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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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1、考核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提高工作效力,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业绩提成、任务奖金和岗位异动的参考。

  2、考核范围

  本制度的考核对象为全体员工(进入公司不满三个月者或者未转正者不参加月度、年终考核)。

  3、考核原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重奖轻罚;

  以定量的业绩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

  个人绩效目标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

  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并对完成绩效的过程进行指导。

  4、考核公式及其换算比例

  绩效考核计算公式=KPI绩效50%+360°考核30%+个人行为鉴定20%=100%。

  绩效换算比例:KPI绩效总计100分,占考核总分的50%;360°考核总计200分,占考核总分的30%,个人行为鉴定总计100分,占考核总分的20%。

  5、绩效考核相关名字解释

  绩效考核: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的品性、业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关键业绩指标,是指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360°考核:是指一种从不同层面的人员中收集考评信息,从多角度对员工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并提供反馈的方法。考评者不进有考核对象的上级主管,还包括其他与考核对象密切接触的人员。

  个人行为鉴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因违反公司相关考勤、培训、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而被处罚,或者因有建议性提议、突出性表现而被奖励的行为鉴定结果。

  第二章 考核办法及奖惩操作方法

  6、绩效考核细则

  KPI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确定,每个考核对象有10项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根据工作权重分别计分。占绩效考核总分的比例为50%。

  主管级以下人员,在360°考核中的分数为部门管理类人员的平均分。

  个人行为鉴定考核总分为10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2分,每旷工半天扣除5分,以此类推,每月忘记打卡三次(含)以上的,每次扣除0.5分。每月请事假一天以上(不含),每天扣除1分,以此类推。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每次分别扣除5分、10分、20分。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每次分别奖励10分、20分、40分。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经实践证明确实有益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无故不参加公司举行的会议、活动、培训者,一次扣除5分,以此类推。

  7、考核时间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一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七个工作日内结束。

  年度考核:在次年的1个月的第二个星期考核上年度的绩效,14个工作日内结束。

  8、考核等级/比例

  个人绩效津贴比例:根据个人职务、层级分类,参照《薪酬管理办法》中的考核工资标准。

  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如下:

  优等、甲等、乙等、丙等、丁等,分别为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100%、90%、80%、70%。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如下:

  优等、甲等、乙等、丙等、丁等,分别为当月绩效考核90分以上、80-90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9、年度考核规定及薪资提升标准

  年度考核成绩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进入公司不满三个月者不参加年终考核。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按考核成绩进行调薪(针对职员类),具体标准如下:

  优等、甲等、乙等、丙等、丁等,分别为薪资档位上调二级、上调一级、不变、下调一级、解雇。

  第三章 考核纪律

  10、考核纪律

  上级考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上级领导不负责或不公正者,一经发现给予降职、扣除当月绩效奖或扣分处罚。

  各部门不责任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者,将给予扣分甚至扣除全月绩效奖和岗位津贴的处罚。

  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凡有弄虚作假者,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绩效一律按0分记分。

  11、考核申诉

  为保障考核的客观公正并持续改善考核办法,公司特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组长为人力资源部经理。

  考核小组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对考评人的监督约束;考核投诉的处理;讨论并通过各部门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每半年检讨考核制度,视情况修订考核制度及指标。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绩效面谈结束后三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核小组接到考核对象的申诉后,在考核面谈的第五条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12、绩效面谈

  绩效面谈是提高员工绩效的有效途径,各部分负责人必须在考核结束一星期内安排绩效面谈。普通员工可以通过“考核总结会议”的方式进行绩效面谈,但对于优等、丙等、丁等员工应安排单独面谈,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0日内将面谈记录原件叫人力资源部,部门可以留复印件。

  绩效面谈的内容详见考核表,面谈记录的内容将作为员工下一步绩效改进的目标以及培训安排的参考。

  13、制度修订

  本制度执行初期每半年讨论一次,以后视实际需要修订。考核小组总结讨论后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呈报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14、制度解释

  本制度的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所有。

  15、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耿武杰律师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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