学恐怕是没有行政力量的。后来巴黎大学凭借其学术威望,影响力日渐强势,成为与教庭和国王三足鼎立的政治势力。这个时候行政力量介入学术殿堂并开始成为强势。然而欧洲大学的传统是不忘记政治影响力发源于学术威望,因而既使行政力量成为强势,学术力量却有着最崇高的地位,不容行政力量的直接干涉。中国和西方不同,西方大学大多是私立,政治影响力直接发源于自身的学术影响力;中国大学则大多是公立,行政力量直接来自政府授权。从这一渊源上讲,中国大学要奠定学术研究在校园的最崇高地位,恐怕还是需些时日。

   晚上看书前我总是要悠闲的抽支烟。我托着我的水晶烟灰缸,数着一个个突兀的棱角。秦筝说一无聊的时候总是不知道干什么好,搜肠刮肚脑子却越想越空荡。我无聊的时候就是数烟灰缸的棱角,脑子在平庸的生活里拣些有棱有角的事情来瞎思考,考究中国人选择中庸的人生态度,原因何在。这种时候我的思维和想象都特别激烈,像袭击新澳尔良市的海啸,但通通形成不了成熟的观点,一场头脑风暴过后剩下一片海啸过后以的狼藉,似文明的废墟,思想的遗迹。我病态地猜想烟本身也是种思想,吸进人体后和人自身的思想冲撞,偶尔可以通过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平息下来,多数情况是成为敌我矛盾,并且阶级斗争扩大化直接影响到胃,令人想呕吐,想将整个灵魂吐出来,扔进洗衣机或干脆扔进垃圾筒。

   我开始看书,看小说,郭敬明的《爱与痛的边缘》。我想郭敬明算是合了张爱玲说的“出名要趁早”,叫我羡慕得口水流了一地,和他比一比,再次发现自己并不是一直自以为的天才。王海翎的《中国式离婚》让我更加仰慕简•奥斯汀和维吉尔还有安徒生的智慧。教《知识产权法》的女教授说,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底线规则,我们不应该将法律完美化,而应该有更美好的生活追求。我想,老师这句话可以这样运用,婚姻是爱情的底线保障,我们不应该将婚姻理想化,而应该有更美好的爱情追求。这个更美好的追求是什么?我不知道,王海翎也很无奈。

   这两本书我都不是第一次看了,但我觉得耐看。就像秦筝一样,很养眼,而且很耐看。她发短信过来问我是不是在上海玩得疯脱了形,我说我在北京,电话就马上找过来了。

   回北京了怎么也不跟首长汇报一下?

   我的手掌心(首长)是个空洞。我知道她喜欢安妮宝贝。

   见到你上海的梦中情人了?秦筝调侃我,她知道董屹菲。

   我的梦中情人和我失散在北京,现发寻人启事,姓名秦筝,性别女,我正盘算提供有价值线索者该重酬什么。春筝打断我说,怎么不带来北京让我给她打分啊?

   我说,怕你自卑。

   少来,我说了重色轻友是你们男人的专长。

   是吗?那你有得便宜占。至少我对你会比对郑崇华、寒月楼好。

   就这样在电话里贫了半个小时,我的总结是和学历高的女人谈论问题很容易找到题目,但不容易找到答案,更不要想有什么成果。有人说这是现代教育的副作用之一,我万分赞成。

   秦筝提议周末去天安门看升国旗,我当时就昏菜。眼前马上浮现几个衣着怪异的新青年迎着朝阳站在五星红旗下面,高声念毛 的话——“你们就是那八九点钟的太阳,未来属于你们。”

  我想反对,可惜我没有拒绝美女的经验。我心想,一时心血来潮说说罢了,到时候准歇菜。听说去天安门看升国旗起码要四点从学校出发。我对秦筝的豪华版评价是:一只会说法语的举止优雅的猪。四点钟起来?这样的要求以她太没天理,对我也很不人道。

   去天安门看升国旗的决议终于由秦筝、郑崇华几个人审批下来了,具体行动方案是在郑崇华酒吧通宵,凌晨四点赶往天安门。郑崇华会准备好车辆,免去了步行过去的痛苦。参加行动的人有郑崇华、晓梦、楚依依、秦筝、寒月楼和我。我怀疑在酒吧闹了个通宵再去天安门准是厌倦了过正常人的生活,想被警察叔叔请去吃国家粮。

   看升国旗我没多大兴趣,不过通宵倒是有点久违的感觉。想当年玩《传奇》的时候,晚上当白天使,那奋斗劲儿还真有点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的豪迈感,对上海盛大的贡献也是不小。

   星期四下午是英语课,我学了十几年的英语从来就没对它发生过兴趣,也从来没有真正掌握过它半点什么。如果下辈子我可以选择国度,说什么我都要选择英语语系的国家。不是我不爱国,而是像卢梭说的我们要避免我们的义务与我们的利益发生冲突。他说如果不设法避免,那就不管他的心地多么善良和公正,迟早会不知不觉地衰颓下去,事实上会变成邪恶的和不公正的。基于伟人的说教,我选择来世出生在英语语系的国家,如果中国还要学英语的话。就英语这一关,不知道衰颓了多少莘莘学子。

   英语课上老师还经常提问,而我总是时刻准备着脱口而出一句“sorry”。确切的说这还算不上一句,就一个词。每当老师点名回答问题的时候,我总是感到张爱玲所谓“思想背景里惘惘的威胁。”所以秦筝约我去教堂玩的时候,我都没听清她说去哪玩就立马答应了。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这门必修课不得不选逃,听课听得心里颤得慌。

   我喜欢教堂,特别是哥特式或者巴罗克风格的罗马圣彼得大教堂。有一段关于哥特式教堂的评述我记忆深刻:朦胧、静滥,给人以肃穆感和敬畏感,体现教会的威严、宗教的神秘与上帝的崇高;似乎一个人只有经过教会的引导和神父的赦罪才能获得安全与幸福,人的灵魂只有经过地狱的折磨和炼狱的洗礼才能升入高不可攀的天堂。就这一段话,差点让我高中的时候就成为上帝羊圈里的羔羊。

   我带着对教堂建筑风格所谓世俗性和宗教性,理性与非理性,神秘主义与自然主义以及煽情、重曲线和节奏的美好想象,跟着秦筝屁颠屁颠的来到教堂。一路车费我全包,我原以为我会兴奋得像驴一样活蹦乱跳,结果我庆幸高中的时候还好没有成为上帝羊圈的羔羊,教堂既不是哥特式也不是马罗克风格,压根就没有风格。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暗,虽然不是伸手不见五指,但肯定数不出是五指还是六指。记得罗马式的圣索菲亚大教堂有一不足就是采光差,这一特点,这个教堂光荣的享有。

   一个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的牧师出来接待了我们,我庆幸出场的不是《巴黎圣母院》里的敲钟人加西莫多。秦筝似乎跟他预约过了,见了面就被领到那个像讲台的桌子边开始什么仪式。这个时候我还是感受到宗教的庄严和神圣的,乖乖地坐在较远的一张长椅上。后来他们开始小声的交谈,我听不清楚也懒得去听。心想秦筝这傻瓜准是把自己卖了掏心掏肺地跟那陌生人讲心事,还自慰是讲给上帝听。我想到中世纪的忏悔师,仁慈和蔼智慧过人的,卑鄙龌龊低贱下流的。我不知道秦筝遇上了哪一种,但我觉得心事还是留给自己保险一点,何况姜伟、薛晓路、张静三个人一起告诫我们《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坐在长椅上久了,我精神恍恍惚惚,不怀好意的对着秦筝和牧师欣赏与微笑。我想象牧师就是那吸完血后开始打呼的堡主,秦筝是只吃AB血型公老鼠的凯撒琳公主。教堂的光线很暗,更助长了我病态的想象。下午的阳光从小窗上散落几缕进来,向舞台灯光一样打到我头上。我想,从这个角度,我也许能看到我的前世是狼人还是蝙蝠。

   周杰伦的《威廉古堡》快被我幻化成一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秦筝和牧师的长谈终于结束了,做完一些简单的仪式,牧师便送我们出门。我突然发现此行我一无所得,于是决心回程车费全让秦筝买。她似乎很有所得,对我有失风范的要求慷慨应承。我疑心她遇了个相当不错的忏悔师,顺便恭喜基督耶稣多了个好门徒。

   你是不是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所以跑来忏悔啊?我跟在秦筝后面说。

   你什么嘴啊!狗嘴里就逢指望吐出像样的牙来。

   因为是条掉光了牙的老狗啊!我死不要脸的坏笑着说。

   我是来获得神的指引,因为我想小小地改变一下我的生活,和过去做个小小的了断。秦筝伸着一个指头半认真地跟我说。虽然她说了两次小小的,可是她伸出来的手指是食指,不是小指。

   我觉到一丝震动,甚至有点恐惧。女人总是将一些重大的事情以一种漫不经心、无足轻重的口气一语带过,使得很多男人通常出局了还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我琢磨她那话的意思,所谓“小小的”肯定是“大大的”,那么大大的改变是要改变什么呢?大大的了断又是要了断什么?我猜不到,我只是想到陆幼青在《欢城》里说过的一句话:当两个人之间只要有一个人想起来要换一种生活方式,这日子也就快过到头了。

   日子就快过到头了。这句话让我觉得悲哀。我不知道秦筝要改变什么,我只知道改变就意味着和过去告别,不管这个过去是怎样的过去,告别总是令人心情要沉重一些的,至少在迎来新生活之前是这样。

   我不也是经常冒出要颠覆自己生活的怪想法吗?然而我觉得颠覆似乎就是对过去的一种否定,这样的胆敢会令我觉到罪责,因而是缺乏勇气的,残雪所谓通过曲折的渠道重新获取一切是需要资本的,而我并不敢于相信自己有那样的资本。

   不知道我的怯懦是个错误还是秦筝的胆敢会招来错误,有一句话用来收场可以令我们坦然:这世界上很多错误源自心中的渴望,如果可能的话,就让这种渴望变成现实好了,到头来会既没有渴望也没有错误。

   一件小事,可以这么说,激起了我好多严肃的想法,我感到自己有点神经质。但是,我不得不再次承认,我变得更关心秦筝的举动,观望那“小小的”亦或大大的改变如何渐次展开。

   昏黄的路灯那么温柔,夜里的风却那么凛冽,北京的冬真的这么冷吗?

   琥珀色的灯光里闪现一张张好看的脸,又让我想起毕业酒会上你醉人的容颜。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那是思念吗?

   你已走远,我也封存了你的相片,对你的想念只剩个抽象的概念,这是爱情吗?

   我也走远,不再相信爱情,不再追求永远,这是我的劫数吗?

   董屹菲打电话过来,我问,最近还好吗?

   她说,不好,但跟你说又有什么用。

   张小娴说爱情总离不开三个字“我爱你”“你好吗”。

   我不好,但跟你说又有什么用?

   盲流和我在电话里聊了二个小时,其实就是两句话。

   你现在过得快乐吗?

   不快乐,但跟你说又有什么用?

   今天真是个阴郁的日子,我借了一本克里玛的小说,《爱情与垃圾》。

   盲流是我本科时的室友,曾经和我一起喝酒喝到晕过去的朋友,他在华东师大念研究生,他说再也找不到愿意喝酒喝到晕过去的朋友。

   他说日子过得有点荒芜,没有什么追求,好看的风景都在远处,漂亮的女生都是别人的女友。

   他还说和我一样孤独,感觉都快要麻木,呆了一年多才发现刘翔是他的校友。

   我说我的孤独变得更加成熟,知道爱情是没有赢家的赌注。

   其实,我真的好想哭。

   我干杯,你随意。希望你明白我这个低调的祝福。

   克里玛说:世界始于美好,止于丑恶,从爱情开始,到垃圾结束,或者两者本来就交织在一起,根本就无法区分。

   爱情会是一种虚假的希望吗?

   郑崇华本科毕业以后开了间酒吧,做点小生意,结婚三年之后,居然想到回学校读书。他说他感觉自己像个个体户,没有前途。我不知道他憧憬的是个怎样的未来,也许,他想成为那个台达电子的掌门人,拥有上千亿资产的郑崇华。

   他那间酒吧也就是我们经常去的,像一个油画展厅,只是加入了世俗中暧昧的成分,使得那些凝重的色彩看上去更像是一种被禁锢的落寞或破碎的颓废,然而这却合了我们的心情。

   现代人凑在一起形成一个圈子,已多半不是因为情谊,而只是因为我们有相同的大脑,一样的嗜好,因为我们同一种调调。世界在变,我的感觉荒诞的被扭曲,不对调了,默契无法伪造,我们不再同一种调调。我离开这个圈子,正如我当初加入这个圈子,并没有丝毫的背叛。我从没说过我一辈子都会是你的和弦。

   酒吧里有个很少见的壁炉,总是窜起老高的火焰,火光里似乎总是闪现十一世纪王妃寂寞的微笑,战场残酷的杀戮。一只黑猫总爱贴着壁炉打呼,欣赏着幻想中悲壮的落幕。

   壁炉上面油画里的少年很无助,耸拉着手,手里的画笔弄脏了衣服,他的眼神很空洞,像夜里开着的小窗。窗外会不会有淡淡的星晴?一瓶颜料洒在地上,静止的,流动的,收不回的,无奈的……

  安格尔的《泉》,提香的《花神》,这样的梦中情人,比隔着十个世纪还要遥远。贝尼尼的《阿波罗与达芙妮》,太阳神阿波罗尚且追不上他的爱情,我们又怎么敢得上心中的达芙妮?爱情是个没有人能够确切形容的画面,像威尼斯的水,像威尼斯画派的理念。

   复古的沙发,复杂的插花,卢浮宫里的油画,优雅的舞步,含蓄的嘲笑,傲慢贵族的决斗。这就是郑崇华的酒吧,我幻想春天,幻想蝴蝶的所在,许多爱情的所在,许多落寞的所在,许多冷暖的所在,我们去天安门看升国旗前放纵的所在。

   周末酒吧的生意很火,晓梦和郑崇华十二点之前没空招呼我们。郑崇华有两个朋友加入了我们酒吧式的戏虐中,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女的似乎很像花菲花。我以为她在我心中已经模糊得失去了轮廓,只剩一个名字,一个符号,然而当我看到这个女的,时间急速的倒流,散落的印象,逝去的回忆一下子抓住了我,我既感到无限的温柔又感到深遂的忧伤。爱情之于我,也正像一些碎片,而且我以为尘埃落定,然而我有时竟会成为一个磁场,吸着这些散落得我都不再能看见的碎片一齐刺向我,我感到巨大的痛楚,似乎要死,同时又很不争气的以为,这样死了也很温柔。

   然而我马上抛弃了这些温柔的痛苦,愉悦地与她交谈。我想她是与花菲花不相干的另一个女人,此时我便只想到花菲花留给我的美好的回忆,同时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也是那么可爱。在我的情感中,我发觉有些因素有时似乎非常矛盾,但又连在一起,有力地产生一个同样而单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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