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迷途的青鸟

爱语录 136 0

迷途的青鸟

  一

  “任何开始都有结束,不管是多么美丽!”这么自言自语的时候,我内心安静而且空虚,绝望的情绪如同蔓延的藤,在悄悄缠绕。我现在还很年轻,很多人还会称赞我的朝气和活力,但我已经感到活着的乏味。渐渐习惯了一个人在房间听音乐、抽烟、看电影或者小说。有时候干脆躺在竹椅上冥想,注视着外面的天空的一片云彩,看它做苍狗的变幻;当然大多数时候是盯着天花板上面的莲花,看它的花瓣一圈圈扩散、延展,形成一个时空旋涡,倏地将我吸进里面。

  一个女人带着散淡如菊的笑容款款走来,穿着黑色的纱裙,一如既往地优雅高贵,长发飘动着我的梦想和激情,缓缓招手,轻轻向我问候,声音若有若无,温柔至极。我在惶惶忽忽中惊愕,急切地伸出手,想拦住那个熟悉的影子,然而脚步刚刚踏出,便跌落峡谷,直直地坠落,重新又看到天花板上大理石细腻的纹理!

  每年夏天来临的时候,我都会提前把事情处理完毕:推掉所有编辑部的约稿,谢绝所有朋友的邀请,提前向公司请假等。等一切处理结束的时候,我背上装有帐篷和睡袋的背包,开始了一个人的徒步旅行。时间:一个月;目的地:未知。

  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徒步旅行的,记得很多年前的一天,我一个人在房间,一边喝啤酒一边看电视,在切换掉很多电台之后,我选择了一部风景记录片。这部记录片大致是关于中国周边的风光的,制作得生动真实,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风景拍摄得很美:野性未驯的雄狮在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上奔跑,追逐在劫难逃的兔子;高高的棕榈树挺立在南海的沙滩边缘,肥绿的叶子在海风的呼吸里飘动;皑皑雪山的高处,盛开着雪莲花,分层的银针和无数叫不上名字的珍奇树木顽强抵抗着严寒我渐渐沉溺其中,看完之后,那些画面还在头脑中回放,久久不能消失。我突然产生一个念头,想要亲自去那些地方,去看一下真实的风景,也许这样可以使自己更快地忘记过去,振作精神,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于是当即去一家户外活动俱乐部购买了一套装备:双层帐篷、四季通用的睡袋、两个防潮垫、一身野外冲锋外衣,还有铁锹、头灯等一些东西。

  差不多快忘记了第一次徒步旅行的情形,也许是酒喝得太多,酒精已经开始入侵大脑深处,弄湿了我的记忆神经,让它开始麻木。当然去过的地方太多也是另外一个原因——虽然有写游记的习惯,但是一旦成稿之后就会寄给催命鬼一样的编辑,去换一些酒资和下次出行的储备。原稿丢失之后,我就再没有任何引发回忆的东西。照片?照片也是有的,路上会认识很多朋友,他们深爱着自由的野外生活和摄影,和他们在一起旅行,自然会拍一些照片作为纪念,但我不太喜欢照相,往往是当别人的陪衬,事后彼此鸿爪泥痕,各分东西,都不再记起。倒是拍了一些风景,放在书架显眼的位置,来往的朋友翻来翻去,选自己喜欢的,我慷慨相赠;加上一些杂志要给文章配图片用,我也毫不吝惜,如此一来,所剩余的自然残缺不全。朋友们都觉得可惜,而我不以为意——生活不就是这样吗?有来有去!

  就这样打发着时光,我以为自己完全可以这样完成自己余下的人生,没什么不好!直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你真的可以吗?我仿佛醍醐灌顶,天目为之而开,站在云端,看清了自己,还有那么多年来生活的真实面目。我以为自己一直在寻找,寻找一种新的生活,一个新的开始,其实我一直都在逃避,逃避那个费心竭力去忘记的人,那一段尘封记忆;我以为自己可以很快平静,适应扑面而来的生活,学会习惯眼前的一切,其实我一直都躁动不安,难以释怀。如洋洋自得的孙行者在天空自在飞行,以为远远跨越了佛祖的边界,我在醒悟之后,发现自己一直行走在阴影中。

  这多少有点宿命的味道,让我感叹自己的无能为力之后,深信命运的无敌。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有一句话:如果你不能够拥有,那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叮嘱我,做任何事情都要朝前看,不要左顾右盼,更不能回头,一辈子都不要忘记。当时我不大明白,可惜现在明白的时候为时已晚,世事往往如此。

  凌晨三点,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熟悉的声音中夹杂着伤感和淡泊,是云打来的。

  “四年不见了,你还好吧?”

  “哪里是四年,我们天天都见。”我的血液急速上升,但我压底了声调。

  “当初是我不对,但是现在谁对谁错已经没有意义了。我感觉自己老了,很多事情已经想不起了,活这么多年,对谁都无所亏欠,但我会在这时候想到你。”

  “你好吗?彬彬好吗?”我的鼻子有点酸,但不想再次成为她眼睛里不懂自制的男孩。

  “我们都很好,但什么都不一样了。我不想谈自己这些年来的生活,过去的对我来说还是没有意义的零,是虚无。”

  “你和以前一样固执。”

  “但我听出来你变了,你不再是个小男孩了,已经是个男人。”她舒缓地吐着气,然后轻微地咳嗽。

  “抽烟对身体不好。”

  “无所谓吧,经常失眠,百无聊赖。”

  “我和晴很早就分了,虽然在一起很久,原因你知道的。一个人感觉也挺好!”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有种酸涩的液体在向上流动。

  “无论你怎么恨我,我都不介意的,真的!可惜岁月是一道鸿沟,谁都跨不过。如果在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你,也许不是这样子吧!”

  “恨?从来没有过。我们都老了。我现在什么都不想,生活也没有缺憾,也许,也许只是想再见你一面。”

  “说实话,我早痛下决心不再见你,所以才坚持了那么久。只想让你好好生活,重新做回自己,但就现在看来,你还在泥沼里不能自拔。”

  “相见总要缘分吧,当初我满世界找你,都无功而返。你一定知道我在找你,但你一直都不愿意见我,我不怪你。”

  “你还记得我们一起住过的那个地方?”

  “从来没有忘记过!”

  “9月我会在那里。”她说完电话就断了。

  我在电话的这头发呆,窗外夕阳正好,无休止的蝉鸣,这蝉鸣曾经给童年的我带来不少欢乐,现在却让我焦躁不安,绿树在风中摆动纤腰,地下的光影随之变化;余晖照射进房间,室内的摆设:桌子、沙发、电视、书架等一切都显得不真实。我看了一下表,现在是2002年7月25日下午6点48分,距离9月还有37天,在记事本上记下37这个数字后,我倒床便睡。

  二

  1973年我出生在海边的一个叫做尖嘴岛的小镇,并在这里度过了11年的光阴。小岛面积很小,应该不会超过400平方公里;不过形状很特别,像一个尖尖的舌头深进海中,岛的名字正来源于此。这里流传着一则故事:上古的英雄夸父追逐太阳,口渴难耐,于是喝光了黄河和渭河的水,但是还觉得不够,达到这里时,把舌头深进海里,用力吸一口海水,结果就把那一片海水喝没了,露出一块舌头形状的陆地来。但是海水太咸,盘古更加干渴,于是“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我小时侯对这个故事深信不疑,觉得小岛就是盘古舌头留下的痕迹,到后来才明白,这大约是当地文人的附会杜撰。

  正如任何一个海边小镇一样,这里原本是一个规模很小的渔村,后来逐渐发展成小镇——在海边随处可以看到皮肤黝黑,带着斗笠的渔民,他们已经上了年纪,从那些额头皱纹的波折起伏中我们可以读到这个小镇的全部历史。这里的房屋多用石头筑成,外面粉刷着一层白漆,凭借着这牢固的堡垒,人们不再惧怕远海来的飓风;后来,一些外出淘金的人回来,盖起了高楼,其他人纷纷仿效,于是楼房渐多,把最初渔民的那些石屋对比成了古董,并开始让这里有了城市的雏形,不过这都是我出生以前发生的事情了,当我呱呱坠地,第一次睁开眼睛看周围的世界,已经是那个样子。植被不是很多,不像温暖的南方沿海,到处挺立着皮肤光润的阔叶树,只在岛的西滨,有一片面积较大的树林,据说现在已经被开发成公园。

  在小岛三边常年停泊着很多船只,各种各样的都有。小时侯的印象里,木船比较多,多是中等的渔船,可以出海捕捞,也可以居住在上面;当然也有一些小型的船只,用来运输一些小货物。大约是在7-8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和电视上一模一样的大油轮,庞大的身躯真是威猛壮观!高高的旗杆矗立,上面飘动着鲜红的国旗。老实讲,我小时梦想着将来能够在那么豪华的油轮上工作,这个梦想一直持续到我离开尖嘴岛。

  我不敢说尖嘴岛有着世界上最美的风景,但这里有辽阔无边的蔚蓝色大海,有常年吹拂的清新海风,有柔软舒适的黄金沙滩,有点缀在四周海面的青青岛屿,有壮丽动人的喷薄日出,有黄昏时候绚丽动人的晚霞——这一切都会让到这里的人们心旷神怡。

  而我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男孩。

  出生时毫无异相,既没有祥云笼罩,也没有凤凰来仪;小时生活也属平淡无奇,没有多少惊人的表现,缺少孔融让梨的谦让美德,更没有骆宾王三岁赋诗的才情。看来若要给自己增加不平凡的色彩,就应该在其他方面多做文章。在我沉思默想的一刹那,上帝的智慧之光突然降临,让我幽暗的房间充满奇异的光辉。我的灵魂仿佛在悠然上升,跳出挥汗如雨的斗室,跳出时空的限制,在云端安然立定,目光穿越光阴的隧道,到达1973年这个时光层面。这一年风起云涌,发生了很多数不胜数的大事:越南抗击美国的战争彻底结束,最后一批美国士兵垂头丧气地返回;中国和日本互相开设使馆,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也就是在这一年,澳大利亚作家帕特里克—怀特因“史诗般气概和刻画人物心理的叙事艺术,把一个新大陆介绍到文学领域中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呵呵!我这么一件件列举的时候,心理不停在乐——我不是和很多爱慕虚荣的人一样吗?总在给自己的人生敷着.不真实的光粉。

  我的父母都是军人,他们在部队相识,根据母亲后来的说法是一见钟情。父亲当时是一名连长,英俊威武,对手下的士兵要求严格;母亲则是部队文工团的骨干,能歌善舞,对父亲颇为爱慕,于是在一位红娘的牵引下,并由部队的领导做媒,两人很快就在部队结婚了。一年后,已有身孕的母亲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父亲的老家,就是尖嘴岛,并在这里生下了我。两人不久就返回了部队,把我留给了爷爷奶奶。从部队转正后父亲进了浣城市政府,而母亲则到当地的文化局工作,大约是因为工作太忙的缘故吧,一直没有时间接我回家,一直到我10岁那年。

  有人说,一个很快就断了母乳的男孩,心灵会有一种永远都难以弥补的缺失感,注定会爱上一个大自己很多的女人。我对这种说法不置可否——无论如何,得感谢上帝赐予的10年快乐光阴,我得以赤脚在沙滩上自由奔跑,在阳光和海风里,一天天的成长为一个健康的大男孩,拥有栗色的皮肤和灿烂的笑容。5岁时我和其他的孩子一样,进入了镇上的小学,不同的是,入学第一天,别的孩子是由爸爸妈妈领着,而我的身边是我步履已有些许蹒跚的爷爷。虽然我缺乏异禀,但还算聪明努力,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让爷爷在给我父母写信的时候总是很开心。放学之后,帮爷爷看管杂货店,来岛上旅游的人群当中,总有人在买完东西之后,请我一起照相,我开始觉得很慌张,但后来渐渐习惯了。从我仅存的一张少年时代的照片看来,我那时候摸样挺招人喜欢,一双略微有点海水忧郁的害羞的眼睛,微微卷曲的头发,白白的牙齿轻咬嘴唇,穿着淡蓝色的短袖上衣,下边是泛白的牛仔短裤——我那时总抱怨奶奶给我的衣服太老土,何以现在看起来,那么潮流感十足呢?

  不管我是多么的不情愿,在1983年秋天,我还是离开了尖嘴岛,去父母工作的地方读书。要走的时候,奶奶不听父母的劝说,一路牵扯着我的衣角送我,手里提着一袋子的鸡蛋,不停地叮嘱:娃一定得听话,不能不吃青椒,挑食不好;睡觉安稳着,天冷自己盖被子啊;再也不许和别的娃干架......我一手接过鸡蛋,看着奶奶瘦骨嶙峋的手臂,一时间哽咽起来。

  三

  下面说说关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怀特先生。

  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生于英国,自幼喜爱文学,9岁就能读懂莎士比亚戏剧,是个了不起的天才。他曾经在英国皇家学院读过书,又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来定居澳大利亚,一边经营牧场一边写作。老实说来,他做过的事情,都是我希望经历的事情。怀特先生的确是个值得羡慕的人。他一生写过很多作品,第一部小说是《快乐的山谷》,但是带给他巨大声誉的却是《人之树》,这部长篇巨著获“澳大利亚的创世纪”之称。1973年,怀特发表了他最著名的长篇小说《风暴眼》,同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怀特将这笔奖金捐出,设立了“怀特文学奖”。

    怀特的作品有明显的神秘主义、象征主义和现代心理分析学说的影响。他善于运用意识流的手法,大跨度地将情节与人物内心活动编织在一起,细致深刻地描绘人物的内心世界,给人一种迷离变幻的感觉。这让很多读者看不懂他小说的情节。他曾对英国广播公司的记者说:“对我来说,人物是至关重要的,情节我不在乎。 ”他的小说大多篇幅浩瀚,用字冷僻,善于比喻和景色的描写。有人说他的小说是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天书,是文学味太重的散文。尽管对怀特的创作有争议,但评论界一致公认他是当今世界上富于才华并卓有成就的作家之一。

  如今风靡一时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曾经说,凡是死去的作家,不管作品多么蹩脚,都可以原谅,但只有少数值得人们崇敬。 我想怀特应该就属于值得人们崇敬的作家,仅仅因为他作品中流露的超凡脱俗的气质。

  尽管如此崇拜怀特先生,我还是得每日继续着自己庸碌的生涯。虽然有时候觉得委屈,好歹自己也是名牌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怎么可以沦落到这种境地?但一听百威下肚之后,就轻易获得了平衡,不都是自己选择的吗?

  突然又想到她,假如当初不曾遇见她,生活将会展开另外一幅图景吧。命运之手指向另外一个方向,我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有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朝九晚五,兢兢业业,克勤克勉,深得上司赏识和同事的欣赏,想必日后会步步高升;另外一面,细心而不无劳累地支撑着一个温馨的家庭,和漂亮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一起共享天伦之乐,在周末或者假期的时候一起旅行,调节舒缓紧张的步调,如此终老?

  人生中没有假设!

  该遇见谁是躲不掉的吧!这么说并不意味着后悔,相反,即使是现在,我仍然感谢上苍垂爱,让我在茫茫人海之中遇到自己想遇到的人,从此一切完全不同,我原本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活着,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是就在认识她以后,我开始渐渐明白。

  希腊有句谚语说:爱之锤能开启智慧之窍。

  我开始关注起日历来,每天至少看五遍,边看边计算着还有多少日子就到九月。九月来临,我会动身到那个南方小城,她在那里等我。

  四

  10岁,对于我来说,是另外一个起点。我开始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这个城市就成了我的第二故乡,但是它给我的感觉远不如尖嘴岛亲切。

  钢筋水泥筑成的楼房林立,道路交叉纵横,让我在开始的时候常常迷路。马路上奔跑的汽车多如过河之鲫,放出难闻的气体,扬长而去。喧嚣声似乎永无止息。新家在一幢高楼的第七层,夜晚的时候,我趴在阳台上,看外面点点的灯火,听着喧嚣声,总产生自己身处陌生森林的感觉。

  我甚至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适应了和父母一起生活。晚上必定早早上床睡觉,因为一直不喜欢这个城市的夜晚。

  我被送进市重点中学读书。这个学校实际上是一所贵族学校,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的管理,以管理严格和升学率高而著称,还有一点,就是学费高昂。学生大多是官宦子弟或者是有钱人家的子女。我之所以能进入这个学校,全赖父亲一个战友的帮忙。

  我的整个初中时代,朋友都不多。大概是因为我不太喜欢讲话的原因,很多人以为我是一个孤僻或者自高自大的家伙,不愿意和我交往。我恰好乐得逍遥,可以静心阅读自己喜欢的书——读的最多的是《三国演义》,线装本,是父亲的藏书,因为他不允许我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不得不在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在家里看;其次是武侠小说,金庸和古龙的小说几乎全部翻遍,这给我带来另外一个梦想,就是去游历和冒险。那时的我总希望自己能够独自飘零天涯,遇到一位世外高人,到千年寒潭之下或者仙山洞中,修炼无上神功,然后返回江湖行侠仗义,邂逅如花美婵娟,留下属于自己的传奇故事。

  我那个时候太小,还不明白现实对于梦想的侵蚀和破坏,只是每次放下书本,看到街上来往的行人,我都产生一种轻微的幻灭感,混合着不安和失望,还有一点点气愤,看不到呆板的世界有一点浪漫的色彩。当同桌在作文中幻想未来更现代的地球时,我却梦回唐朝,用稚嫩的笔迹用心刻画那个风雅的朝代。

  以前在帮爷爷看管店铺的时候,我总喜欢在柜台旁边看来来往往的人们,他们的样子、悲伤或者快乐的表情、走路的姿势以及穿着打扮,都让我感到很有趣:原来每个人都完全不同啊!那时隐藏在自己的孤独里,更加喜欢观察别人。对象一般是老师和同学,当然也有来到家里的客人。我倒不是试图从他们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等方面看出这个人如何如何,而完全是一种癖好,就好象一个喜欢捉迷藏的孩子。

  不久这种癖好就给我带来了伤害。

  初三时,教历史的老师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吧,刚丛师范院校毕业,总带着青春洋溢的笑容。她带一副眼镜,眼睛大大的,头发很长,梳理得很整齐,很直地披离下来。与其说她很漂亮,倒不如说迷人更合适。她讲课算不上非常出色,但是每一节历史课我都听得很专注,用心记录要点,连唐明皇和杨贵妃“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恋情都没有放过。在笔记本旁边的空白处,我记下她当日的情况,比如:某月日,老师穿了一件粉红色连衣裙,举班惊艳;某月日,老师好象身体不舒服,咳嗽6次,使用手绢4次。等等。她喜欢在课堂上提问,这让大家都有点紧张。不过还好,她的那些问题对于我来说,没有多大的难度。记得她第一次提问我的时候,我假装心不在焉的样子,流利地回答出来。

  她微笑着看着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快乐得就要眩晕,却出奇镇定地告诉她:“刘一凡”

  她家在青岛,一个人在这里教书。不知道什么缘故,她没有住学校分的教师宿舍,而是在外面租房子住。每天晚上放学后,我骑单车回家,必定路过她住的地方。那是一个居民小区,每一次我都在小区的门口停留很久,直到看到她出来——她傍晚要到市场上去买一些蔬菜。我小心翼翼地跟在她后面,也在市场里晃悠,设法不让她发现。大约半个小时后,她返回住所,而我也恋恋不舍地回家了。每天这短暂的时间,我都觉得很幸福开心,那种感觉就好象自己单独和她在一起。时间长了,我产生一种罪过感,觉得不应该这样,好几次决心停止下去,但一路过那里,我忍不住还是要停下来,等待她的出现。有一段时间,她没有去学校,找另外一位老师代课,我傍晚也见不到她的影子,心理面疑虑重重,她是病了吗?还是回家了呢?

  大约过了一个月,她回来了。我欣喜若狂,在上课的时候目不转睛的看她。她胖了一点点,脸上荡漾着幸福的红晕。她是否发现一个男孩那么专注地看她呢?那天傍晚,我依然隔着花坛望着她从门口走出,但是惊讶地发现已经不是她一个人,她和一个看起来很魁梧的男人手拉着手,笑得纯真而快乐,就像一个孩子,像一个刚刚来到人间的天使,周身都是幸福的光圈。两个人目光相对时,样子都有点痴迷,像是喝多了红酒。我一下子呆住,差点和单车一起摔倒,路过的老先生提醒我:孩子小心!她好象要转过头来,我慌忙推着车,仓皇离去。

  后来路过那里时,就再也没有停留过。听说她和丈夫一起,已经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住。毕业前夕,我精心选了一张纪念卡放在她学校的信箱里。卡的正面背景是素雅的雏菊,中间斜放着一把竖琴;背面是一个卡通男孩傻傻地睁着大眼睛;里面是两句庸俗的套语:

  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最后在角落里留下了我家的地址。

  我没有指望她回寄卡片给我,但一个星期后,我就收到了她的卡片,很精致,画面上是一个看起来很坚强的男孩,背着背包行走在路上,两旁铺满奇花异草。卡里面用娟秀的字迹:

  你是我见到的最聪明的男孩!不过好像有点害羞。

  前路还长,努力表现自己吧!

  附:你好像很喜欢逛菜市场啊,是不是帮妈妈买东西呢?呵呵!我以前经常去那个地方的。

  我不是很能保存东西,很多同学赠送的卡片都丢失了,只有这张卡片我现在还保存着,长期夹在《约翰-克里斯托夫》的书页里,现在已经发黄了。

  五

  接到晴的电话时,是晚上19点多。莫扎特的小提琴协奏曲优雅舒缓,我正伏在写字台上苦想公司交给的策划方案,正在昏昏欲睡的时刻,电话铃响了。是晴打来的,她声音有点沙哑,好象刚哭过一场。

  “你怎么了?”

  “我在翡翠岛度假。你能来吗?”她突然问。

  “度假?你丈夫呢?”我觉得有点奇怪。

  “一个人来的,我现在想见到你,只想见你。”她声音中透露出委屈。

  “出什么事情了?”

  “过来告诉你。”她挂掉了电话。

  晴是大学时代的女友。

  当时的我,还在北京一所大学一所高校读书,专业是中文。在别人看来,这个专业多少有点浪漫色彩;于我而言,并不是非当作家不可,只是有兴趣在支撑自己罢了。也可以说自己可以承受——我这么懒惰的家伙,对哲学或者是经济等其他专业实在是适应不来。

     如一尾自在的鱼在时光的河流中快乐游弋,毫无疑问,年轻的我在享受生活。在设备一流的图书馆读托马斯-曼、赫尔曼-黑塞,或者是纳博科夫,在一个个故事的宫殿中流连忘返;在古色古香的教室听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教授讲最新的文学理论,为一个幽默诙谐的比喻会心微笑;闲暇时,漫步在校园的湖边小道上,冥想着绿衣亨利或者少年维特的遭遇,俨然自己以身代之;每晚都在莫扎特或者是甲克虫乐队的音乐中睡去,而第二天在第一缕晨光和啁啾的鸟声中醒来,叹一声“A new day has come”,带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感伤。

     恋爱几乎是无可避免的,在那样的年纪,何况学校中美女如云呢!夏天来临的时候,穿裙子的女孩子在校园里飘来飘去,如同游动的莲花,让人心动不已。

     我和晴是在大二的时候认识的,而艺术史这门课则是我们的红娘。老实讲,在选课的时候,倘若不是因为注意到晴,而仅仅看到主讲教授的秃顶和邋遢行头,我也决不会选这门众人称善的课。晴婉约地站在讲台边问老师问题,饱满莹洁的皮肤带着致命的吸引力让我呼吸困难,长发柔顺地一泻而下,给人抚摸的冲动。我于是毫不犹豫在选课人员名单中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接着象个傻瓜,注视着她写下自己的名字:苗晴,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95级。

     及到上课时,发现晴是一个很认真的女孩子,课堂上睁着那双纯洁如同孩童的眼睛注视老师和黑板,飞快纪录着邋遢老头的只言片语。每次上课时我都坐在晴的旁边,在淡淡馨香中一边浮想联翩,一边假装正经,潦草地记着笔记。

     想必晴也知道,有个傻瓜一直在注意她吧。在路上碰见时,也会有淡淡的羞涩。在期末考试时,我向晴借笔记,她犹豫了一会还是借给了我。我从晴秀丽的笔记中读到一颗孤独而倔强的心,读到另外一个自己。

     还笔记时,我约晴出去,她说还有事情。我拿出荷尔德林的诗集,说送给她,她的眼睛中露出光彩,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读他的诗,我轻轻说,你的笔记我读了3遍。她以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得意洋洋的我,说好吧,晚上你给我电话。

     感谢那天晚上温柔的风、啤酒给予我的勇气、庸俗透顶而永不失效的玫瑰花以及伟大的莎士比亚的情诗,我终于将晴拥在怀中。

  那时的我和晴经常在一起在图书馆自习,在公园散步,或者去电影院。我明白,晴是真心爱我,而我呢?则始终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爱着晴,唯一确定的是,和她在一起我感到很安静,也很快乐。我喜欢看着晴熟睡的样子,在公园的长凳上,午后清风阵阵,晴斜靠在我身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我感受到一种简单的幸福,经常想到如此相伴终老一生。

  但是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原因很简单,我遇到了云。

  在遇见了云之后,我一直对晴小心翼翼地隐瞒,内心充满愧疚和不安。我知道,最终有一天,我得向晴说明一切,告诉她我的真实感受,告诉她我未来的选择和行动,时间越久,就越难以开口,而对她造成的伤害就越深,但是优柔寡断的我一直在幽暗的泥潭中徘徊,举棋不定。

  但我最后还是鼓起勇气诉了晴一切事情的原委,告诉她我仍然喜欢和她在一起,但是却深爱着另外一个女人,不能自拔。晴听了之后出奇地平静,默默地点头,说希望你能快乐幸福,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了。我知道,她一定会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埋头大哭,这是她的个性——表面上看起来很坚强,其实内心脆弱得一塌糊涂。

  那天在地铁口,我目送晴上了车,深深呼吸了一口从隧道深处吹来的冷风,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但我和晴并没有中断联系,只是感觉完全不同了。因为工作不在同一个城市,所以很少会面;偶尔会通电话,只是简单的说上几句,聊聊彼此的近况。突然有一天,晴打电话给我,说她结婚了,对象是从高中便一直追她的同学,现在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我问,你爱他吗?她淡淡地回答,姻不需要爱情!语气中透露出一丝难以掩饰的哀怨。我那一天感觉很奇怪,觉得天气怪怪的,喝了很多啤酒。

  从那以后一直在现在,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只是听熟人说,她和丈夫一起去了海南,她丈夫开了一家公司,生意一直不错。想必她生活得很好吧,我常常这么想。

  但是何以她突然打电话给我呢?

  我决定去翡翠岛。

  六

  翡翠岛是一座由金黄色细沙构成的半岛,三面环海,被渤海和七里海紧紧拥抱。这里的沙山甚多,连绵起伏,陡坡交错。登上沙山,可以看到山下片片槐树林郁郁葱茏。金色沙滩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诱惑着来访的游人。

  抵达翡翠岛时是下午四点,我在海边的凉棚坐下,要了一杯啤酒,一边喝一边看大海。就那样坐着,心随着蔚蓝色的海水起伏飘动。这个地方让我产生了思乡的情绪。

  黄昏来临,凄楚而艳丽。燃烧的晚霞诉说一个未完结的故事,也许和爱情有关。

  我拨通了晴的手机,说我在这里等她。

  六点,落日只剩下一只哭红的眼睛,却染了整个大海。晴出现在我的眼前。她穿着蓝色的连衣裙,披着白色的丝肩,带着丝帽,看起来慵懒而疲倦。她悄悄地在我旁边的凉椅上坐下,那种轻盈的动作就像一个停留在花瓣上的蝴蝶。

  “你来了。”我先开口。

  “你也来了。”她看着远处,似乎在看海鸥,或者是天空。

  “好长时间不见了,没有想到在这里见到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不想见我吗?”

  “不是不想见,只是,只是一切都不同了,我是说,我和你。”当她脉脉注视的时候,我恍然不知所措。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永远都是个吞吞吐吐的男人。这些年的日子竟然没有改变你什么。”她把手支在桌子上,仿佛在认真打量我。

  “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没有进化就对了。在电话里我听你的声音有些不大开心,怎么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迟些再说吧。”

  向店老板要了两碟青菜和一小盆鱼汤,我们开始吃晚餐。厨师的手艺不错,菜都很美味。我们一边吃一边不咸不淡地聊天,大致都是以前的生活,有人说假如一个人开始经常回忆往事,那就意味着他开始老了。我是不是真的老了?

  当我向她透露自己这点疑虑时,她笑着说,你以前不是说,只要心不老,人就永远年轻吗?怎么那么快就背叛了年轻时候说过的话?

  吃过晚饭,我们在沙滩上漫无目的的散步,谁都没有说话。不知不觉走到了宾馆前,这是她住的地方。我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8点多。

  “上去坐坐吗?”她微笑着,做一个邀请的动作。

  “我再要一个房间吧,毕竟————”

  “又不是没有在一起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假道学?”

  “不是,只是————”我看着她笑吟吟的样子,语无伦次,“好吧。”

  晴住在2楼里面的单间,摆设虽然简单但是很精致。淡蓝色的窗纱纹理很细致,恰好可以遮挡住窗外的视线而又能保证凉风吹入。有一个圆形的小阳台,可以看到远方的大海和岛屿。阳台上面放着几盆常青树,增添了几许清新气息。

  我在阳台上,点上一根烟,看着吐出的烟气飘荡进浓浓夜色里。外面很喧闹,一群大学生在篝火,有说有笑。一个胖胖的英俊小伙子一边跳华尔兹一边唱歌,滑稽的样子引得周围的人大笑。我默默看着这些,没有说一句话。晴倒了一杯茶,然后静悄悄走近,站在我的身后,也没有说一句话,和我一起看窗外热闹的人群。我知道她和我在想一样的事情,仿佛就在昨天,我们还和很多朋友在一起,篝火、烤野味、唱歌、跳舞,快乐丝毫不逊于眼前的年轻人,然而一切都成为过往。

  暗香涌来,如同不可抗拒的洪流,我的心荡漾其中——是我熟悉的香水味道,我闭上眼睛,屏住呼吸。晴在后面,依然一句话都不说,轻轻抱着我的腰,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那一刻,我本想说些什么,但是嘴唇仿佛被锁住,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

  从小到大,我做过很多噩梦。在梦中总会遇到奇奇怪怪的威胁,一个魔物逼近我,将我笼罩在巨大的阴影下。我拼命地跑,有时候是奔跑在没有尽头的原野,有时候是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最终我跑得筋疲力尽。两个僵硬的钳子伸过来,要抓我的脖子,我声嘶力竭地呐喊求救,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然而这一次完全不同。我在现实中,晴拥抱着我,我感到温暖而且无力,也说不出话,喉咙好象一个被拔掉电源的音箱。但这一切多么微妙,色调和梦中完全不同,安安静静。在此以前,我曾无数次地拥抱过晴,在校园的湖边,在公园的长凳上,在长城古老残破的敌楼,在夜雨淅沥的帐篷中......以往我拥在怀里的晴,温驯可爱,带着少女的呼吸和馨香,害羞得把头深埋,两手紧握在我的身后一动不动。

  然而这次拥抱完全不同。

  晴的手指在我胸前游移,是在寻找我漂泊的心吗?呼吸轻柔而幽微,仿佛怕把我惊醒;而身体又倾向我,靠在我的身上,就像一个很疲倦的婴儿,马上就会进入睡眠。仿佛饮了一杯波而多,我沉醉在眩晕里,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晴转过身来,安静地躺在我的怀抱中,温柔地看着我,目光中流动着醇波,眸子闪耀如珍珠。

  我还是说不出话,而在心里燃烧着火山,赤色的火苗四处蔓延。我感觉到血液的温度在升高,呼吸开始渐渐困难。我在迷乱中注视着晴,她原本清癯的脸颊变得丰腴红润,虽不着粉饰却透出温热的芳香,逼面而来,让人无法抵挡。

  我忍不住去吻晴,当碰到滚烫的唇,感到浑身颤栗。来之前我就清醒地意识到,这将是一场在内心进行的艰苦的战争,但是现在,我已过早地放弃了抵抗。晴轻轻解去衣衫,一点点向我袒露出完整真实的自己。莹洁的肌肤带着极度诱惑的光,让我呆若木鸡之后又失去控制。抚摩着晴温热的身体,这美妙的感觉我曾经十分熟悉,从瀑布般的长发,到玉琢的脖颈,然后是高耸而不断起伏的山峰,接着就能感觉到剧烈的心跳,我已经不能控制自己,移向那神与魔鬼共知的秘密的快乐之源,同时熄灭了床头的灯。

  就像一艘被暴风雨袭击的航船在暗夜的峡谷急速行进,我担心被海水淹没。风声呼啸,大雨滂沱,巨浪扑面而来,晴在我身下不停地呻吟。我心生后悔又无法停止,一切都应验当初晴对我的预言——你永远是一个矛盾重重的男人。

  我一直睡不着,晴伏在我的胸膛上,呢喃低语。

  “你觉得和我做好还是和她做好?”

  “怎么说呢?不同吧!”

  “你知道吗?结婚以后我始终不开心,每次和他做的时候都会想到你,也许这不公平,但是没有办法,我是个有灵魂的女人。最初的时候非常恨你,恨你因为那个女人而和我分手,决心要报复你,让你后悔,但是后来,后悔的却是我自己。我开始明白,爱是勉强不得的,在这一点上,你我倒是一样的。你现在还想她吗?”

  “有时候难免还是会想吧,毕竟那么多年了,怎么会说忘就忘?有人说,时间会改变一切,治疗伤口,冲淡所有情感。我想是不对的,每一次,无论是想起她还是你,那种滋味都要比啤酒苦涩,只是我已经习惯了默默承受。”

  晴轻轻叹了一口气,接着说:

  “我以前经常骂你是个自私的傻瓜,不是因为你只考虑自己,而不关心我的感受,而是因为你把所有事情都压在自己心里,从来都不向别人说,就像一个闷葫芦,不愿意和别人分享你的心事。你这么刻意得压抑自己,也让我难过。你总以为这样子很崇高,不想给别人增添负担,而我那个时候就为这个担心得不行,怕你有一天会支持不住。”

  她说完,起身把凉茶换掉,又倒了一杯茶,送到靠床的小桌子上,然后又轻轻偎依在我身上,等我开口说话。

  “哪里是不肯说?那时候我只是想,即使是说出来,别人也未必明白,反倒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人这一生,大部分时间是要一个人度过,而经历过的悲欢离合故事,产生的喜怒哀乐情感,终归也要一个人细细品尝。自私也罢,说什么都好。我对别人也是如此,不即不离,没有冷淡,也没有过多的关心,因为我觉得有时候过分的关心是对别人的一种侵犯。我在海边长大,10岁才和父母在一起,母亲对我几乎无微不至,而在学校,老师除了学习之外,也会关心我的生活,当然他们都是处于好意,我那个时候就明白,但是感觉很不舒服。,所以我不愿意让别人扮演我的角色。这么多年来,我这种对待人事的态度日益牢固,大概今生都不会改变太多了。你能理解吧?”

  我说完之后,感觉很轻松许多,喝了一口茶。晴摩挲着我的胸膛,不再说话,隔了一会,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仿佛想从中寻找出什么,又开口说:

  “能理解,只是还是有点不甘心。结婚以后,他对我一直很好,我生病了,他会请假在我身边陪我,喂我吃饭。有时候我也为他的努力而感动,但是始终不能让自己爱他。后来我有了孩子,我以为人生可能就这样了,只指望着那个孩子能够长得像你。但是他却不幸夭折了,从此我对那个家再也没有寄托过什么,只是当作一个睡觉吃饭的地方罢了。”

  她开始嘤嘤抽泣起来,我心理也非常酸涩,只是紧紧把她抱住,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过了一会,晴开口说话:

  “你因为那个女人而离开我,让我心疼到现在,而关于你们的事情,我只是零碎知道一点,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个事情的完整的经过?”

  我长叹一声,走到床前,锨开窗帘,点燃一根烟,望着苍茫的夜色。不远处的海域,有灯塔的微光,一艘夜行船在缓慢地行使,想必是满载着货物。我以为,晴很快就会忘记我和云的事情,,忘掉我,而我只要不对任何人说,整个故事只会沉淀在我一个人的心里,日久天长也会变得平淡如水,我从而获得解脱,重新获得一种生活。现在看到晴灼灼的眼神,才知道她一直耿耿于怀。

  然而要讲,又从何说起呢?

  七

  1996年,我还是一个大三的中文系学生,正处在很多人所说的“知道自己不知道”的阶段,不想自己的大学是“由你玩四年”(UNIVERSITY),身上已经减少很多狂躁之气,开始认真考虑自己的将来;另外一方面,也和晴在一起很长时间,觉得要担负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来,努力实现给她美好生活的承诺——那个时候,我的确很热烈地恋着晴。

  少年时代的梦想差不多已经褪色,我开始着手做更实际的事情,并且从种获得了快乐和充实感。我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所以一有时间就到学校的图书馆去看书,补充自己的知识。因为课程已经不多,所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归自己支配。在这些时间,我除了和晴在一起之外,还做了几份兼职,大致都是文字校对整理一类的小活,虽然很轻松,也很认真地做着,积攒一些零花钱。实际上那个时候,已经不怎么用到家里寄来的钱。我把父母给的钱存到一张卡上,而用自己打工得来的钱另开了一个帐户,时间长了,居然小有了一笔数目。我用这些钱和晴一起到附近的地方去旅行。

  很快暑假就来临了,这是我大学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晴因为想念父母,没有和我一起出去旅行,回了南方的家。我想一个出去也是无趣,不如就呆在学校看看书,做点事情。

  因为落了几场雨,那年的夏天不算太热,正是上天赐予的逍遥时光。每次雨后,我都带一本小说,去校园风景区的湖心小岛。走在干净的碎石小道上面,可以闻到青草散发的味道。四周人很少,偶尔会有来参观的游客,在业已成为文物的石船上,开心地指指点点。我坐在丁香花下的长椅上,摊开书来看,《约翰-克里斯多夫》或者是《微暗的火》,不知觉中就消磨掉一个下午。黄昏迫近,红日斜近古旧的水塔,我返回宿舍,先冲一个凉水澡,然后继续看书,写完日记之后,倒头就睡。那真是快乐自在的日子,我那时候常希望时钟可以停留,让我在乐园中多徜徉几日。

  通过学校的家教服务中心,我找到一份兼职,给一个4岁的小男孩进行学前教育,大概讲一些基础的知识,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地点在学校附近,坐公车也就是10分钟左右。对方本想找一个细致耐心的女生来辅导,但女生很少,于是服务中心就推荐我。因为地方又不是很远,薪水也很让人满意,况且我也不愿意再闲散下去,便欣然接受。在手续办完之后,和对方家长通了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声音听起来很圆润,不同于我平时所遇到的那些女孩子,她们多少都有点嗲。这个女人三十左右吧,我想,应该是那个小男孩的母亲。她很客气,显得很有教养。我们约定了周六的下午四点,到她家里,先碰一下面。她给了我地址:明珠花园406。明珠花园我倒是知道,是新建的一所别墅型公寓。我听到后多少有一点意外,呵,不一般!

  周六是个晴朗的日子,稍微显得有些燥热,下午3点多,骄阳未退。我提前半个小时出发,下了公车,明珠花园就巍然在前。有门卫在站岗,讲明身份和来意后,他通知户主,少顷挥手请进。电梯里居然也有工作人员,是一个和蔼的老太太,问我到几层,我也报之以微笑,心想看来连按键都不用了,怪不得有钱人大都懒得要命。几秒后到了四层,我整了整短袖衫,按了406的门铃,一时间忐忑不安,不知道主人会是什么样子。

  开门的是一个穿淡紫色休闲裙的女人,年龄看起来并不到三十,身子显得有些单薄,皮肤很白,大约是久居室内的缘故,她面容精致,未着粉饰,很耐看;长发盘起,像极古人笔下的仕女。我判断她就是那个男孩的母亲,电话中的方女士。她笑吟吟地说请进,我才回过神,很不好意思随她到了客厅。

  室内布置得很整齐舒服,略微显得有些女性化。东面是极为宽大的玻璃窗,浅蓝色的双层窗帘,外面套着窗纱,隔开光影;墙上一面竹质的带格的图案,上面有布兜,插放着拂尘等一些小东西;另外一面挂着很多镜框,里面是妈妈和儿子幸福的合影,看得出她很喜欢照相,而且去过很多地方。然而一直都没有找到男主人,我暗自疑惑,这个家的男人到哪里去了呢?房子的一角是一个很大的深褐色的檀木书架,上面陈放着花瓶、木雕、珊瑚等一些观赏品,另外还有一些书,唐诗宋词一类的居多。

  小男孩正在客厅中间的沙发上,穿着小睡衣,眼睛大大的,甚是可爱。他看到我,奶声奶气地喊一声:叔叔好!然后继续专注地看电视上的动画片。她很温和地说:“请随便坐!”然后转过头来对着男孩说:“彬彬,叔叔来了,怎么还这么没有礼貌?”我笑着说:“没关系。”

  她递过来一杯水,我们开始交谈。看的出她不是很健谈,说几句就要停顿下来。我轻声附和。从她的话语中,我知道她在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很忙,所以没有多少时间照顾孩子,恐怕忽略了孩子的学前教育,所以才找一个家庭教师。她说,希望给孩子讲一些基础知识,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陪孩子一起玩,不要让他感觉到孤单,并且说在报酬方面大可放心,只要孩子能健康成长,花多少钱都无所谓。我感到滑稽,开玩笑说,您是在找一个保姆吗?她也笑着说,我可是要找一个有知识有耐心的高级保姆哦,你觉得自己合适吗?我从她的眼神里面看出异样的东西,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内心悄然滋长。事隔多年之后我才明白,欲望,是的,她的眼神中微露的是欲望的光芒,虽然努力遮掩但是未曾成功的欲望,她后来告诉我,在见到我第一眼的时候,觉得很熟悉。似是故人来吗?我曾笑着问她,她说,是吧,你很像我大学时候的一个朋友,如果我再晚出生几年,你也会是我喜欢的对象。就是那个眼神,坚定了我动摇的决定,我当时告诉她说,好吧,我试试看,也许会和他成为好朋友!

  老实讲,我并不大乐意进入别人的生活,不管别人的世界是多么新奇!多么美好!那终归不是自己的。随意的进入也许是一种侵犯,礼貌的拜访者也是文质彬彬的入侵者,夺走了原本自由的空气。我不愿意成为那样的人。我想在自己的天空,呼吸属于自己的空气。但是有时候又觉得这种想法简直不和逻辑,荒谬绝伦。从古至今,天空只有一块,而空气在不停地流动,有什么属于个人和属于别人的区别吗?但不管如何,就在那一次,我产生了一种朦胧的想法,想和他们在一起。正在阅读的朋友,请原谅我的直白,我无法用更婉约的词语和句子来清楚表达自己那时侯的感受。你们可以对我宣判,因为我不安分的想法。

  在这里坦白,虽然知道不可能,但是作为那时的我,身不由己,从那个女人身上感受到无法抵挡的吸引力,虽然她并没有用任何香水,没有带什么引人注目的饰物。杜拉斯不是在她的《情人》里面说过吗?女人的美并不在服饰,不在于所用的香水,完全不在于那些多余的东西。她的美也不在这些,甚至也不在容貌本身,因为那个时候,她已经走过盛夏,行将成为一个秋天般的女人,衰老的征兆虽然并不明显,但是鱼尾纹,那岁月的雕刻,一切迟早都会到来,只不过早晚罢了。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我为之心动,仅仅因为一念之差而改变了后来的生活?是一个暧昧的眼神吗?是笑容中流露出的蛊惑味道吗?是浑身散发出来的成熟的母性的气息吗?在她离开之后,我也常常追问自己,但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答案。端详着她的照片,场景会一幕幕宛然再现,她的笑容还是那样随意自然,让我心动。她曾经说,很多事情没有原因,也没有办法解释,真的是这样吗?

  姑且抛下这些无聊的问题吧,我已经不在意,也不想再去深究。

  但那个疑点,却不得不说,那就是她的丈夫,他去哪里了呢?这个让我嫉妒,让我内疚,让我困惑的对象,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在很熟悉之后,我曾经有次试探性地问她,她收敛起笑容,悄悄皱起眉头,告诉我,我当他已经死去,以后不要再提。我也不敢多问,她的家里没有一张这个男人的照片,我甚至无法想象出他的样子来。人的好奇心是无法轻易消失的,在一个歇斯底里的夜晚,我向她再次问起,她满面悲伤,终于忍不住伏在我的胸膛上哭了起来,一发不可收拾。就在那一天,我才知道这个女人所受到的伤害。那个男人并不爱她,却用甜言蜜语骗到了芳心,仅仅为了拉进自己和顶头上司——也就是她的父亲之间的关系,在志得意满之后,他绝情离去,把婚离得干净漂亮,留下了空空的房子和幼小的孩子。

  那天以后,关于那个男人,全部冻结。我们再也没有提到过。

  我和彬彬很快就成了朋友。都说孤独的孩子往往孤僻,不太合群,都是片面的看法吧。我小时侯一个人,不也快乐自在吗?虽然偶尔会有别的孩子攻击,说我是个没有父母的野种,但是我幼小的心灵因此受到伤害,不照样玩自己的游戏吗?看的出,彬彬也是一个坚强的孩子。他拿出自己的漫画书和玩具给我来看,向我展示神奇的魔方,安装种种不同类型的超人。他沉醉在这些玩具里面,丝毫感觉不到外界的缺失。他在快乐的时候会大声喊出来,我有好多飞机和汽车,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我们在一起堆积木,建造不同的房屋,并且分配好房间,他不停地想我嘟囔,哪一间给叔叔住,哪一间给妈妈,当然,他会把最漂亮的房间留给自己,这个坏家伙!我在教他A、B、C的时候他心不在焉,时不时用腿踢我,说要看漫画书,听故事,不要这些无聊的字母。我不答应他就掘起小嘴抗议,作为最严重的抵抗,他夺走了我的小说,而我则手疾眼快抓到了他心爱的火车,他看形势不对,就向妈妈求援,得到的却只是温柔的拒绝,不得已之下,他只好和我达成和解,作为附加条件,他得记住我教的字母。

  每次我过去,她都带着那种让我心醉神迷的微笑给我开门,眼神在刻意躲闪,害怕不小心走露了内心的秘密,但又在不经意中给人暧昧的暗号。这个女人,也许在外面是一个很严肃的人吧,应该很敬业。她知道自己的吸引力,很多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无论是在大街上行走,还是商店里买东西,一定有很多男人的眼光,带着贪婪的欲望,一边假装正经一边来回瞥视;一定会有很多女人,惊讶或者嫉妒这样一种素雅的美,完全是出自天然,居然会在这样一个女人身上随意展现着,她们知道自己无论怎样装饰,都难以达到这种美,那是非人力可及的一种境界。有些人就是这样,你永远不能希望自己可以达到或者超越她,只能悄然怨愤造物的不公。

  是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在回到家里以后,摇身一变,成为另外一个人,另外一种女人。她妩媚多情,开始一点点释放热情和活力,不是那么突然,就那样舒缓而优雅,仿佛薄暮时小河里柔柔的水姜花。她放掉一切,又重新拾起一切,满心欢喜,得心应手地用拂尘扫去原本已经十分洁净的玻璃窗。这种改变带有一种封闭的意味,将自己与世界隔开,享受一个人的时光。但她丝毫不介意我的进入,她带着那种欢欣给我开门,仅仅是因为孩子过来喊我叔叔,并缠着我继续昨天的故事吗?一个朋友告诉我,假如一个单身的女人,让你进了她的房间,就表示了接纳。她相信你并无危险,期待你的表演,伪装和抵抗中都有积极的意义——有时候,女人是这样心口不一地生活的。

  我也向她微笑,努力让自己谦和有礼,同时绝对自己滑稽可笑。她打开音乐,让旋律在房间静静流淌,她一直都是这样生活的,让每一个细节都精致。有些音乐我是熟悉,比如莫扎特和门得尔松;有些我不知道,是一些大自然音乐,总让我在休息的片刻飞向天空和原野。

  她就在书房里,随意翻着杂志和报纸,神情专注。她做事情就是那样,已经形成了习惯,十分投入,甚至显得有些孩子气。我在闭目养神的时候看她,而在她醒转过来的片刻转头向正在努力画字母的彬彬。她看到我们的时候,每次都在笑,笑得十分开心。有时候,她会发现我在看她,第一次我以为她会生气,然而她却在向我笑之后继续埋头看书。

  她本来在书房里,让我在客厅辅导孩子。但是随着我和彬彬的不断亲密,我们的笑得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她开始只是透过门缝看我们一起看漫画书,玩游戏,最后忍不住走出来,当我们的裁判,她可绝对是个不公正的裁判,小家伙在屡次被惩罚写数字之后开始抱怨,妈妈,你太偏袒叔叔了!这个时候,我和她彼此对视,会心一笑,她的笑之中内容太多,而我已经心醉神迷。她有时候会问我,会不会感到无聊?小孩是很累人的。我告诉她,假如这样很无聊,那我以前的日子简直就是不可忍受!这是我长大以来最快乐的日子,包括我童年,也不曾玩过那么多的游戏,不曾笑过那么多,我分享了另外一个孩子的童年,分享了另外一个家庭的幸福。她说,不用再叫我方女士,直接叫云吧。当我第一次叫出她的名字的时候,我的舌头在打转,迟迟吐不出那个简单的音节,我变成了一个不会说话的苯孩子。她做在书房里,笑着看着我,一定要我给孩子示范“云”这个字的普通话发音,并且告诉她这是个美丽的汉字。我一时感到激动而又窘迫,却并没有那么去做,我知道直接叫她的名字意味着什么。她并没有坚持,只是笑着走进了书房。我拉开窗帘,对着彬彬大声说,云,看云!云从书房走出,仰面看见晴空万里,对着计谋得逞的我也得意洋洋地笑起来,而彬彬这个苯家伙,看看我,又看看妈妈,纳闷不已。

  我开始很少往家里打电话。大一刚来的时候,每天晚上都要守在电话旁边,准时恭候母亲的唠叨,时常也会往家打,告诉他们我在这里的情况。自从认识了云之后,我开始忽略这件重要的事情。母亲打电话问讯,我一边听一边告诉她我很好,已经是一个大人,不要再向对小孩一样对我,那样我会受不了。后来电话渐渐就少了,但是每周还是会打一次,几乎成了定例,我不耐烦地汇报自己一周的情况:吃的如何,买了什么东西,学习进展情况等等。她在把我生活中的所有方面安排全部到位以后,一定会在感情问题上做结束。大学时候最好不要恋爱!我重复了一遍她的话之后挂掉电话。同宿舍一个的家伙一边咂舌头,一边做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我为自己的这种态度感到后悔。坦白说,我和父母的感情并不如其他同学那样。既然能一个人长大,就能一个人继续很好地生活下去,同样不需要父母。这些话说起来,多少有点任性的味道。但能进入大学,离开父母,我是带着庆幸和欢愉的心情的,当然,也有对家的失落感,只不过这种失落感,更大意义上,是对于尖嘴岛,对于爷爷奶奶来说的。父亲说能理解我的感受,他答应一有时间就回老家,但我明确告诉他,自己已经不想回去,却一直没有说原因。过去就是过去,永远不可能回来,就好象做错的事情,想补偿的时候,总是有为时已晚的缺憾。

  我拥有了一个新家,这有点滑稽。拥有一个新的家就等于有了一个新的自己,这种感觉完全不同于穿上一身新衣服,那是完全不同的。我感觉到,自己生命中的一些东西正在掉落,或者叫做蒸发,化做空气消失了。我以前的那种暴躁不安的脾气,那些闲情,对女生评头论足的习惯,那种故做潇洒的派头,当然还有和晴的恋情,所有这些都消失不见。云的微笑是一个魔法盒子,但是却和潘多拉的盒子恰恰相反,一个收进,一个放出。晴的魔法盒子将莫名的烦恼和忧伤从我的眼睛里,从我的心里倏然吸走,不留痕迹,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在内心默默地干了一场秋雨,太阳在瞬间被呼唤出来。你是个天使,每次我对云这么说的时候,她都笑着说,我这个天使未免也老了点。她怎会知道,天使是永远美丽的,这一点和岁月没有丝毫关系。

  我每周有三天会去晴那里,一去就是一天,晚饭过后再回去。云亲自下厨房做饭,按照我的口味,做几个简单的饭菜。时间久了,居然把小家伙的口味调教得跟我一模一样。在一天吃晚饭的时候,他居然吵闹着也要喝啤酒,结果喝了一小口就困乏得不行,不一会就睡在沙发上。我和云一边吃一边随意聊着,云的眼神异样的妩媚,看起来心情颇佳,多喝了几口啤酒。她话语开始多了起来,说彬彬越来越聪明懂事,都是我悉心指导的结果,说她自己很久以来也没有那么开心过了,说让我一直辅导到彬彬长大。她不停地往我的碗里夹菜,目不转睛看着我吃下去,有一种撒娇的味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心里仿佛在燃烧着一团火,而且越烧越大,啤酒再也难以扑灭。我预感到一定会有什么会发生,舍不得离开她的眼神,但是又不敢放心大胆的去注视,只是一声不响地喝着啤酒,就那样一口又一口,一听又一听地喝下去,心中的火苗在不断高涨。云的眼神越发动人,她移过来坐在靠近我的椅子上,每一次给我夹菜过来的时候,绯红的脸颊都轻凑过来,我能感受到她身体的馨香,完全是女性身体的香味,而决不是任何一种香水,她竭力压制的呼吸,头发稍微有一点乱。我心跳得狂,身体像火烧一样,终于鼓起勇气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中也流淌着醇酒,而我已醉得无法再饮,伸出手拦着她的腰肢,她嘤地一声倒在我的怀里。

  她热得发烫,低声说:“抱我到卧室。”我被彻底点燃,将她抱到卧室的床上,关上门,疯狂地吻起来,她闭着眼睛,轻声地恩着,手在抚弄我的后背,腿交叉到我的腿上。酒精的魔力开始发挥出来,我失去了控制,心情既兴奋又害怕,下面很硬,直挺挺的,涨得很难受,有点颤抖地告诉她我的感觉,她没有说话,只是呼吸越来越紧促。她拿着我的手,放在她的乳房上。我感觉到一阵颤栗,灼热得想要沸腾。

  但是一切都是悄无声息的。玻璃窗关着,我们听不到外面的喧嚣声。窗帘是很淡的颜色,可以感受到外面的夜色,正是黄昏与黑夜的中间地带。时间仿佛静止住不动,我心跳得就要死掉,突然想到,也许注定得遇见她,遇见这个女人,注定我们会这样在一起,这样相互拥抱,相互纠缠。当我遇见她并且互相拥抱的时候,世界上其他人都不再重要,或者说,他们已经不再存在,只有我们两个;甚至我也不能存在下去,被这种无法承受的灼热融化掉,最后只有她自己,在那里,哀怨的伸出手想挽留我飘忽的、渐行渐远的影子,绝望的一声呼喊无声无息,像一缕青烟飘散在空气里。

  我欲望充盈,不能自已,轻轻抚摩她的乳房,问她:“舒服吗?”她说很喜欢,让我不要停止。我的心就要跳了出来,手已经不听使唤。虽然在以前的夜里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梦境,也跟晴有过亲密的爱抚,但是现在却又紧张又害怕。她轻轻解开我上衣的纽扣,紧抱着我。我脱去衣裤,也帮她拉开后面的衣裢,解开奶色的乳罩,屏住呼吸拉下她黑色的三角裤。她的身体展现在我的面前。那是我见到的最完美的身体,散发出一种很特别的气味,让我一直都恋恋不忘。她通体白皙润洁,乳房高挺,完全不像是一个已经结婚而且有了孩子的女人。她害羞得把我的头拉在怀抱中,小声问我以前有没有做过。我说没有,只看过一些图片和电影,有些时候忍不住也会手淫,并且告诉她,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像她这样美丽的身体。我把手伸向她的私处,那里温暖而且潮湿,仿佛幽深的草丛,里面有星星的露水。她在不停地颤动,像不能适应陆地的美人鱼,舞动着尾和鳍,呼吸困难。

  那一夜,这样一个女人,让我完完整整成为一个男人。进入的那一刻曼妙无比,难以形容,就像坐在黄昏的船头,河流在下面缓缓流动,两岸的房屋、树木以及行人们渐渐远去,最后消失不见。一切有形之物悄无声息地被淡化掉,密度逐渐减小,最后不能够成为实体。或者是电影镜头在车子上不断拉远,让近处成为远方,让远方成为看不见的虚无。我做得认真而且小心,怕弄疼她,这个娇弱的BABY!她轻声地呻吟,抱着我越来越紧,指甲好像要扎进我后背的皮肤,脸色红如夏日风里粲然绽放的玫瑰。随着我动作的加速,她呼吸愈加困难,轻咬着我肩胛,这尾无助的美人鱼需要更多清新的氧气。

  那一夜,我沉醉在一种近乎绝望的激情当中,灵魂仿佛出离身体,一切都由不得自己控制。已经记不得是哪一本小说中写到,人的一生当中应该体会一次这样的激情,置身与那种疯狂当中,若神若魔,把自己完完全全托付给另外一个人,同时也完完全全拥有她。那一刻屏住呼吸在深蓝色的海水中游泳,并且相互拥抱,暂时忘掉了时间和整个世界,而灵魂在回归之后可以重新获得另外一个自己。

  那一夜,云一直在呢喃,说从来没有出格,简直是疯狂。她说不能停止。她说这种欢乐很久都没有过了,而自己不能不想,说她在见到我之后就预感到事情的发生,甚至不能忍受看到我的肩膀和胸膛。我仔细打量并爱抚着这个女人,这个柔顺的女人躺在我的怀抱里,蜷曲着双腿,手放在胸前,把头放在我的臂弯,像一个熟睡的婴儿。这样一个女人,有生以来,第一次让我感到痴迷!她的身体是一个宝藏,我逡巡良久,未得允许,不敢动一丝一毫。

  她声音悦耳动听,游离在我的耳边。她说,你是一个英俊的男人,现在你是男人了,不是吗?而且是一个值得骄傲,值得让别人羡慕甚至嫉妒的男人,她这么一边说一边笑。她说,原本以为自己是一个很隐忍很安分的女人,没有男人也可以活得下去,而且活得开心自在,以这样一种近乎赌气的方式,坚持很多年,但是最终没能坚持下去,原因并不仅仅在你;有很多女人,她们花枝招展,对我说很讨厌男人,但我知道她们言不由衷,一旦遇到合适的男人就轻易将以前的话语当作笑谈,就像没有说过一样。我和她们不同,因为我处在那样一个位置,所以看清楚了很多男人的面目,他们说爱你,其实只是爱你的身体,都是欲望的光芒,而且他们想得到的也决非爱情,这让我彻底失望。你和他们不同,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知道你不会成为那样的男人。

  她不停在说,没有困倦,声音就像一根细细的线,牵着我进入她的世界。“你让我回到以前,回到青春的我。那个时候的我只有十六、七岁吧,害羞的要命,但对一切都充满渴望,后来就遇见他,他寡言而且怯懦,瘦瘦的,成绩也不出色,但是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他忧郁的眼神。”她停顿了一下,抬起头看着我:“你和他很像。”她继续说下去:“我们偷偷见面,彼此赠送一些小东西,但是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这件事情,他转到另外一个地方,我再也没有见到过。”

  她忽然很忧伤,头深埋着,没有再说话。我以为她累了,让她休息一下,也没有多说话,只是仰望着天花板,心理乱糟糟一团。我担心这是一个转捩点,以为不能继续下去,失去这样一段快乐日子。她又开口了,仿佛看透我的想法,让我不要疑虑,说她不像那些女人,只是追求一时的刺激,之后就逃之夭夭,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留下一个个伤心的男人。说无论男人或者女人都应该有承担的勇气,既然相互爱慕,就不能只追求苟且的欢乐。

  我看着她的眼睛,里面充满难以用言语表达的东西,那是岁月淬练出来的纯净,有一种返朴归真的味道,不同于我所见到的圆融。我至今不能解读透她的眼神,只知道其中包含一定超出我的想象和理解。每一次回想,最先浮现出的就是她的眼神,朗若星辰,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依然帮助我看明白未知。在她的眼神中,我一步步跟随岁月,渐渐腥转,清楚自己所置身的环境。越是明白就越发厌恶,这个世界根本就不是原本想象的模样。

   她常告诉我,说不能喜欢身边的男人,不是因为他们过分殷勤,而是太过成熟。像他们那样的年纪,已经不会再有纯真的心,决无可能,她这样固执地说,有的只是虚伪的丑恶的脸,僵尸一般恶心,用灵魂和魔鬼交换金钱和权力。我无话可说,只是知道自己不会成为那样的男人。

   她在温暖的南方长大,父亲是成功的商人,创办了她目前所经营的贸易公司。而她的母亲是典型的大家闺秀,温文尔雅。在那样一种背景中,她不可能有太多的烦恼,也不会遇到太多的挫折。对她来说,唯一的挫折就是婚姻,这让她开始提防男人,尤其是那些貌似敦厚老实的家伙,他告诉我,那是一种最难让人察觉的伪装。在公司默不作声地处理事情,准点回来给孩子做饭,看看书然后睡觉,她习惯了这种生活。

   此后,她让我睡在另外一个房间,我在晚上无须回去。我甚至拥有写字台和书架,在彬彬睡着的时候,我随意安排自己的一切。对于这突然来临的生活,我多少有点惊讶,不知所措。这个面容潮红的女人默默地为我清扫房间,铺好被单,让我在眩晕中不知所措。在午后,我常这样拥抱着她,那种水一样的温柔让我难以承受。

   在夜灯下,我翻看着她的照片,从幼年一直到现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模样,却透出一样的风姿。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一种迷人的气质,这种气质不依赖容貌,只是在那里存在着,从来都不会消失,让人惊叹而爱慕。我从中选出最爱的一张,那是她二十四岁的时候,大学毕业的照片。照片是在中午拍摄的,光影在榕树下流动,甚至可以感受到风。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笑得天真无邪,足以倾倒整个世界。

   这张照片现在还在抽屉的底部,是我最珍贵的财宝。很多朋友到房间,随意翻看,我丝毫不介意,但是当他们碰那个抽屉时,我不会给任何人情面。后来加了一把锁,试图锁住所有回忆,没有人会知道的,我这么安慰自己,一直到我死去。

   八月下旬,把彬彬托付给一个朋友,我们开车出去旅行。在高速公路上,我把速度放到一百,她系好安全带,紧紧抱着我,兴奋地说,她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速度。我们绕海而行,将车蓬敞开,望着远处湛蓝色的大海,迎接着咸咸的海风。她始终靠在我的肩膀上,没有说一句话。日落时分,我们抵达终点。海风将她的长发吹起,她对着燃烧的天空——这在我儿时就早已熟悉的,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激动而难以自抑。很多事情如海浪般汹涌激荡,有些正在前来,而有些远远退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并肩而立,就在那一刻成为了永恒。

   后来我们又去了很多地方,包括她在南方的老家,那真是一个干净的城市,树木成荫,一切整齐有序,人并不多,都说着我不懂的吴侬软语。在那里度过了消魂的一个星期,她每天都沉醉在怀旧当中,带着红晕。傍晚时候,我们在阳台上的躺椅上喝葡萄酒。她靠在我的身上,用唇给我一口口的香甜。

   其实就在那时候,我就已经很清楚,再也没有别的人,能让我感受到更大的幸福,这等于预示了以后平淡无奇的生活。我们燃烧得太快,彼此都难以把握,以为那样守在一起是天长地久,黄昏结束的时候才知道不是,然而我始终没有后悔。

   回来后已经是九月中旬,学校已经开始上课了。她给我一张卡,说要我随便买点东西,作为酬劳也是理所当然。我说用不着,她执意不肯,只好收下。在学校的几晚,我都在做很悲伤的梦,她远离而去,到了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梦是现实的谶语,看来是不会错了。她短信给我,说她去了另外一个地方,让我多保重,好好珍惜前程,以后还会有见面的机会。然而如此一去就是数年。在这几年里,我也曾试图去找她,但没有任何线索。后来就明白,她是不想见我,若是她想,我不会找不到,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大。

  八

   “写一部好的小说,仅仅依靠勤奋是不够的。”羽说,“很多经典杰作大都出自激情,而不是其他。当然,也需要生活的积累和岁月的沉淀。我始终不喜欢读那些太过理性的小说,像枯燥的报告,井井有条,像死板的拼图,那种秩序让我感觉很厌恶。”

  每当我因为写不下去而感到心烦意乱时,总会想到羽的这段话,作为安慰。我知道,写不出并不能完全归咎于自己,总有人力所不能为之事,得学会等待,善于发现世界和自己的内心,等到哪一天我心平气和,文字便如泉水汩汩而出。

  羽是我的顶头上司,也是大学时代的同学。虽然我们学的是同一个专业,但是后来的发展却截然不同。羽曾经告诉我,说自己很穷,父亲靠拉三轮车辛辛苦苦养活一家六口,还要供养羽读书,所以发誓要成为有钱人,虽然这个理想很平庸,但是羽一直在努力去实现。我觉得羽够执着,又很率直,所以和他成了很好的朋友。羽在毕业之后,和几个朋友一起开了一家文化公司,靠着自己的聪明,办得红红火火。就在我毕业后来回辗转,无枝可栖的时候,羽把我请进公司,待若上宾,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们都在一起。有人说,人生得一知己足欹,斯世当以同怀视之。交到羽这样的朋友,我也不会遗憾了。

  羽相貌堂堂,虽也当而立之年,却没有结婚的意思。因为现在已经成了家产百万的有钱人,身边自然有不少女孩围着,羽在一边莺声燕语中似乎忘记了世界上还有结婚这么一回事情。他的父母也曾数次问起,但是他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依然故我。我知道,羽并不是贪玩,在他玩世不恭的面具之后,隐藏着一颗受伤的心。

  曾经有个女孩子很得羽的欢心,两个人一度走得很近。那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乖巧,善解人意,对羽关心得无微不至。相信羽也是深爱着她,每次出差必定会带着她,两个人几乎是寸步不离。就在我以为羽要下定决心告别单身一族生活的时候,有一天,羽突然过来告诉我说,他们分了。她带着羽给她的钱,去了加拿大。羽一时间痛心疾首,伤心欲绝,一边喝着酒,一边敲打着桌子。从此以后,羽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风流倜傥而又一无所爱。

  羽常说,爱情是一个无聊乏味的游戏,我却沉溺其中。每每他这么说的时候,我都笑笑不置一词。鸿蒙开辟,有男女便有爱情,爱情的历史和人类一样古老。从古到今,不知道演绎了多少缠绵悱恻的故事,每一个都截然不同。爱情对于每一个人都具有莫大的魔力,却有不同的意味。对有些人来说,爱情就是面包;而对于另外一些人则是无关轻重的消遣,就像酒,可以喝也可以不喝,并没有太大不同。有些人一生也许只谈过一次恋爱;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完美的那个人,寻找一双合适的翅膀一起飞翔。有些人爱得简单平淡,但始终如一,风雨中竟然走过了一生,忘记了爱情的滋味;有些人爱得轰轰烈烈,却昙花一现,“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一提到爱情,每个人似乎都在诉说,幽幽若若的声音形成巨大的怨咒,无数人侧耳倾听,心甘情愿进入魔法圈。而关于爱情,实在不宜说得太多。

  从翡翠岛归来后我找到羽,已经很久不在一起喝酒了。

  我和羽在悠闲的时候常会去酒吧,散淡地随便聊天,谈的大部分都是关于小说,也谈女人。羽是个激进的家伙,常常想有一些让人吃惊的想法。他常说,应该打破一切旧的小说模式,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诉说,把一切文体都杂糅进去。“让小说成为标准的杂种,标量的混血儿,这是完全可能实现的。”我虽然不能完全接受他的观点,但是感到很有意思,往往不加任何评论,有时候也简单的应和:“天知道,一切皆有可能!”

   日久天长,我熟悉了各种啤酒的味道,青岛,KORONA,百威,汉克斯,等等。大概这也算得上一种本事,只要舌头接触到啤酒花,就立刻能分辨出是什么牌子的啤酒。人们各有嗜好,而所谓嗜好,实际上就是一种惯性行为,一旦熟悉并习惯某事物,便不由自主地继续并发展下去。我开始收集各种酒,葡萄酒居多,也有一些威士忌和香槟。并不是作为装饰品或者珍藏品,有心情的时候就喝一杯,陶然忘机。

   有一次羽对我说:“其实你是一个很疯狂的家伙,在这一点上你我正好相反。我属于那种表面上看起来很疯狂的人,内心其实一直都平静如水,时机一到,也能安于那种平淡的日子;你却不同,别看平日里你逍遥自在,好像能不沾人间烟火,其实你是一座冰山下的火山,只要有能量感应,你时刻都能爆发。”我对他的话不置可否,怎么说呢?人最难看了解的就是自己,有些人口口声声说自己理解别人,其实连自己是怎么样的人都不清楚。我也不能确知自己,真实的我仿佛永远隐藏在迷梦中,醒来后顿时产生他身之感。窥镜可以正衣冠,但是却看不到内心,每一次的对镜自视,我看到的只有更深的胡碴,不停地衰老。

   倘若说旁观者清,我只能相信羽,他和我相处多年,真正了解我的性情。我是一座冰封中的火山,熔浆无声无息地在心底运行,时刻一到就会喷涌而出,任谁也无法控制。

   真的如此吗?是否有另外一个人更加了解我,告诉我一个另外一个答案?

   云,云她一定知道,知道真实确切的我,我在她的眼睛里成为画像,成为心灵壁石上的雕刻,在她的注视中燃烧,忘记自我而恢复自我,完成新的嬗变。她是我的个人博物馆,珍藏着我的气味,我的习惯,每一次夜晚的翻身,每一个惊慌失措的动作,每一个灵活生动的眼神,正如同我珍藏着她的一切,每一次抬头向天她的身影都乍然若现。

   九月已经来临,我该动身前往南方,云会告诉我一切。

  九

   飞机降落在一片空朦的晨雾中,我有一点头痛,对潮湿的空气不太适应。

   几年来,这个城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安详如昔日,气味也已经大不相同。和所有的城市一样,它在发展着工业,烟囱在城市的郊区耸立着,吐出黑烟。这是不可避免的。

   很多街道还保留着原来的名字,这个城市本来就不大,应该很容易找到当初的地方。我上可出租车,司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我问他苏州街在哪里,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说你一定不是本地人吧,当年的苏州街现在已经是公园,早就不在了。我听到后很惊讶,但一时又不知道去哪里,只好到宾馆歇息再说。

   当夜百无聊赖,观看窗外的风景,突然手机响了,是云打来的,问我是否已经到达,我说已经到了。她给我一个新的地址让我去找她。我当即退房来到她所说的地方。那是一套简单但讲究的公寓,就在这个城市的中心。我满怀紧张,不知道见面以后该说什么好,虽然已经是而立之年,心跳得却像个孩子。我和当年一样站在门口,屏住呼吸按下门铃,闭上眼睛,深呼吸,等待有人来开门。

  脚步声近了,有人把门打开,是彬彬。

  他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就要成为初中生了。个子长高了,穿着蓝色的校服,有点害羞的叫我叔叔,全然不似当初那样亲密无间。我心中一凉,知道岁月已经将一切改变,只有痴傻如我才苦恋着一个旧梦不肯放手。

  彬彬一个人在家,云在哪里呢?

  彬彬递过来 ,说是妈妈让他转交。我感受到一种巨大的悲哀感,时至如今,沧海桑田,我和她之间不知道发生了多少变化,而我却始终滞留在原处,未曾踏出一步。她是不肯见我了,这是必然,也是命运。我颤抖地展开信:

  一凡:

   当你看到信的时候,我知道你已经在这里了。

   彬彬一定在你眼前,他已经是个大孩子了。这时候你多少会明白为什么我不能见你。无论如何,请你原谅我。还要多谢你照顾彬彬,你看看他,不是成长得很好吗?他已经懂事了,而我想保留他心目中对你的美好记忆。你大概不知道,离开后,他很长时间以来都在叨念着你。

   当初在一起,那种感觉,回想起来依然温暖。以为心已苍老,不会再有爱的可能,但那些分分秒秒,我的确是幸福的。也曾痴心妄想过,今生永远相随,但仔细斟酌,还是觉得太傻。我们太过不同,爱可以忽略一切,超越一切吗?世界上有一种永远都不能跨过的距离,你给我讲夸父追日,我觉得那种距离就是夸父为之死去的原因。我们已不能再见面。

   近些年来,我一直在同一个地方,继续着原来的生活,坚贞于平淡,原本是容易的事情。

   我知道你很痛苦,也知道你一直在找我,但请不要这样吧,平静的东西恒久,我已经经不起燃烧。你正值风华,少加努力前途一定很灿烂,千万莫要因为我而蹉跎岁月。

   半年前,我曾经在一间咖啡馆见到你,你还是很年轻,英俊,相信一生都会这样。

   在剩下的时间惟有祝福,我愿你永远安康如意!也请你为我和彬彬祝福!

   那一刹那悲喜交集,我知道今生再没有见到云的可能性,所有关于她的一切,从此以后就只能成为过往烟云,永远保留在记忆中。坦白来讲,我毫无怨尤,仿佛从一个旧梦中苏醒,天亮以后应该继续行走,而不是守着昨夜的残迹。

   我看了看彬彬,嘱托给他几句话,让他传给妈妈,告诉她我至今一切都好,请她也要保重。“还有吗?”他狡黠的眼睛看着我,透出儿时的光芒,这是我以前所熟悉的。“说我很想她,还有,你要好好学习。”他很乖地点头。我留下带来的礼物,那是一串水晶项链,多年前我答应给云的。在说完再见后我转身告辞。

   我走出门口,没有回头,隐约中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那种眼神是我所熟悉的,温柔中带着哀怨,永远只属于一个人。

   回来后,我把整个事情完整地告诉羽。他抽完一根烟,然后坚定地劝我写下来。

   我知道,写下就是永恒。

   时光飞逝,我却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平静而且绝望,并不是缺乏勇气,每次拿起笔的时候,旧日的片断云翻浪涌而来,我在销凝中无从写起。时间真是一种奇异的催化剂,让心灵在不知觉的化学反应中质变,回首远非前身,周围的事物在时空中发生微妙的位移,即使几年的光阴也让人恍若隔世,曾经那样快乐地生活,与一切紧紧相拥,突然之间就产生他身之感,以前那个人从来不是自己。

   然而闭上眼睛,我脑海中还时常灵动着云的形象。夏日黄昏,她斜倚在咖啡店的椅子上,面容有点憔悴,一缕头发凌乱在鱼尾渐深的额头上,长长的睫毛掩护着疲倦的眼神。她望着远处的海岸线,忽而又转过头来,说:“写下来吧,就当作纪念一起走过的日子。”

   这样的自欺欺人就是我执笔的动力,才有以上那么多琐碎的文字,正是羽所说的,死板的拼图。

   然而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忽然就记起了以前看过的电影中一段台词:“我很明白,爱情的感觉会褪色......一如老照片,但你却长留我心,永远美丽,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谢谢你,再会!”

标签: 让对方看到忽然心疼的句子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