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大师系列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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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大师系列

  恶魔传教士之城

   ——读奥康纳《智血》

  卷 耳

  先锋小说家马原在随笔集《阅读大师》中表达了对佛兰纳莉.奥康纳的尊敬,我注意到马原提及的女小说家仅二位(影响马原写作或者说值得小说家们重视),另一位是写作侦探小说的阿加莎.克里斯蒂。虽然随笔名为《“邪恶”的奥康纳》,但文中马原并没有说奥康纳一句坏话,满纸都是颂扬之词,马原写道:“奥康纳要是不做小说家,真是天理都难容。就是她发现的故事,让我们这些作小说的人都叹为观止,我特别佩服她。”由于也写作小说的缘故,我多方寻求奥康纳的短篇小说集,但未能如愿(八十年代上海译文推出其小说集《公园深处》后,一直未能再版)。最近,译林出版社推出了奥康纳的小长篇《智血》,终于得以一睹奥康纳的“邪恶”风采。

  乡村牧师家庭出身的黑兹尔从小就希望长大后成为一名牧师,然而,在当兵出国打仗的几年里,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他发现自己的灵魂已然不复存在。复员后他离开家乡,到了一座名叫托金汉姆的城市。在那里,黑兹尔遇到一个装成瞎子来进行布道的伪信徒——阿萨.霍克斯,及他的私生女儿萨巴思,以及一个年仅十八的少年伊诺克。也许是家庭出身的关系,黑滋尔不知不觉跟霍克斯传道较上了劲。他不但逢人便说亵渎才是达到真理的惟一途径,还公然在影院前宣传一个“没有耶稣的新教”,然而沉溺于物质生活中的公众对他有关罪恶信仰的谈论漠不关心,而他所宣传的这种新教竟被人利用——叫人假冒先知以行骗。在驱车轧死了那个假冒的先知之后,黑滋尔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不久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掉进排水沟而死去。

  读完《智血》,给我的感觉——这是一个关于孤独的故事。作为一个对精神生活十分认真的人,处在一个道德堕落、精神荒芜的世间,黑滋尔的孤独显而易见。当黑滋尔的汽车(从小说中分析,这是黑滋尔唯一拥有的物质财富)因没有牌照而被巡警推下堤坎,摔了个七零八落后,巡警注意到黑滋尔呆站了几分钟注意眼前的景像。当警察问他:“你没打算去什么地方?”黑滋尔只是摇了摇头,脸上神色没变,连头也没回,心思似乎全都投向了那无垠的宇宙空间。物质上惟一的骄傲丧失后,黑滋尔的精神世界里也在逐渐死去。作者借一书中人物的口说道:“我在这个世界没有一个朋友,你们知道那是个什么滋味吗?”黑滋尔所遇到的莉莉、伊诺克等年轻人都是没有信仰、没有目标、茫然过活的人。当黑滋尔意识到所谓的传教士也只是拿耶稣混饭吃的家伙,黑滋尔刺瞎了双眼(自我救赎)。但此举也没有使他获得人世的宁静,没有停止丑恶进入他的“视野”——卑鄙低级的小人、处心积虑的女房东、爱咒人的女招待、妓女、假装失明的传教士……这一切使他觉得人生毫无意义。黑滋尔发现的“耶稣死了”和尼采呐喊的“上帝死了”有异曲同工之处。

  作为美国南方小说家,奥康纳使用的是田纳西——佐治亚地区的方言,读过《飘》的读者想必都会回想起南北战争前田园牧歌似的南方生活。奥康纳在《智血》中充分展示了作家在题材择取上的非凡能力,写作风格精简、率直,捕捉题材中的亮点一如荒野中的动物一般犀利和敏锐。但是小说中又几度失控,勉强费力作者才能脱身,小说中最出彩的地方,也远没有达到若有若无、似是而非的自然、本真之境,时不时作者要跳出来说几句话,有时又流于小女人的絮叨。

   (字数:1297)

  314500 浙江省桐乡市教育局 陆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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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苦难生活的轻蔑玩笑

   ——读马拉默德《伙计》

  卷 耳

  尽管新近出版的马拉默德短篇小说集《魔桶》没有带给我期待中的阅读欢悦,但是丝毫不影响我对其长篇小说《伙计》的尊敬。

  《伙计》或许已经不大会让现在的年轻读者喜欢,因为它显然不是充满叛逆的先锋类小说,它出版于1957年,即使是在当时的美国,一同出版的书中有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后者堪称“垮掉的一代”经典之作,描写了一群逃避社会现实的问题青年开着车到处流浪,他们歇斯底里的行为方式和颓废的生活态度赢得了青年人广泛认同和仿效。由此可见当时的文学走向,但《伙计》显然不是这样的一部书。

  小说刚开始的时候,小杂货店的老板犹太人莫里斯用他熏黑了的搪瓷缸煮好咖啡,给一位小女孩赊欠了四盎司的黄油和一瓶苹果法醋,在经济切萧条的时代,这显然和送没有区别。但是好心并没有好报,儿子的夭折和妻女的埋怨,以及日渐萧条的生意,已经够他受得了,雪上加霜的事情又接踵而来——两个流氓抢劫了店铺,还打伤了他。

  其中一个良心未泯的打劫者弗兰克,感到心中不安,便跑到莫里斯的杂贷店当伙计,结果他爱上了莫里斯的女儿海伦。弗兰克使店铺的生意有所起色,但是因为偷窃被扫地出门。刚毕业的海伦找了份工作并上夜校,并与富裕的公子哥儿恋爱,却不想差点被之强暴,当时是在午夜的公园,幸而遇到弗兰克替她赶跑了色狼。弗兰克却在当时酒后乱性地强暴了他深爱的海伦。这位伙计内心悔恨万分,渴望得到海伦的原谅。不幸的海伦则一边嚎哭一边辱骂弗兰克:“狗——你这条不割包皮的狗!”之后,海伦认识了公子哥儿的真面目,以及所谓爱情的“真相”,对强暴过他的弗兰克竟也无法释怀,虽然痛恨但是依然难以彻底忘情。就在这时,莫里斯长病不起,作家描写当时家里的情景,非常技巧地写道:“雪还下吗?”

  一个简短的问句里是整篇小说的调子——浓重的悲凉气氛。

  结束的结尾,伙计弗兰克主动承担了照顾莫里斯的遗孀孤女的责任(不仅仅是赎罪),他艰难地支撑起这个家(濒临破产的小杂货店)。四月里的一天(犹太人的逾越节前),弗兰克到医院去割了包皮,他变成了犹太教徒。

  读到这里,整篇小说悲凉的气氛才有所舒缓,马拉默德以极其苦涩的幽默给《伙计》划上了一个圆满的休止符。

  总得来说,《伙计》讲得是一个人应该如何去面对苦难,如何承受命运的打击,如何用一颗慈悲的心去感化别人的书。其中犹太人面对生活的不幸而表现出来的坚忍和宽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读过不少先锋前卫现代小说的我难以忘怀。初读译介,使我觉得这本小说肯定有点矫情和主题过时,但当我读完全篇,我被马拉默德深沉的力量和朴素的情感所折服,更难能可贵的是马拉默德的叙述简洁又细腻,充满了朴素的毫不花巧的小说技巧。

  马拉默德用自己的语言描写了一个贫乏的痛苦世界,包括物质,更包括精神匮乏的世界,他长久而认真地思考着一个人的良心(在小说家里,能有这样严苛道德感的作家微乎其微,自我标榜的倒是不少)。马拉默德悲悯地记录着人类需求的相互冲突,以及被命运封锁的生命的挣扎和渴望——

  “把球直直往上抛的孩子看见一点苍白的天空”。

  (字数:1240)

  314500 浙江省桐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陆建华

  阅读大师系列

  拓展小说的想象世界

   ——读《博尔赫斯文集》

  陆建华

   尽管早已有了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子,但是见了他的五卷本全集不买也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于是给了自己很多的买它的理由,最要命的是别人都说博尔赫斯是作家的作家,而我这个后生小子偏生有一个小说的梦想。之前,我曾阅读过博氏的作品,觉得不容易接近,在狭小的生活空间里拘泥久了,对于海阔天空的幻想和深遂的宇宙属性(如无限性、不可计数性、永恒的或者现在的或者周期性的时间跳跃感)总是有些隔膜。在我的一篇读书随笔《夏天的阅读》(曾发表于《北京日报》)里,我坦然承认:没有意会博尔赫斯是这个夏天最大的遗憾。

  有时我会对我的阅读进行反思:我无法接近博尔赫斯的原因,主要是传统审美观在作怪。习惯上,作品要求能感化教育人,或者为国为民之类堂而皇之的理由。博尔赫斯的作品无比冷峻。文字像是嵌在了石壁上。作家的职责似乎是忠实的传说、传奇、故事、轶闻的忠实记录者,是一个不会拐弯抹脚的历史记录员。而且博氏写作的位置并不是平行于读者,而是站在时间和空间的高处写作,高到什么程度,打个比方说,便如站在宇宙之中,俯下身来看蓝色的地球和形形色色的人,又或者他生活在时间的长河里,叙述里经常一些古老的身影,发出虚幻的声音,而现实只是昙花一现的景色。

  阅读博尔赫斯五卷本文集的时候,常常觉得自己并不是在看博尔赫斯的作品,而是在瞻仰。我可以看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热烈的夏日阳光和无限悠长的河流,以及蓝色的梦。博氏的作品文体干净利落,简洁有力。评论家说:“他的散文读起来像小说,他的小说是诗,而他的诗歌又往往使人觉得像散文。三位一体,沟通三者的是他的思想。”我深有同感。文学的表达到了最后,形式会陈旧,而思想却永远不会。

  阅读博尔赫斯,我是从他的《布罗迪报告》开始的。我看到这个小说集子出版于1970年,与上一个小说集子《阿莱夫》时隔二十一年之久。在序言中,博氏坦言:“多年来,我认为凭借变化和新奇能写出好的作品,如今我年满七十,我相信已经找到了写作方法……独出心裁的人能做到的改变十分有限……古稀之年使我学会了心甘情愿继续做我的博尔赫斯。”比之前的小说,《布罗迪报告》少了一份锋芒,但哲思的份量更重。结构更加精简,而且大抵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虽是短短数页的小说,但优美圆熟,简约而准确,或者说用词经济,堪称典范,叫人读之而不绝。在一篇随谈里,博尔赫斯说:“在我的后期作品里,文风简练利落,辞藻尽量朴素。”我深以为是。博尔赫斯自己最满意的作品《第三者》便出自《布罗迪报告》。确实是语言像数学一样简洁,但不失悠长的意蕴,结构像钟表一样精确,但又不失灵动之气。

  小说是叙述的艺术,作为一位叙述大师,博尔赫斯在自己创造的小说迷宫里,似乎有意考验读者的智慧,要使读者迷失方向,并且乐此不疲。在他的名作《沙之书》里,博尔赫斯饶有趣味地叙述一位退休老人得到一册无始无终的书:他让我找第一页……我把左手按在封面上,大拇指几首贴着食指去揭书页。白费劲,封面和手之间总有好几页。仿佛是从收里冒出来的……现在再找找最后一页……我照样失败。”博尔赫斯就是这样用自己高超的想象力带我们走入令人不安的神秘世界。

  或许也正由于此,博尔赫斯被人指责脱离现实,是一位文学上的逃兵。但我想文学的意义并不是众口一词——大家都朝一个方向行走。我更喜欢“拓展小说”的提法,至少博尔赫斯为后人拓展的小说的想象世界,说博尔赫斯是作家的作家毫不过份。

  博尔赫斯的作品对于中国当代作家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在阅读中,我不断联想起昔日阅读孙甘露、苏童、格非、残雪时的感受。这种影响我以为是清灵明净的怪趣味,超拔和犀利的观世态度。对于我的影响,我目前还说不清是什么,但是我想有了博尔赫斯的日子,我就仿佛是进入了文学的天堂。

  (字数:1512)

  浙江省桐乡市教育局 陆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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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说上面撒一点野

   ——读海明威

  卷耳

  当魔幻现实主义四大巨擎之一的马尔克斯在四壁是落地玻璃的房间中回忆自己的写作生涯,他回想起1957年巴黎一个春雨的日子,他和妻子经过圣米谢勒大道。当时他是二十八岁的新闻记者。

  “他在对街往卢森堡公园的方向走,穿着破旧的牛仔裤、格子衬衫,戴一顶棒球帽,惟一看起来跟他不搭调的是一副小圆金属框眼镜,仿佛很年轻就当上祖父似的。他已经59岁了,体格壮硕,在从旧书摊和索帮大学出来的大批学子中,想不看见他都不行……我不知道该上前去请他接受访问,还是走上去向他表达我对他无限的景仰。为了不破坏这一刻,我两样都没做,只像人猿泰山那样用双手圈在嘴巴外面,向对街喊道:“大——师。”他就转过头来,因为他明白在众多学生当中不会有第二个大师,举起手像个小孩子似的对我大叫:“再见,朋友!”

  这位大师就是青年马尔克斯年轻时最为崇敬的两位作家之——欧内斯特.海明威(另一位是福克纳)。后来他自己也成了小说大师。这是二位小说大师动人的相见。

  小说史上,海明威是开一代文风的大师,有时就是这样,并不是能把一个故事写得圆满无缺就是大师,那只是小说的工匠而已。好的作家总是为文学史写作,而不是为把故事写好而写作。

  海明威最为人所知,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创作方法是“冰山理论”。冰山理论的提出缘于作家在小说中该说些什么。海明威的写作删去作家所知道的任何,而不是作家不知道的东西。二者的区别在于删去作家知道的东西(浅的东西),可以使小说丰厚,而作家也不知道的东西,或者说作家也难以描述的东西,其实是读者与小说家最为针锋相对之时,最能震动读者的地方。

  在中国古典艺术中很讲究“虚实之说”,虽然海明威对中国文化并不熟知,但是虚实之道把握得恰到好处。综合来说,海明威虚的是材料,实得是文字。《老人与海》短短一个中篇小说,就材料来说,略去了村庄、孩子,甚至于孩子的家庭等等描述,但细的地方海明威这样朴素地写鱼:“它从鼻子到尾巴有十八尺长。”《老人与海》一书中放在我们面前的一幅一个年老的古巴老人面对自然的挑衅,做出勇敢的回应的场景。记得初读小说,我感受的不仅是自然给予我们巨大的威慑力与老人那不屈的精神,其实整个小说有一种悲沧的意味——对于老人来说,这其实是一场无可奈何的“胜利”。

  我个人比较喜欢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多于《老人与海》。尽管《老人与海》有非常单纯的质地,但是多少有点硬汉的“矫情”,而《永别了,武哭》则更加能体现海明威在语言上的风格,同时主人公也更像是海明威——真实的海明威。让我深有感触的是这样的句子:“我生下来不是为了去思想。我生下来就是为了吃。是的,上帝,就是为了同凯瑟琳一起吃饭,一块喝酒,一块睡觉。”言下之意是:“我生下来并不是为了当作家,我只是来做个人而已。”当“作家”这个称谓千百年来留传下来,让人感觉不很真实的时候,海明威用那些简洁的句式,一生绚丽多姿的生活经历,证明了他是小说史上最具生命感真实感的小说家。

   (1200字)

  314500 浙江省桐乡市教育局 陆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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