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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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印发贯彻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201*年)任务分工方案实施意见

国家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发展问题,201*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编制印发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201*年)》。201*年,按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国家民委会同有关部门又联合印发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201*年)任务分工方案》。水利部高度重视规划任务的贯彻落实,印发了《贯彻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201*年)任务分工方案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涉及水利部的事项进行了细化分工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大规划区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同时通过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农村河道水系整治,加快水毁灾毁水利工程修复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予以适当倾斜,搞好农村排水、河道疏浚;二是要解决规划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支持农田排灌、旱作节水、中低产田改造及牧区饲草料地建设,实施水利工程以工代赈;三是要加强规划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四是要加强规划区农村水电建设,同时加强水源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司局按照分工,精心组织,认真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促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并要求各牵头司局对分工工作负总责,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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