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楚些散文小辑

爱语录 76 0

在这里,我把近几年的一些粗浅的思考延展的文字,集中起来,提给这里的朋友们读读,恳切希望大家的提挈。其中包括,走近城市系列(14篇)身边物事系列6篇,身边人事系列2篇,等

  走近城市系列

  1,站牌

  103路,靠近金明广场的地方,一南一北竖着两块红色的站牌。这是距离我最近的两块站牌,通常,从家中出发,需步行10分钟左右才可抵达,一往一来,记录着我一天的起落。站牌不大,与这个城市所有其他的站牌一样,以铁为质,以漆为衣,上面标着各个不同的地名,鼓楼,汴京公园等等,有些地名与我朝夕相处,有些地名于我而言,仅仅作为空洞的语言而存在,我从未想着抵达它们。

  城市里的站牌从来就是相似的,而每一个站牌下的等待也从来就是不同的。有些等待可以量化,有些等待却不仅仅是为了抵达。

  103路的这个站牌对于我来说,总是我抵达的第一站,无论风来雨去,这个事实从来不会改变。如若要给它以定位,我总有些犹豫,该怎样去描述它呢?实在让我不定,因为它既非这路车的终点,亦非起点,我甚至不敢断言,它离哪一个端点更近一些。城市的公交路线,起点也就是终点,双重的面目使剩下的每一站都趋于惘然,就像人生中的某个节点,丈量开来的话,从来就是模糊的,最初的起点,我们都没有记忆,最后的终点,我们都无法预料,彼此的手上,永远握不住真正的距离。

  站牌的背反两面皆有黑体的文字,在红白相间颜色的背景上显得异常醒目,每一行文字皆指向具体的提示,城市文明的细致入微,在这里得到了准确的暗示,就像厕所墙壁上的明确标识,文字,图象,英文等等,一应俱全,对某种底线作了最认真和全面的规定,绝不像乡间厕所那样男女通用,那般混沌。

  只有在相往的间隙,我才会在站牌下停留,并得以细致地打量它,至于对面的那个站牌,那只是我归来的端点,通常是要省略的,我也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等待洒在那里,它的存在与我之间,也总是生长着一些彻底的陌生。我只能描述靠南的这个站牌,这个站牌记录了我许多一天的开始。它的旁边,是一座亭子似的建筑,大概是玻璃钢构架,下面是整齐的一排椅子,像鱼化石般固定在那里,椅子的周围则是透明的空间,一些风尘和等待可以自由的进入。还有两根方形的柱子支撑着这个亭子,刚开始站立的时候,上面异常干净,后来,就不断有文字和图画的入住,上方是一些人用黑体字写就的广告,内容多是办理证件,修理电器,疏通水道等等,广告的下面还有着联系方式。这些广告基本是非常手段的结果,所以字迹也特别不规整和夸张,像是一道道黑色的纹胸,贴在城市的胸脯上。下方则是小学生们的胡乱涂鸦,文字内容多是“王小二会下蛋“之类,不时还有些图画夹杂其中。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专人来清理柱子花花绿绿的身体,不过,事后不久,照旧的内容又会慢慢爬上来,直到淹没为止,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游戏,我只是看客。

  椅子是用蓝色漆就,一旦有风雨的过后,就会有许多的泥土附在上面休息,除了偶尔有孩子与老人的就座,多数时候,皆是固定的模型。这座站牌不仅仅属于103路,106、107路也在此停留,所以每当我到达之时,也总会发现有许多人已守侯在那里,陌生的人群中,我无法确切地知道他们中的哪些人会与我同行,也无法知道他们会到达哪里,这让我想起自己将要遭遇的那些朋友,那些故事,那些时间,会以怎样的方式出没,我这样想着,后来连想象也失去了把握。

  在等待车来的时候,有些人注定是要擦肩而过的,但是,为什么,在其他的场合我们又总是紧抱多余的追寻?

  从这座站牌上车,有位置的时候就坐下,有老人或妇女的时候就给他们让出位置,没有位置的时候就站这车厢的中部,依着扶手,双眼滑向四周熟悉的景物,然后,在另一个地方下车,转乘另一路公交车,在另一个站牌下开始细心的等待,同样遇见一些依然陌生的人群,直到抵达学校的门口,才会和他们分手。

  从一个站牌起,人们开始会聚,然后在另一站牌彼此分别,隐没于宽阔的大街,像流沙沉入了远远的草地。如此这般,离别与相会,在城市这个繁复的舞台上总是这样,以最快的速度发生和消逝。

  2, 草地

  阳春三月,风,沿着黄河两岸沉降下来,进入城市,将一些植物唤醒。一些风声在枝叶间停留,更多的风声向着华北平原的中部深入,停留下来的风声,在街巷间穿梭,使那些蛰伏了一冬的感觉,渐渐拥有了初步的弹性。

  多风的季节之后,城市的容颜里便多添了几分尘土,同时,也多添了一分新绿。“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可惜的是,城市里的河流已经静止,那些随风而至的尘土既不可能沉淀,也不可能被水流带走,它们只能随处拼贴和黏附。就像一场大雪的结尾,有些多余的情感,再也无法牢固地存留。

  但毕竟有了新的颜色,尤其是校园内众多的草木,它们被人们从各地的苗圃里刻意地找来,集聚在一起,彼此分布在被隔离的坛子里。到了这样的季节,纷纷展开了身子,向周围的空气散发一些清新的气息。相对而言,这座城市里的草木并不很多,只有校园里汇集着成片的树丛,所以,我在春天里的行走,严格说来,是从这些草木下的行走开始的,隔着有形的空间,我的手指虽然无法缠绕更多的香气,但对于每一次匆匆的行走来说,有清新的气息,或许已经足够。

  校园说不上庞大,所以,大一些的草坪也就无法入驻,它们只能以分割的形式存在。文学院、外语学院、历史学院等等,每一座古色古香的旧楼的前后,都有这些草地的出现。通常情况下,草地上每隔那么几步,皆会栽种上花树,分行分列,规规整整地立在那里,而种类也多是繁复的,繁复的让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每到植树节前后的日子,也总会有一些新的树木被挪置到空闲的草地上。出于工作的需要,我也数次参加了这样的植树活动,将已绿的草皮用铁器翻掘,挖出几个或大或小的土坑,把那些经过长途跋涉的树木栽下,再将草皮和着褐色的泥土一块置入树的根部,用脚重重地踩那么几下,植树工作也就完成。每每这样的时刻,我都有些悲哀,这些也是从外地移入的青草,比之原野的草类,当然名贵许多,但在更为名贵的树木面前,它们又必须让出自己驻守的地面,以自我的毁灭换来化成春泥的事实。

  草地上的随意行走,通常是要遭受禁令的,大多的草地,也经过了整齐划一的人工安排,在人们的视野里,它们因此总是整整齐齐的,只有在植树节前后,才有零乱和强行地被划开。想起那些被划开的草类,被人们有心的请来,又被随意的委弃,开始和结局之间,横亘着不知何以的绽开。

  三月,并非枝繁叶茂的季节,坛子里的青草却已经有了一片绿油油的模样,像是大棚里栽种的返季的蔬菜。每次下午上完课,归去,走在通往校南门的水泥路上,穿过可以省略的各色行人的背影,我的眼神总是不自觉地落在它们那里。道旁树木上的枯叶尚未落尽,而这些青草的绿色却排开的已很完整,绿色很深,以至于没过几天的时间,便呈现出青黑的颜色,这样的绿色颇令人奇怪,使我想起故乡三月山坡上的草类,刚刚泛青的草类在去岁的衰草丛中零星地探出头来,点缀着尚显干枯的山坡,那份嫩绿,也使原野成为别样的原野。

  坛子里的青草也总是生长的特别快,这些经过人工培育的草类,生长基因被人们不断地提携。从青青的草尖的冒出,到繁密茂盛的草叶的垂落,似乎隔不了多长时间,于是在另外的时节,我常常会见到有工人开着割草机从它们身上轧过,一堆堆青草的身体在轰鸣声中整齐地倒下,露出粗壮的底部,和泛出白色的茎部,这些颜色是由茎部流出的白色汁体所致,它们是青草白色的血液。

  坛子里的青草,注定是要被切割的,这个事实在开始被载下的时候就已固定。它们无法长成成片的衰草,当然,更没有机会领略野火的掠过,只能静静地守在坛子里,一任短暂的春天轻易地滑落。

  在城市里生活,我只是大街上行走的草类,而悲伤也超不过这些坛子里的青草,我也始终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样的形式,自己会被某些东西致命地切割,我只能在行走中等待,莫名地等待。

  3, 广告

  在今天,广告引领着人们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时尚,大概是个不争的事实;在今天,广告对人们身体与精神的占领,也是个必然的发现。从根本上讲,没有人会喜欢广告,那些每秒以百万人民币计的广告的背后,皆隐藏着转嫁的阴谋,但在一个消费主义的时代,人们又不得不依赖于广告的大量存在,我们并不在广告中生活,但广告总是在我们中间生活。

  每一类别的广告,在发布某种信息的同时,皆是以遮蔽更多此类信息为手段的,这是广告的本质之所在,依靠文字或者影象的暗示而搭建起的幸福瞬间,也是广告最大的话语特色。

  很小的时候,从收音机里听到“实行三包,代办托运”的句子时,颇莫名其妙了一阵,不知其为何物,直到后来,才知晓原来是厂家推销的话语,这些话语,构成了八十年代粗朴的广告形式。今天看来,广告的内容和形式皆已发展得令昔日无法想象,变得精美曼妙,仿佛一场谎言的编织,外观更加圆整和漂亮。

  电视里的广告是如此地风情万种,可惜的是终归的指向却是媚态百出,未足与议。

  纸质的广告尽管以彩色的印页跳出,但依然是轻薄,何况,我现在基本上不再看报纸,和它们终归是无缘。

  在城市里生活,于我相关的是那些实体的广告,它们构成了这座城市必不可少的部分,我想要了解这座城市,必须穿过广告的身体。

  90年代初期,是我刚刚踏入这座城市的时间,路边耸立的多是墙体或塑钢体的广告形式,内容基本上以本地产品为主,诸如无塔供水、空气压缩机之类。它们紧贴在工厂附近,成为比工厂名字更为响亮的招牌。要说公共场合的实体广告,当然首推火车站及汽车站附近,其他地方,实在少见,许是城市不大的缘故。

  从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中小企业的大量停产与倒闭,企业、厂矿的名称,下岗工人的故事如潮水般涌向耳朵,目光若再从城市的空间里穿行,就会发现,那些过去颇显眼的工厂产品的广告,现在已是字迹班驳,有图画的内容,则暗淡无光,即使是车站附近的广告牌子,亦是布满了水渍和灰尘的身子。并非是广告没了,而是广告发生了大范围的位移,在商业区周围的高楼上方,一些更加高大而且精美的广告牌子树立起来,酒类、衣服类、生活用品类的广告,成为这次新浪潮的主角,它们和几年前的广告一样,仍是威风凛凛的。再后来,随着房地产热的升温,许多道路的十字路口,某某住宅小区的宣传牌子雄伟地屹立在旁边高楼的楼顶,以美伦美奂的构图内容俯视着灰色的芸芸众生。这些是所谓黄金地段的广告安排,除此之外,街头巷尾,甚至冷僻的地方,也都有了灯箱、墙体、车载类广告的遍布。不到十年的光阴,城市广告风景的分布,河东河西就已暗中偷换,透过这扇窗户,我们可以多么准确地触摸到物是人非的惊人感叹!

  这些实体的广告,构成了城市身体的基本颜色,它们是城市特别想说出而终于说出的话语,仅凭这些话语,你当然了解不了城市,纪泊伦说过:“一个人的实质,不在于他想说而说出的话,而在于他想说而没有说出的话,你若想了解他,不是看他已说出的话,而是看他想说而未说出的话”。而对于城市,同样是如此。

  静止的广告,开始的贴出,颇令人眩目,日子久了,如冰霜的样子,渐渐会让人生厌。就在依然川流不息的今天,一些流动的广告也加入了风尚的大军,各种车辆的身体,也成为广告的载体,许多人力三轮工人所穿衣服的后背,也成了广告落脚的地方。据说有位来郑州打工的青年,出价30万元,以自己的脸皮作为某类广告的领地,若其心愿得偿,倒也是别样的流动广告的风景。

  在这样的时代,看起来,没有什么地方是广告不能进入的,全民皆广的时代,想来也是为时不远。前几天在校门口等公交车的时候,见一人骑着三轮车,车上装着两个大锅,车前的喇叭里反复播出已录制好的声音,内容是这样的:自家卤的茶鸡蛋,味道好的很!借用了日益流行的广告形式,而普通百姓的处理却是如此地温情与朴素,听后让我颇为动容。

  这是个普遍平庸的时代,也是个日渐广告化的时代,正是广告,赋予了人们想方设法推销自我的灵感,从衣服到私人秘密,到个人的历史,甚至身体的某一特别部位,都可以成为广告载体,或者广告本身。人成为广告,在这个人性普遍异化的时代,又多了一项多么惊人的内容。

  开始是人发明了广告,然后是生活成了广告,艺术成了广告,最后是人成了广告,现代的舞台上,上演的已非庄生梦蝶的故事,无数的蝴蝶都已退走,大量的广告填补上来。这个舞台上上演的内容太精彩了,精彩到每一个人都要从观众变成其中演员,精彩到我们最终的无法抽身。

  谢幕只是梦想,而毁灭,却永远都是现实。

  4,墙体

  窗外,狂风大作,一场暴雨后的大风,借着黑夜的空旷,尽情地游走。几多的窗户,借着风的鼓动,正从静止的墙中,尽力地挣扎出声音。

  立着的墙是无声的,或者说,一堵墙的一生,只到倒下的时刻,才会放弃冷静,摔落出一片轰鸣的声音,被大地永恒地收藏。

  记忆中乡村的土墙,清一色的古老,那时还没有小楼的兴起,在大自然的包围中,始终以低矮的形式朝向。土墙的古老,来之于构成材料土坯的古老,有些土坯,甚至来自几十年前田间的土质,经过打磨和压缩,垒在一起,可以供几代人居住。由土墙而构筑的屋子,通常是冬暖夏凉的。这些年代久远的土墙,虽经历了无数次风雨的剥蚀,甚至在某场大雨之后,大半个墙面湿透的情况下,墙体中曾经柔软的泥土却依然硬实。雨过之后,土墙上常常会出现泥土的泡泡,放在手中揉碎,便会呈现出粉末状,听说是用于止血的很好的材料,我也曾经实验过,效果也居然有效。一般来说,土墙上会有许多的缝隙,人们因此可以插入一些棍子,除了晾晒芝麻、玉米等农产品,另外还可挂上一些必备的工具;另一方面,有些缝隙却非人们主动的掘开,而是时间侵蚀后的自然结果,这些缝隙常常成为蜂类的家,它们将巢安置在土墙温暖的深处,在里面安稳地产卵,抚育娇弱的小生命,并以嗡嗡的鸣叫,感恩土墙的厚重。

  乡村的土墙是朴实的,承载了自然和农人无华的智慧。

  城市的墙体则是多元的,墙体的多元,为人们提供了多样化的平台,各种欲望都可以在上面随意涂抹。这些欲望被纵向的时间折叠,按照各自所属的地理位置混合地分布在城市里。

  我所生活的这座古城的中心区域,排除掉几条主要的主干道和街道两旁的高楼,纵横延伸的便是大大小小的小巷了。这些或正或斜的小街,随意地躺在城市东南西北的角落里,在西风中,懒懒散散地收藏傍晚的余辉,经常是这样闭着眼睛,享受一些余温的照射,它们太安静了,即使是偶尔打上一声哈欠,也很难被远处的高楼听到。小街的两旁,又分化出各个弄堂,里面居住着寻常的人家,他们的房子多是青砖黑瓦的平房,四周疏疏落落地散布着几棵古树,而平房下的墙体,白石灰多已脱落,露出班驳的墙面。从这些墙体下经过,你可以清晰地看到上面附着的水渍和泥点的印痕,那是一场时间古老的大雨所留下的记忆。其实,面对这些古老的墙体,无论多么新鲜的大雨,也会被某种古老的气息揉碎,沧桑地散落。这些平房下的墙体,保留了因袭相传的乡村形式,在城市里低低地蹲伏,随世事的错落,又沾染上一些破败的气息,于是,构成了现在文物般的模样。

  沿着主要街道排列的是一群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它们因占有了更充裕的阳光而面孔红润,纷纷耸起高傲的肩膀,俯视脚底下川流不息的人群。这些水泥混凝土的高楼,墙面由各式玻璃、花岗岩、瓷片构成,圆滑而光洁,像城市里流行的人性。有一些建筑,玻璃成了墙体的主要构成,这是芝加哥学派借着世界市场的开放而四处流通的结果,城市也从来不拒绝流行,即使是平面化、平庸化的流行,这是后话。玻璃的存在,使墙体的透明成为可能,使高楼里居住的人们,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拥有了与外界半真半假的沟通,他们可以通过玻璃进入大街上流动的生活,而生活却挤不进他们的生活空间,这正是玻璃墙体的好处。而玻璃的另一个好处是,在有阳光的时候,无论光线的强烈与否,它们皆以折射的形式将光线驱逐,流放到行走的人们软弱的眼睛上。使城市墙体也因此始终保留了坚硬冰凉的形象,预示着城市森严的划定,成为对开放性表象的重要补充。

  这些玻璃尽管以色泽的缤纷姿态展出,却总是悲哀的,它们的一生始终要蜷缩在静止的墙中,端居于城市的高处,以免日常生活的敲击,它们也渴望像窗户里的玻璃一样,在风起的时候,摆弄出一番美丽的声音,但它们更害怕破碎,只能很深的隐藏。

  在小巷的平房与大街旁的高楼之间,通常有围墙的介入,红砖红瓦的内容,或高或低的形式,靠外的墙面上不断有白石灰的增补,看上去整洁而明亮,不过,要是转到里面查看的话,就会发现它们简陋的模样,似乎在告诉我们这样的事实:进入城市的事物必须学会包装,再简单的物体也不例外。

  城市致力发展的郊区,则成了新式建筑的集聚的地方,有一些西式建筑异常彰目,它们的墙体,是一些假石形状的凹凸,勾勒出“原始”的粗糙造型,像形式主义的符号一样,给人们留下玄虚。

  城市里的墙体,是一座庞大的森林,弱质的植物,只能在高大的植物下呼吸,更多的植物,正在努力地突围,繁杂的拥挤中,只留下有限的几条小路,供人们的欲望穿行。

  5,雨后

  “雨后却斜阳,杏花零落香”,这是温飞卿一首小词中的一句,与苏轼《定风波》词中“山头斜照却相迎”句,似有异曲同工之妙,写的都是一场冷雨过后,却有斜辉的温暖的迎来,蕴涵着达观而向上的心态。不过,这是文人化的雨,是一场雨的冰冷滋味,现实的雨并非全是冰冷的,这也是个常识。

  尤其是城市,北方的城市,难得有大雨的覆盖。春秋两季,常常是灰尘弥漫,冬季虽有雪的来到,却也很快凝结成寒冷坚硬的冰块,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干燥的气息总是肆意地穿行,遇到晴天,一窝窝刺眼的阳光便像老鼠般,胡乱地游走。因为干燥,道路的上方总是停留着不落的汽车尾气,一些植物更是灰尘满身,尤其是两侧的冬青树叶,浮尘成了它们唯一的衣服,看上去常使人心生哀怨。即使是这般情况,我们也很难断言,整个城市,或者城市里所有的人们是喜欢一场大雨的到来的,再小的城市,也无法将某种愿望特别的统一,不过,可以断言的是,城市里的植物,它们渴望雨的眼神却是如此的整齐化一,在面对一场现实的雨的态度上,它们是城市里的另类。

  从春夏之交一直到夏秋之交的这一段时间,往往成为特例,对于城市来说,几乎一年的雨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的来到,隔三岔五便能闻听到雨的讯息,对于那些渴望雨季的眼神来说,这段时间里,他们可以集中地幸福一阵。

  除非一场大雨的袭击,城市的容颜很难实现彻底的湿润,小雨的到来,顶多会在高楼的顶部,在城市的植物身体之上,在一些人的内心,会留下痕迹,至于更多的物体,根本无法摆脱干燥的外表,小雨过后,街上的灰尘也会凝结成泥团的形状,不过,这个过程非常短暂,很快便被急驶而过的车轮碾压,成为更加细小的粉尘,很多时候,小雨的纷扬,却给某些事物,比如植物,比如一些人的内心,带来更大的焦急。

  只有一场大雨的降落,才会在城市身上留下较深的痕迹。湿透的城市,角角落落里完整地流露出水意,它们组合起来,形成城市凉凉的身子,这时的它,就象潮湿的苔类,在我们的切身感受上堆积。

  一场现实的大雨,在这样的季节随时到来,我们甚至不需等待。急风暴雨中,街上人烟渐少,车辆却大幅度增加了,即使是白天,也纷纷打开了前灯,灯束中的雨线,变得愈加清晰透彻,让人想起了真实的坠落;这个时候,城市里所有的残酷也弯曲下去,还有那些坚硬的情感,也变得普遍柔软;一些低洼的地方,开始大面积的积水,每有车轮驶过,皆会激起或大或小的水花;天空低沉得象一块金属的表面,而最高的楼房则成了它的伞骨。在雨声最急骤的时候,空中的雨地根本不是在落下,而是砸向地面;百米之外的建筑物皆模糊一片,平滑的地面上,到处都有汩汩的气泡,那是急速的水流在下水道的小孔上湍急的结果;一些广告上的人物画像上,从头发到牙齿,都有深深浅浅的水流奔跑,看上去怪怪的样子。

  “狂风暴雨后,才有这般清凉的世界”,这是冯至诗歌中的一句。大雨之后,整个城市保持了一种短暂的清凉和平静,一些去岁存留的东西也被冲刷出来,草根、碎屑、塑料袋子,等等,还有那些内心的颜色,纷纷散落在路面,在人们的视野中零零碎碎地陈列。更让人奇特的是,朴素的泥巴大范围地驻足,大街小巷的街道,行人的裤管和鞋子,两边的墙面,都有它们鲜艳的行踪,有些泥巴则是从近处的乡村走来,它们和着进城的农民的鞋子一道,蹑手蹑脚地对城市进行探视。

  也许正是雨后,城市有了与过去的东西重新混合的可能。

  不过,无论多大的一场雨,也会被城市快速地忘掉。也许就在雨后的第二天清晨,阳光就会更加灿烂地莅临,关于大雨中的记忆很快被蒸发;那些碎屑与草根则被细心地扫除,至于泥巴,又要成为灰尘,除了人们内心的颜色,一切皆要恢复到依旧的本来,而未来的日子,在光线的刺激下,沉落之后也要浮躁开来。

  6,邮筒

  2003年,注定是个多事之秋,年初发端于广东地区的非典疫情,迅急向北蔓延,从开始的遥遥无期,到现在的直面惶恐,似乎只有一纸之隔,这场无形的灾难简直是一张大网,将无数生灵紧裹其中。从四月份开始,我们这所地处中原的高校也紧急动员起来,并因两件突发事件,空气变得更加紧张,校园也施行了封闭式管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指示,学校范围内的集体活动立即停止或者延迭,函授工作首当其冲,原定于利用五一长假授课的计划被迫紧急后延,因我也参与了本院的函授管理,所以也被牵涉其中。接到学校指令的时候已是四月下旬,而函授学员又是散布于郊县,通知起来实在不易,且多数同学未留下电话联系,为了让他们准确地知道这一消息,只好采用书信的方式以解燃眉之急。

  写信的历史,对于我来说,好象那些生锈的往事一般,被封存的已经太久,何况,还要在一个极短暂的间隙里,完成200封信的眷写与粘贴。

  院里交给我大量的信封,要求我在一天内完成,拿起笔,那些经过重温的往事便随着笔尖的颤动抖落开来。

  对邮筒留有鲜活的记忆还是在大学时代,那个时候,每周皆会有一次或几次的写信经历,或者问候家人,或者回复朋友。在寝室里将写好的信件仔细地检查,然后封住封口,揣在兜里,步行到校园内的邮电局门口,朝向那座熟悉的绿色的邮筒,怀着庄重的心情将那些洁白的信笺投入切口。整个过程,仿佛是将自己的一份心束投入一条不明身份的暗流,虽然我也知道,现代的邮政制度会使这些信件准确的抵达,但有关它们的出发和旅行,却永远都是隔岸的风景,这许多的空白也凭空增添了我若许的想象。

  除了校园的那座邮筒,我对这个城市邮筒的了解,几乎是一种乌有,虽然在工作之后,因交电话费的缘故,与邮局所打的交道的次数大大增加,但这个时候,我已基本不再写信,关于邮筒的位置,更是模糊不清,我仅仅知道,有邮局的地方应该有邮筒的存在。这几年来,那特有的绿色邮筒身上散发出的一条大河的气息,我也久未闻之,也渐渐习惯了没有信件的生活。就象生活中其他事物的缺席一样,在某种下意识中,也就习之为常了。

  幸好这次需要书写的通知学校已经打印完备,我要做的工作只是把地址写在封皮之上,然后再在打印好的通知上加入几句简单的话语。尽管如此,200封信下来,还是让我忙活了一个上午,并且手酸指痛。这一天,我似乎是把这几年来未写的书信全部补齐,粘贴完最后一封,看着桌上已堆积如小山般的信件,终于舒了一口长气。将这些信件装入书包,有一种茫然却突然间在心头升起,此时此刻,我却不知该在哪里投下这些平常的书信,校园里那座熟悉的邮筒早已因拆迁而不知去向,另外的邮筒,我无从想起。

  只到后来,我又走了几公里的旅程,去了市邮电总局,才将这些信件最后处理。向邮筒内投信的时候,身边的人们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盯着我,仿佛是观看魔术表演一般,看着我从包里拿出一沓沓的书信,而且总是掏不完的样子,在那一刻,我的书包成了经典的魔术道具,让我有些哭笑不得。

  第二天去上班的途中,令人惊奇的是,不同的大街上,有许多绿色的邮筒我的视野里象一树槐花般,纷繁开来。八公里的路程,少说也有十几个邮筒的伫立,它们之间的间距保持了均衡地一致,甚至在距离我家仅100米的地方,就有一个邮筒的驻守,至于学校门口那条短短的街道,也有三个邮筒的存在,想起昨天多跑的冤枉路,心里一阵惘然。

  我很奇怪,自己怎么会对他们视而不见呢,它们就立在街边,伸手可及。

  这几天,我也一直在回想着有关邮筒的记忆,路过它们身边的时候,也多了几分端详的姿态。城市的邮筒,如今成了古老传说的一部分,它们在风中孤独地驻立,部分绿色的封皮,在风雨的剥蚀下,已经剥落,一些残存的记忆从封口中艰难的探出,无声无息地散开,隐藏在春天的根部,偶尔才会被更古老的时间翻开。

  这些古老的邮筒其实都是曾经的富有者,它们是众多信件短暂的驿站,收留着各不相同的指印和温柔的叹息,还有已经出发的希冀。 的命运,从流动到静止,再到躺在安静的角落里,慢慢地变黄,这个过程,邮筒是必不可少的平台。每一个邮筒里,也都埋藏着许多故事,问候、争吵、热恋、誓言等等,都曾在这里短暂地停留,然后,从这里出发,抵达等候的对方。即使是最深刻的情感,也可以被小小的邮筒收留,它们沉默的表象下面,往往是春花秋实般的奔腾。

  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这些现代的媒介,以更加快捷的问候方式取代了古老的书写,取代了笔尖在纸张上温柔的沙沙声。信息的时代,该省略的东西当然会被省略,不该省略的东西也要被省略一些,人们不再有耐心,去领略经过书写的纸质文字上黏附的饱满的心绪,而情感,也是要被快速翻过的,这或许是历史的必然,正是在这个必然面前,那些邮筒于是成了城市落伍的看客。

  现在,我坐在电脑桌前,不需任何书写工具,就可以敲打出美丽的汉语文字,对于这些,我已经心安理得。而在这个城市另外的地方,我知道,那些孤独的邮筒,虽然已经憔悴,但仍然守在原地,固守某种等待。

  7,夜市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大大小小的城市四周,仿佛一夜之间,凭地冒出了名目繁多的开发区,社会主义非一夜之间建成,但开发区却可一夜之间落就。这样的世事沧桑发生在城市的周围,至于城市的内部,冒出的则是各式各样的夜市。

  开发区的风涌,是意识形态先导的结果,不同于夜市的出现,来源于民间话语的登台,若将其提升到社会框架的高处,美其名曰是丰富城市居民夜晚的生活,实则有经济现状的难言之隐。夜市一词,虽有“市”之一字,却非市场本意,主要指的是各种地方小吃的集聚。各地的夜市中,虽然也有买衣服及小商品的内容,但这样的夜市,毕竟处于大众化理解的边缘位置,小吃摊的集中,才是正宗。

  身处开封,谈起夜市中的小吃,自然值得夸耀一番,不仅夜市的肇始源于宋代的都城汴梁,而且,夜市形成以小吃为主的格局,开封也是但开风气者。起于宋代的夜市,曾是都城汴梁的一大特色,其盛况令而今叹为观止,在这方面,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和周密的《武林旧事》提供了详尽的记载。当时的夜市,集中在州桥附近,俗称州桥夜市,内容决非今天的小吃的汇集,而是民间经济往来的繁华舞台,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无论规模的盛大,还是时间延续之长,皆非后来者所能比拟。

  “楚王台榭空山丘”,“潮打空城寂寞回”,这是诗人面对无情的历史时所发的浩叹。总是这样,无论彼时的生活多么的欢快与热闹,在落幕的时候,只有冷静的历史才是最后的收网者。昔时的汴梁,现已埋入今天的开封地下十几米处,勾栏瓦肆也好,夜市也好,皇城中的灯火也好,连同那风流千古的夜色一道,皆沉睡在历史发黄的记忆中。如今的州桥,位于自由路的东头,仅剩其名,乌有其实。

  天下小吃,难有王者,皆因各地皆有自己的地方特色,非数目种类就能分其高下。不过若纵论之,还是有几个城市的小吃声名甚誉,诸如北京、天津、西安等等,这其中当然也少不了开封。中国一向以“吃文化”著称,开封是一座古城,曾作了七代的王者之都,无论是皇家还是民间,在时间的纵深中,精研小吃的做法,并以此获取独家秘方,在这方面,凡是古老的城市皆有得天独厚之处。

  与北京一样,开封也有许多老字号,诸如马豫兴的桶子鸡、沙家酱牛肉、黄家包子、第一楼等等,这些家族式的企业,多和小吃有关,一套独特的秘方,可以世代沿用,并在此前基础上,不断创新。它们的招牌,在过去时代的效应,和今天大企业的名牌所起的作用不相上下。

  自从开封成为全国旅游城市后,来汴的游客日渐增多。大家来此一地,不仅是为了一堵铁塔龙亭,或者清明上河园包公祠的风光,品尝开封的地方小吃,也是其中重要的意向。若以优雅取舍,则去第一楼吃包子,若从大众化出发,则去鼓楼吃夜市。其实,鼓楼与第一楼在地缘上是相接的,它们紧邻而居,只是各自承载的内容却有不同。谈到开封的夜市及小吃,皆绕不开鼓楼,鼓楼之名,也是来自历史的因袭相传,更准确的称呼是鼓楼广场,说是广场,实际也就是方圆百米,它位于开封城的中心,旁边就是这座城市繁华的商业区,许多公交路线皆把这里当作重要的一站,所以,即使是白天,也是熙熙攘攘。到了夜晚,则更加热闹,每次坐公交车经过这里,皆会被堵上一阵。往往是夜幕未临之前,那些小吃摊主就开始推着车子,一字排开在相邻的几条街上,只等一声令下,便蜂拥而至广场。它们恪守着严格的管理规定,一边排队,一边相互拉呱,形成城市夜晚的一道独特风景。各自来到指令的位置后,纷纷支起车子,摆好条凳,麻利地象一次抢收的过程。不过,忙乱的景象很快就会平定,接着就是锅碗瓢盆的叮当声,以以及摊主招呼客人响亮的话语。

  鼓楼夜市,可以说是名至实归,它的开放性姿态,多元性内容,远非正规的饭店所能比之,再加上价廉,三元五元皆可品尝到有特色的内容,因此对人们的吸引力是很大,即使是酷暑严冬,也是游人如织。如今的夜市,除了本地一向的特色外,也汇聚了各地的名吃,内容繁多,可供人们选择的余地很大,无论来自江南江北,皆可找到所属的心仪。甚至可以说,若来开封一遭,没有去鼓楼夜市一尝,不可谓不是个遗憾。有一些郑州的朋友,乘着夜色,从高速公路上驱车几十公里,来鼓楼吃夜市,然后再返回,可见鼓楼夜市的感召力。

  有一次,我的一位外地的朋友于深夜抵达开封,稍事休息后,就提出到鼓楼吃夜市的要求,时届凌晨一点,到达地方后,,那里居然还是人声鼎沸,着实让我惊讶一番。我们要了多种小吃,结果有了大量剩余,朋友执意要带回来,放在我这里,朋友走后一个星期,我打开冰箱,还保留着那些小吃的温暖气息。

  作为一个入驻开封的外来者,来到这个城市已十年有余,不过,说起来去鼓楼夜市的机会实在不多,原因可能在于,自己过多的保留了家乡传统的饮食习惯。对于别人对小吃的钟情,我却并不奇怪,概在于,我必须承认鼓楼夜市小吃的味道特别与精美。我也曾去过海滨城市,吃过他们夜市中的海味,以及去过其他城市的夜市,品尝他们的地方特色,吃过之后,除了肚子微微泛痛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怀念鼓楼起来,在鼓楼的夜市里,我至少可以吃饱,而在其他地方的夜市里,除了一肚子的啤酒,至于其他东西,动了一次筷子后,就很难有第二次的亲近。

  另外有一次,在一个初秋的夜晚,我和新婚的妻子看完电影后,决定去鼓楼吃夜市。当时正下着潇潇的秋雨,天气有些微冷,我们于是决定去喝杏仁茶。这种小吃来源于宋代宫廷,后来散落于民间,经过不同的操作,形成不同的特色,有正宗和边缘之分,不过,我对此缺乏特别的考证。在喝茶的过程中,当时人少,摊主得以有空闲和我神聊开来,他讲到,有次,李岚清副总理来汴视察,就曾专门到他的摊前,喝他制作的杏仁茶,“总共喝了二百多元钱的茶”,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手臂和眉毛一块飞速的上扬,虽然隔着夜色与秋雨,我还是能触碰到他的自信与骄傲。我不知他所言的是否属实,不过,他的杏仁茶做的确实好喝,这却是个真实的结果。

  夜市中的每一个小吃摊,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一长串故事,只不过,有些故事已经隐去,有些故事依然流淌。虽然,我看到的是它们简单的现在,但我也知道,大量民间的历史,就在它们后面伫立,将其中的历史随意翻弄,就会有芳香的四溢,不由得让人高耸起敬意。

  8,广场

  乡村里面积较大并承担公共文化功能的空地,江南叫稻场或乡场,江北则叫做麦场,城市里相应的场地则名之曰广场。

  广场的由来,渊源久矣,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作为建筑的一种,见证了各个历史时期的荣衰,从希腊时期的政治热情到罗马帝国时代的霸气雄风,从中世纪的等级森严到近世的高扬理性,再到现代的民主的敞开,如果说建筑是一种实体的历史,那么,广场则是其中最深刻的记录者之一。

  要论气势恢弘的建筑,广场、教堂等是西方多钟情的形式,古典中国则钟情于墙和庭院,其中皇宫是庭院建筑的尖端形态。这是海洋文明与陆地文明差异的一种,一个集权与专制的社会,当然讨厌四面来风的开放性建筑,而倾向于内向和封闭。我不知道古代中国是否有广场的存在,即使有过,估计也是采取了民间性姿态,而我更倾向于猜测它是东渐的结果。我查了查手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翻遍地理和艺术卷,竟不见广场一词的踪影,为此颇为诧异,也更加验证了自己的猜想。

  西化,对于近代以来的中国来说,是个不断扩充的过程,更有一种望梅止渴的心理,相比于实用性强的技术与制度,广场当然是后行者。比如开埠较早的上海与香港这两大城市,也没听说有闻名世界的广场天下流传,倒是道闻了外滩和启德花园的大名,可惜都不是广场。

  广场虽然是后行者,但毕竟还是来到了。如果没有到过其他的城市,不知其广场其名,至少还有雄伟的天安门广场填补我们认识的空缺,从启蒙开始,它就以鲜艳的图景屹立在课本中,从而也普遍地入驻到人们的心里。我曾有幸去过北京一次,遗憾的是没有去广场一观,但我知道那里有一年一度的鲜花,有一天一次的国旗的升起。

  广场虽非原产中土,但这几年还是在大江南北的或大或小的城市里兴盛开来。尤其是最近十年,我们的城市皆变成大大小小的工地,旧式建筑的轰然倒地给予了新式事物悄然登场的机会。与我关系最密切的有两个城市,一是位于家乡的县城,一是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古城,将最初记忆的枝头拨开的话,是没有广场的概念的,而如今,那个窄小而逼仄的县城里也有了第一座广场;至于我现在生活的城市,早几年也有广场之名,比如鼓楼广场,西司广场之流,其实只是稍大些的空地,每到夜晚皆会被各种小吃摊占据,白天则是公交车暂停集中载客的地方,如果我们象大象那样行走的话,根本就无法在其中落脚,说是广场,徒有其名而。不过现在在我们的西区终于建了一个整齐有序,而且空间广阔的广场,并被命名为金明广场。

  “金明”一词的由来,在于汴梁时代的八景之一“金明夜雨”,乃当时皇家的一座豪华的水池,地理位置与现在广场大致重叠。广场未建之前,原是郊区农民的麦地,建起之后,旁边的商店、超市、学校,甚至垃圾筒也都以金明二字命名。广场的中部是一座塑像,名之为黄河风,据说是这座城市的精神象征,自从落成后,市里许多小学生皆来此参观,大概是因为他们的老师布置了有关它的作文;沿着这个塑像向四周散开的是四个被道路分割开的空地,里面被种上一些观赏类花草,还有些石凳石桌孤独地伫立,它们是培育爱情种子的产床,见证过无数个夜凉如水的夜晚,以及青年男女们羞涩的手臂;靠南的一个场地中央是刚建成的喷泉,旁边则是十数个热带植物的造型,它们虚假的表情上也被来往的车辆蒙上了灰尘。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介绍这座广场,皆是因为它是我们这座城市唯一的一座广场。不过我总觉得它更象是一处敞开的公园。也许是由于位置在城市的最西端,所以平日里的广场,即使阳光鲜美的时节,也是人烟稀落,冷清得象谢幕后的剧场,只有到双休日的时候,广场上的人影才渐渐多了起来,老人、孩子、不变的情侣从城市的四处赶来,早早地占据了其中少有的几条石凳,将暧暧的话语洒向周围的草地。若是在春天,还可以看见大量的风筝在广场上空飞舞,若是在寒冬的节气,也只有明月照积雪的宁静了。

  我无法知道在其他的城市里,广场承担了什么样的功能,但我知道,金明广场的功用主要在于休闲与娱乐,这一点,很可能是我们国家各个城市广场的普遍特色。作为移植的产物,广场正和它的原初产生有趣的背离,毫无疑问,在西方,广场所担负的社会文化功能是强大的,且不说其深厚的历史内涵,就是在一个现在时的段落,它也是各种政治演说、群众集会、节日庆典、宗教宣谕等集聚的场合,一个广场之于一个城市,恰是吞吐万象的象征。

  有一次,和几个朋友推着自行车到广场闲坐,尚未尽兴就被广场的管理者逮个正着,原来是不准自行车入内,结果每人皆为此交了罚款,管理者还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广场上被不允许的各项内容,让我大开眼界,我只知道在广场上不能乱扔瓜皮随地吐痰或者搞反动集会之类,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的限制。从这件事之后,我再到广场,也就多了几分戒备。

  广场的四周,正在如火如荼地增添更加西式的建筑,它们宏伟的外观下,是否有古老悠久的魂魄,我无法得以确证,但我知道,在广场相似的表象后面,却是生动可观的错位,也许这正是我们这个广泛移植时代的共名了。

  9,公交车

  路线

  城市里的道路,也有一些不是专为机动车辆而设的路面,它们通常是专供自行车和人行的小路,纵横交错,分布在城市的小巷和住宅区周围。愈是古老的都市,这样的小路就愈是星罗棋布,它们是城市的阡陌,构成了城市最细小的血管。

  供机动车辆行走的道路,通常是城市里的通衢大道。对于公交车庞大的身躯来说,它能够选择的道路又是其中有限的数条,虽然有时随着新建小区的落成,会开辟新的公交路线,但它们所领受的城市的道路,永远都是少数。

  公交路线又是固定的,象一个单调的钟摆一样,始终在不变的风景上穿梭,起点就是终点,终点也就是起点,城市里的事物极少象它们那样,在运行的时候,目的总是被虚构。有关它的奔跑,总让我想起在乡间耕作的牛,从田地的这头走到那头,再从那头走到这头,哪一头皆非目的地。

  车体

  在不同路线上运行的公交车,其车体颜色大致是不相同的,而缘由概在于利于辨别。象我居住的这座城市,大车以蓝、黄、红为主,中巴则以白色为主。同一个站牌,很可能就是不同线路公交车汇聚的地方,等车的时候,只要看见一朵颜色出现在远方,就可知自己的等待马上就会结束。

  车体还有破旧之分,而差别最大的则发生在主干道上行驶的车辆和乡村路线上的车辆之间,我经常乘坐的101路、103路,一个是走郊区路线,车身破旧不堪,南唐中主即李煜的父亲,其词中曾有这么一句“西风愁起绿波间,不堪看”,而对于101路来说,别管哪个季节,全天侯的“不堪看”,城市的一切虽然讲究外观,但101路的车身,白漆已经部分脱落,露出生锈的往事,象是被风吹开的尘封已久的屋子;而103路,虽然路线上部分与101路重叠,但毕竟运行的区域始终在市内,而且所经过的地方皆是市内核心的场所,比如商业区、邮电总局、公园、学校等等,再加上它是本市效益最好的公交线路之一,还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青年文明号”,所以,通体逞亮,蓝漆的颜色也总是鲜艳的,包括轮子,也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不象101路那样,总是附着一些草末和沙土,单从车体判断,它是城市里公交车群中的贵族。所以,在金明广场这一站牌下等车的乘客,若是103路落在101路的后面,一些人宁愿多等上一会,也要选择去坐103,概在于嫌弃101路的破旧。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广告华丽的身影渐渐爬上了公交车的车体上,占据车体的大部,随着一路的行驶,将一些虚假的幸福和微笑不停地在路边抛撒,使公交车车体也变得明艳开来,“人逢喜事精神爽,物逢广告兴致高”,如此而已。不过,我却发现101路的车体依旧未变,还是那副老牛车的样子,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选择乘坐101路,坐上去,就仿佛置身于一件古老的器皿中,可以闻见失传已久的劳作的气息。

  车体的分类和差别,恪守着城市所流行的分层的规矩。和正在发生的分化一样,成为普遍的事实。

  座位

  公交车上的座位有多有少,即使是同一类型的车辆也是如此,有的是两小排,即一只椅子的线形延伸,有的是一小排加上一大排。它们固定在车厢内,象一个猎者一般,静静地守侯往来的兔子,这一点,和教室或者礼堂内的椅子,有诸多的类似。

  除了驾驶者和售票员的座位有点特殊化,车厢内的椅子简单之极,两块木板加上几根生铁做成的扶手和椅腿,构成了他们全部的形状。虽然简陋,但它们却是异常的干净,比起候车室或者站牌下的椅子,不可同日而语,或贵族或平民化的衣服,在这些座位面前,皆会成为免费的抹布,如此以来,它们其实是城市里被擦拭得最勤的椅子,而这无关城市的勤快,如此结果仅仅是因经济学上科斯定理而来。

  座位多被漆成黄色,接近于木料的原色,我不知其他城市是否如此,至少我们这个城市是这样。人多的时候,你是看不见座位的,只有在人少的时候,你才有机会得以端详它们,普通的姿势,普通的内质,却可提供别一种温暖的东西。当然,车上的座位并不总是用来坐的,有一次坐车回来,一路上人都很少,在一个小学校附近,上来了几个唧唧喳喳的小女孩,我看见她们一会从前面的座位跑到后面的座位,一会又从后面的座位跑到前面的座位,脸上始终闪烁着令人动容的生命的本真颜色。过了几站后,有两个女孩儿干脆利用座位玩起了弹玻璃球的游戏。孩子永远是伟大的发明家,在他们的手中,公交车上的座位也得以脱离一下本色,成为更精美的道具。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无座不成席”,说的皆是座位被文化强行规定的事实,不过,公交车上的座位却从来就是座位,不分男女老幼、性别等级。

  人员

  公交车的人员可分为两类,一是司乘人员,一是乘客。如今的公交车几乎皆改成了投币形式,这样就剔除了售票员。

  世间万物,人是最难说的,公交车上的人员也不例外。先说司机,一路下来,也许就只有他/她是始终如一的了。在我的经验中,司机属于最不容易左顾右盼的一类人,只有在你投币的时候,才会扭过头来,盯着你的手掌,也许是路上的风景已重复多遍,不需斜视,就可将它们珍藏。另有一点,我很奇怪,我们这里的公交车司机多是女性,而且年龄集中在20—40之间,很多路线上的公交车皆是如此,可能是青年男性嫌弃这份职业的嘈杂以及低收入的缘故,就象他们不喜欢做老师这份职业一般。虽然是女性,但这些司机却很猛,我找不出一个更适合的形容词,只好用“猛”这个字将就。她们的猛表现在许多方面,在开车速度上,逢见路上人少的时候,简直是风驰电掣,有一次,差点把我颠出车窗外;还有就是她们的凶悍,我经常乘坐的110路,终点站/起点站在我们大学的门口,乘坐人员相应地多是我们学校的年少单纯的学生,但在运行期间,只要碰见一些小插曲,比如某个老人上车速度慢,比如前面的车辆堵住去路之类,她们就开始破口了,从猩红的口中吐出的字眼比买肉的蒋门神之流的汉子差不了多少,每每这个时候,车厢内便满布被她们污染过的空气,为此,我曾经恶气堵心多次,但也只能忍了,把她们污秽的词语吞下去了,又把恶气吞下去,是可忍,熟不可忍!

  而乘客则是川流不逝的,公交车是一个城市流动的形象性舞台,在此可见一斑。各种身份,各种年龄,各种层次,各种性别的人们从城市的四面八方,来到小小的公交车上,你对城市的陌生感其实很多就是从这里搭建起来的。乘客中除了烂漫的小学生之外,基本上保持了沉默的姿势,这也是我们面对陌生的惯常姿势,坐在车上,除了极个别的情况,我们也很少仔细地观察周围的人群,而是把目光投向远远的街市,即使那里什么也没有,往往这个时候,我们的目光是投向内心的。

  公交车上的人员,除了乘客和司机之外,在特殊情况下,还有另一种人员的加入,他们就是拖儿,在这个问题上,小偷是要除外的,小偷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乘客。我的一位朋友曾向我讲述了其亲身经历的小故事,某次,他从外地坐火车回来,经过郑州,时天色向晚,因急于赶到汽车站,就坐上了一辆中巴,售票员对他说正是要往汽车站去的,开始的时候他也有些疑心,但看到车上已就坐了八九个人后,他才迈了上去,后来,中巴车拉着他转啊转,一直转到天黑,在一个小巷里,那八九个“乘客”一齐涌上来,把他的钱物悉数掠走,这时,他方知自己竟是这辆车上唯一的乘客。这样的故事幸好不多,这样的拖儿幸好很少,要不然,满大街的都成敌人了。

  城市的公交车上,不息地在发生着这样或那样新鲜的故事,或动人,或伤情,或愤怒,或欣然,也许,缘由就在于它本身正是城市被缩小的道具。所以,你要了解一座城市,就无法和公交车擦肩而过。

  10,巷子

  如幽深的井壁,或长或短的巷子三三两两地零落在城市的身体上,它们是城市古老的血管,四通八达,黏附在光洁的皮肤之下,被人们轻易地翻阅和错过。

  越是历史古老的都会,这样黯黯的巷子就愈多。北京、西安、南京、开封等等,皆是如此,我曾去过北京一次,可惜皇城根附近的胡同无缘得观,当然我也知道,即使有了一观,那些紧闭的历史也不会向我睁开哪怕是最微小的眼缝。更何况那些幽幽的叹息,即使在你最熟悉的城市里,在你经常走过的凹凸的青砖路上,在夜阑的时刻,你也很难听见他们隐伏已久的声音,它们稳稳地睡去了,无论再大的风,也无法进入它们。

  假若不是专意去市政部门作调查,有关某个城市巷子的数目,将会象谜语一样抖落。每一个城市,皆在坚定不移地执行着它们新的规划,为了实现自己的设想,一方面向郊区扩展,将那些朴素的泥巴掩藏在现代的颜色之下;一方面改造旧的城区,把一些巷子拆掉,将斑驳的历史彻底地清除。如此这般,几乎每隔上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或几个巷子的消失,城市巷子的数目也因此不定。被拆掉的巷子,往往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靠近商业区或者其潜在的房地产价值,是目标被锁定的缘由,人人皆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些近水的巷子不仅没有得月,相反却失掉了古老的身子。它们和现代城市的关系,演绎的是新的招安故事,在这样的故事中,有许多得利者,除了一些层叠的历史。

  巷子的分布,也总是不规则的,横七竖八地躺在城市的深处,依着一些老屋,曲曲折折地延伸,这和现代的都市,多少有些误差。虽然个体的形状不是很规则,综观之下却又比较集中,象开封这座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古老的街巷就聚集于老城区,城墙之内,以鼓楼广场为中轴,向四周散开。随意从某个主干道转到小马路上,走那么几步,就可碰到它的身影。在开封的老城区,普通居民的住宅形式依然以巷子为住,所以或长或短的巷子,不胜其繁。至于每个巷子存在的历史,则不尽相同,长则二百年,短则近百年,步入其中,或许就有一座古老的门楼倏然乍现,它的枯眉瘦眼,它的安安静静,会让你异常震惊,如果你能够停下脚步,仔细地凝视,透过已显稀疏的木质门缝,也许还可以见到这座城市最古老的青砖,还有那些最古老的草类,它们几代后的子孙正安详地立在瓦缝中间,在四周的枯寂中打着哈欠。天津的作家冯骥才先生曾说过,在北京城的路面上掘起一块地砖,也许就比美国的历史长的多,在开封,找一样与美国历史同龄的事物,同样不是难事。对于城市来说,虽然保留那些实体的物质是困难的,不过,因为有众多巷子的存在,实体的变迁历史,还是清晰可察,从建筑样式到门楼的雕刻画工,从家具构成到日常用品,数落开来,极为丰盈。

  走在古老的巷子里,抬首是狭长的天空,两边是高高低低的墙面,你会闻到历史与现实混合的气味,这种气味或许就是从某个窄小的弄堂里挤出来,它们很小心地探出身子,如果你不在意,就会从你的目光里溜走,攀爬到墙上凸出的青苔里面,象白日的蚊子一样悄悄隐遁。

  城市里的树木,位于大道旁边的,过于整齐,整齐地让人失去端详的耐心。本来城市里的树木就很少,人为的森林又非常茂盛,于是让人特别想念那些自然的树丛。在那些幽深的巷子里,你的遗憾或许就可填补,巷子也往往是城市树木比较集中的地方,尤其是许多老树,虽然看上去参差不齐,七扭八歪,但呈现的却是自然的线条,尤其是蓬勃的树冠,会向你暗示那些苍老的青春,它们和巷子互相依附,将根扎进巷子的深处,如一对老人般相依为命。

  工作以后,我先是住集体宿舍,然后搬到西区,住在高楼的顶部,一直以来,与那些近在咫尺的巷子无缘。我知道自己无法真正地深入它们,它们每个季节的悸动也和我无关,因此,我清楚自己的讲述是多么的生硬,但我还是试着去接近它们。有些时候去单位上班,我会绕过主要的大街,进入这些古老的巷子。它们地处城市的北部,小巷里的行人很少,我可以避掉许多慌乱的目光,直接步入城市的安静,这也是我如此选择的主要理由。每一次走过,我都可以看到那些葱茏的老树,还有几位和树一样老的老人,坐在路边的马扎上,旁边放着随身的拐杖,或几人闲做,或单身一人,依着墙根,无论再明的光线,也无法打动。它们是小巷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或许生和死,皆团聚在这狭小的空间内,巷子收藏着他们太多的故事,他们也收藏着巷子太多的故事。我没有听过老人们的闲谈,我只能猜想,他们偶尔从紧闭的嘴唇中飞出的句子,该会是多么地惊人。“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离开了这些传闻,城市的历史,也许就缺乏了必要的水分。

  不过,因自己不是特意的寻访者,从这些古老的身子上掠过,我的一切终究要归于匆匆,构成昙花一现的经验,隐藏在怀旧的情绪里,偶尔才会翻卷开来。

  这几年回乡村,在路边常可看到一些曲曲折折的荷塘被从远处运来的石头和泥土填充,我知道又一座崭新的房子马上要矗立起来了。而在城市里,在我的身边,旧城改造也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对于那些或陌生或熟悉的巷子,我更知道,远处的石头和泥沙,正以极大的耐心,等待它们。

  11,影剧院

  只到现在为止,我对这座城市里影剧院的了解也仅限于四座。不过,我看电影最多的地方,却非这四座的其中一座,而是在我们大学的礼堂里。若说起这座古色古香的建筑,那可是校园里最令人自豪的建筑形式,当然不在于其高耸或新颖,恰恰相反,在于其所承载的历史的厚重。作为国家一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全国高校中仅存的几座民国时期礼堂建筑的典范作品之一,不仅看上去气势恢弘,而且其内的容量也很大,有两千多个座位,我们新生入学后的第一次大会就是在这里举行,不过后来的多次光顾,则多因电影而成行。读书和看电影,是那时的我最主要的两个娱乐形式,每到周末,除了看电影,似乎别无出路。

  我是在九十年代初期进入大学校园,也正是城市的影剧院门庭冷落之际,城市里的各个角落里云蒸霞蔚般兴起的是大大小小的录象厅。它们紧跟电视之后,又将影院手中的残羹收刮一番,就在我们校园周围,随着自己从低年级向高年级的逐级跳跃,便亲见录象厅的日渐增多,它们散布在小巷深处,将招牌打在小街的街口处。也是从那个时期始,好莱坞大片的概念开始入驻我们的生活,可惜礼堂里并不播放这些最新的影片,我们就只好到那些录象厅里满足猎奇的心理,但比较礼堂而言,还是去的很少,主要原因可能是里面的空气实在污浊,让人憋气。

  礼堂作为临时的影院,对于我来说,持续了四年之久,它现在依然在继续,但在我的回忆中,又渐渐转回到礼堂的模样上。现在想来,大学里看电影的经历,一部分是兴趣,一部分是不得已的结果。工作之后,看电影的心思也就渐渐地淡了,与影院的相会,由以前的固定约会改成了不定期的见面。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才真正地和身边的这四座影院有了接触。熟悉之后才发现它们之间的间距实际上并不是多么遥远,各自的名字上也残留着过去时代的痕迹,比如“解放影剧院、人民影剧院、工人电影院”之类,只有第四座“大众影视城”的名字身上,存有现实生活的影响。

  我去的最多的是工人电影院,因为其距离我们单位最近。这个时候,单位集体组织去看电影的机会少到乌有,因此,看电影的行动基本上是个体行为了。从深秋到初春的一长段时间,太多的地方被寒冷封锁,与女孩子约会的空间被大大地削减,影剧院倒是个温暖的地方,于是常常去光顾,目的亦非欣赏影片,而是故意拉长一段假设的时间。女孩子总是很多,与不同的女孩子约会,重复的事情只有我和影院。

  位于鼓楼街附近的人民影院也去过几次,具体和哪位女孩子去的,记忆早已被一场大雾收拢,我只知道最近的一次是和妻子一道去的,观看的影片是张艺谋的《英雄》。这一次,时间没有被我轻弹,而是成为真实的世俗的时间。

  人民影院和工人影院在外表上虽无法同一,但在内容上却有诸多相似之处,椅子皆是软座,被损坏的极少,这一点,颇让我奇怪;它们的聚光效果一样的好,还有就是它们的温暖程度,但今天,这个因素对我来说,已经不太重要了。

  大众影视城如今虽未坍塌,但早在几年前就已改行。我从未有过进去一观的经历,只是听说过它欲走高雅路线的初衷,在世间,曾有多少个脆弱的初衷面临飘落,大众影视城也只是其中的一个。去单位的时候,倒是经常从其门前经过,酽酽的歌声早已飘远,一把生锈的铁锁欲说还休。

  解放电影院与汴京饭店正好对门,门前的西大街在前几年改造的时候,它也是少有的幸存者之一。不过它虽躲过了旧房的改造,却最终没有逃脱商业的入侵,先是后面的房子改成了舞厅,然后是前面的门房成了婚纱摄影的落脚之地,原先宽大的门口也越来越小,直至变成一狭小的过道,再后来,“解放电影院”的牌子也被摘除,现在它到底改成了什么,神秘地让人无法探其究竟。

  在这场庞大的运动中,工人影院和人民影院也未能幸免。人民影院的一部分成了录象厅,还有一部分门房成了买衣服的专卖店,它们象是一件红裙上的鲜艳补丁,黏附在影院宽大的身躯之上,看上去让人不免发毛。工人电影院的门房也是如此,不过,它改变模样的独到之处并非在此,而是它的内部,前些年就成了股票交易的大厅,两边的墙壁上装上了两个投影,一个显示深市指数,另一个则显示沪市指数。所以在平日,它也是敞开的,可以自由地进入,有一个夏天,在学校上函授课,中午想找一个休息的地方,听说那里很凉快,所以与另一朋友直趋而进,选一处无人的地方斜躺,就开始了一段舒服的午睡,尽管身边有各种讨论股票的声音,但我们睡的依然安稳。这是我在电影院的另外经历,就象是通过某种嫁接技术,可以完成结出另外果实的可能。

  影院曾是计划体制时代营造出的经典图景之一,城市的影院在那个时代里,也成为满足大众文化需求的重要平台,这样的平台曾经构成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参数。如今,在落潮之后它依然伫立在城市里,守着落寞的故事,旁听辉煌的岁月。

  12,红灯

  城市的道路交叉纵横,像一张网格一样沟通着来自四面八方的生活,规模愈大的城市,这样的网格就会越细密。任何一个城市里,我们个人的生活皆会排列在某个局部的网格里,拥有的距离不会超过一条鱼儿一生的长度。穿透它,只是个妄想,越过网线,到达另一个局部,则成为必然的可能。

  网线相接的地方,形成大小不等的十字路口,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穿过它们,从一个井里跳到另一个井里。而在同一时间里想跳的人实在太多,按照经济学的简单原理,所有的人同时跳过去,是不可能的,只可能是一部分人暂时牺牲,才能换来更多人的自由行走。于是,在城市道路经济学的逻辑推动下,红灯应运而生。

  红绿灯,交通岗,同时也是某种游戏规则的体现者,但各自又担当着不同的功能。交通岗位上的警察举行的是现场审判,而红绿灯,尤其是红灯所进行的却是缺席审判。红灯的左右一般配备皆有被我们的面的师傅称之为“电子眼”的设备,一旦被捕捉到,虽然是过期的审判,但比起现场的审判结果将更加无情。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将在道路上行走的车辆和行人作个对比,那么,车辆的表现显然温顺很多,当然,那些酒后驾车或者故意耀武扬威者必须除外。个中原因,概在于若违反规则,对他们的审判将以经济利益的丧失为基础,这一点,与对行人的审判内容决然不同,对行人的审判只是道德审判。

  很显然,各种车辆构成了城市道路的主体,证明这一点,需要从这样的事实中找出蛛丝马迹,既:拥有一条步行街将会成为某个城市的体面和光荣。基于如此事实,那么红灯停,绿灯行的经验,也是率先由它们的推动才根植于城市人的生活常识之中,因为任何一个人,即使不是有车族的一员,也将有可能成为其中潜在的一员,再不济也是个乘车者。

  既然有这样或那样的游戏规则,就会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游戏规则破坏者,规则对于那些清守者是圣令,但对那些天性反叛的一群来说,简直如处油煎。挑战、破坏或者质疑某种即成的规则,这样的行为是快意的,这正是二十世纪对人性的伟大发现之一,尼采在上个世纪末就曾说过:“反对、回避、恰当的怀疑、愉快的嘲弄,这些是健康的标志,一切无条件的事情都属于变态。”他还说过:“人之所以可爱,是因为他既是一种穿越,也是一种堕落。”而另一位现代主义的大师妥斯托耶夫斯基,也通过他的作品向我们展示以下的发现:人有些时候会出奇地热爱痛苦和破坏。正是基于这一点,可以说城市的红灯是有效的,但绝非可爱。

  在城市里,我们可以看到,对红灯规则的破坏,很少出自天性的冲动,而是小智慧的运用,采用的形式是世俗的。拿行驶的车辆来说,如果缺乏了经济利益的直截威逼,那么,闯红灯就要比等红灯的使用率频繁许多。比如我们这座城市位于郊区的十字路口,晚七点和早七点之前,因为没有警察的上岗,更没有所谓电子眼的出场,坐出租车归来之际,面的师傅每遇到红灯时,便会直截了当地开了过去。有几次,我问他们为何不去等待,其中某位如此说道:您不想早点回家啊?顿时让我哑口。这样的时候,红灯对于他们来说,就失去了平日威风的靠山,而成为可怜的摆设,幸亏高耸在高处,要不然,不被他们视为过街老鼠而一拥而上狠狠睬扁才怪呢。至于那些行人,尤其是骑自行车者,破坏红灯规则的动机则不尽想同,有些完全是下意识的结果,缺了警察的威慑的时候自不待言,这个时候,人们就会疯了般骑过去,好象是为了向红灯示威,就是在黄灯明的时候,我每每就会见到那么几个人猫着腰赶过去,这其中还有很复杂的情况,比如说某人在红灯禁区前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等,多是出自虚荣心作怪;更多的行人,则表现出对红灯规则小幅程度的对抗上,他们遇到红灯自然也会停下来,但总是要尽力往前涌,纷纷越过斑马线,在最靠近另一边路面的地方上停留,然后在红灯即将暗下去,就差那么几秒的时间,箭一般骑过十字路口,不过,这样的人氏,我敢肯定,在为公的事情上,也是箭一般地缩头,决不会第一个冲上去。这样的情况我遇见的最多,而且我也知道,当我在等待的时候,我估计他们连考虑我是否傻帽的时间都没有罢。并且,这样的事实普遍地让我吃惊,随便一个红灯路口,你在某一天哪怕是做个粗略的统计,数字恐怕也会过千,看来,群众的智慧真是多的让人可怕,但用在这里,多少有点浪费。只此一点,也就能够说明,红灯的道德审判功能基本是缺席的,人们这样的小打小闹,归根结底还是对权威的大屈服和小对立,按照鲁迅的总结就是:卑怯。

  红灯只是个静物,一个高高在上的静物,但因为有话语霸权作为靠山,所以真真假假也算做了一次老虎。但是这种权威一旦丧失,就成了散了架的摆设,成为人见人怜的玩意。这个时候的红灯,经过众人的算计,往往会成为有趣的牺牲。因此,在城市里我们可以看到,红灯不仅是某种现代规则的果子,而且还是一面有力的镜子,可以照出众人的面目和原形。

  13,超市

  超市的登陆在中国是晚近的事情,虽然无法考证其具体的时间,但从一己的生活经验出发,在我生活在这座城市里,大概的发生值当在九十年代后期。来的虽晚,秋风扫落叶,又有哪种事物的登陆象它这般迅急呢!还有随之进行的普遍生根更是惊人,让你我措手。有一句老话叫“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如今在城市生活,无论真假芳草,皆不易遇见,倒是各种乱七八糟的超市频频照面。

  超市是超级市场的缩写,很显然,是一个西化的产物。它的出现,是美国的零售业在营销策略上又一大创举,与全球连锁店的开设效应并驾齐驱。通过推广和宣传,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大小,凡是有市场的地方,甚至可以说,凡是有人的地方,在十几年间,都被极轻易地覆盖了。想当年,“美帝”用最先进的飞机和导弹都没有敲开的地方,今天对于超市或者其他而言,那功夫,简直到了唾手可得的地步。

  今年六月一日,小布什在西点军校毕业典礼上发表讲话,集中而系统地阐述了被外界称为布什原则的三大要素,这三大要素要而言之,就是美国要当世界的头,这世界只能有大美国小美国的区分,绝不允许有不一样美国的出现。口气听上去大的吓人,不过他的口吻在我们的经验中并不显得新鲜,想想我们那个始皇帝开始气吞宇内的时候,比他要炫的太多,当然,他们两个乃一丘之貉,只是因时势不同,古今差异,手段却有高下之分。要想成就霸业,当然需要杀人,但我们的始皇帝似乎弱智了许多,他为了一统江湖,除了杀人之外还是杀人,手中的玩意从来不变,死硬到底。这方面,小布什比起他来,不知“英明”多少,为了完成霸业,他也要杀人,但在杀人之外,还有另外的玩意,比如说在精神上,他手中把持着大把大把的民主和自由,在物质上,则有市场经济门下的超市、连锁店、跨国公司等等,手法灵活多变。始皇帝一味地硬干,结果连自己子孙的性命都被别人结果了,至于小布什,现在正是雄姿英发中,后果只能且待下回分解。

  本来想写身边的超市,现在却是大大的跑题,真是惭愧。不过,连超市这样的小物件都要和世界大局牵涉到一起,这世界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了,实在是小到用心险恶的地步。

  从实际的意义上讲,超市确实是够大的,无论是空间还是其所有的种类,非在此之前的商场和百货大楼可比,当然这只是一般意义上,在中国的一些超大型城市里,有些商场是例外。而在象我们这些中小城市,八九十年代一度红红火火的商场或者百货大楼,要么销声匿迹,要么形容猥琐地躲在小角落里,看上去总是花落旁家的样子,而大一些的超市则是云蒸霞蔚。

  有许多证据表明,现在不是中国居民购买力大大增强的时期,但不知为何,城市里的新超市还是一个挨着一个地开门了,生意看上去还都不错。前些天坐公交车回来,在16路车路线的旁边,正碰见上海华联的超市分店刚刚开业,透明的橱窗、琳琅的货物、豪华的门厅,和其他大型超市一样,以极具诱惑力的姿势立在那里。

  超市的便利人所共知,货物的齐全更是让人叹为观止,一些从不相识的商品,我就是从超市里得以相识的。其实,我自己也是它的常客之一,记得毕业的时候,正是初步拥有购买力的时期,那时这座城市还没有超市之说,要买什么东西,学校旁边的小卖部是我常光顾的地方,后来有了这一新鲜事,也就开始易辙了。如今,要是集中买上些东西,就会去市里最大一家超市。如果不缺什么东西,我从来不会去那里妄想一番,我知道就在我们的身边,购物的欲望自打被勾起之后,有些人会形成癖好,他们正是被超市这一新的技术形式培养出来的异化分子,和那些电脑狂们没什么两样。这是超市结出来的另外的花朵,妩媚而妖气十足。

  把超市与世界大局联系在一起,对于众顾客来说,当然是胡扯,人们图的是物质上的便利和满足,哪管什么世界大局这劳什子的事情。

  在超市里,在众物前,我经常感到,物是多么庞大,而自己不断地被缩小,原来我很多东西都不认识,原来我许多东西都没尝试过,真是愧对城市的虚荣。

  而在我所在的居民楼的不远处,大概也就是不到百米的地方,前些日子还是个小卖部的地方,几天不见,近日却换了一番门庭,改成了某某超市的字样,房子还是那么一间,老板还是那位矮矮胖胖的娘子,从门口顺便往里溜了一眼,卖的东西还是那么几样,但名目的却怎么就这么快的偷换了呢!

  14 昏迷的马路

  我在自己的几篇文章里皆提到过门前的这条马路,这条被命名为解放路的郊区公路,东起医药大厦,西至税校,全长两公里,与南边的大道形成一个倾斜的三角。从1998年算起,我们有五年的时光呼吸与共,眼前,这种关系看来还要持续下去,除非有那么一天,一种异己的力量将我抛至城市的他处。

   1998年,我第一次踏上这条乡属公路。那是夏季一个难得清凉的下午,和几个朋友一道来遥远的西郊察看新落成的家属院。在此之前,我的足迹多停泊在城市的东部和中部,西门之外的地方,我几未涉足。从市中心出发,沿着笔直的大梁路向西,骑车三十分钟后,从水上乐园转过弯来,才抵达现在的地方,于是,看到几栋崭新漂亮的楼房耸起在黄沙漫漫之上,心里一阵莫名,不知其中的哪一单元才是我的归属。

   未来的家属院恰好紧邻着这条马路,回去的时候,为了节省行程,我们走的正是解放路。我必须承认,第一次的行走是惬意的,夕阳西下,渐渐沉入西边的树丛之中,只有少量的余辉透过枝叶的间隙,在地上斜斜地勾出班驳的影子,行人很少,两排高大的杨树在轻风的抚弄下不时发出哗哗啦啦的响声,不远处的田间,大批的作物被季节涂抹得青黑,在晚风中匍匐,尤其是向北的地方,更是一望无际的青色,红薯、花生、黄豆,等等,共染一幅画卷。再往前走不远,则是一个村庄,几只母鸡正迈着夸张的步子踱过马路,身体摆动的很厉害,象是一位醉酒后的笨汉,而路边的空地上,一两条土狗斜歪在地上,两眼无神地瞅着脚下,长长的舌头在呼哧呼哧的吞吐中上下抖动,即使有我们车轮的叮当碾过,它那肥大的眼皮依然耷拉下来。紧挨着村庄的是几块菜地,隔着矮矮的围墙,我看见几个朴素的身影正在那里忙活,距离最近的时候,还能闻见几丝淡淡的人粪的味道。

   马路宽不过五米,虽然仅由沥青与碎石混合而成,但却非常平整,极少有坑洼的地方。五米的宽度,也不足以成为大型机动车辆驻足的理由,这是我的猜想,不过在六月的傍晚,从柔软的沥青上留下的道道自行车轮的印痕中得到了证实。这是一条以自行车与步行为主体的马路,小巧而整洁,包括那些被风吹下的叶子,也很少在路面上停留,而是卧在路旁的草丛中休息 。

   一条宁静的乡村马路,携手两行高大的杨树,驼着各类作物的蕴香,斜斜地、诗意地伸向城市,在边缘处浅浅地驻足,这是我当时的强烈构想,我知道它不一定符合真实,而我却愿意这样认为。

   越是美好的构想,在今天的现实里,越是容易流于臆想,果不其然,几年下来,我几乎亲历了这条马路逐渐变质、变味的全过程。

   1998年秋天,定居西郊后,与马路的亲缘关系成了我的朝朝暮暮,渐渐地,我也熟悉了它的每一寸肌肤。这条两公里长的乡村公路共穿越四个城市单位-教育学院、骨科医院、西郊中学、税校,一个郊区村庄-土城,40分钟一班的11路公交车当时也打这里路过,是马路上唯一通行的公交车次,不过,在早9点、晚5点之前之后,似乎从未见过其踪影。

   令人不解的是,在破碎方面,现实要比我的构想快的多,从99年开始,马路,以及马路两旁的事物开始繁闹起来。先是那几块菜地被改装成简易的棚子,门上用粗粗的黑体字描成某某家具厂的字样,路过的时候,常常听见从里面传出的沉闷锯声,象是一把钝刀,渐渐深入柔软的肉体,偶尔,锯声会急促起来,那是钢铁与木头的骨骼碰撞出的特有的刺耳声,门前堆积的锯末、碎木头越来越多,一场大雨之后,被冲得四零八落,上面挂着湿湿的泪痕,以及人们踏踩过后留下的泥巴脚印。而家具厂旁边的空地,从此又接二连三地出现了类似的棚子,有做防盗网的,有卖早点的,还有几个修车铺子夹杂其中。马路上的空气也因此变得稠密起来,开始散发出一些甜腻而腐败的气息,那是一种特有的油漆的味道,多年之后,我在那些做家居装修的楼道里又多次闻到。

   而骨科医院的门口,在这一年的某个时间,出现了几个卖菜的摊位,并且越聚越多,一些水果摊最后也奔赴其中。若从那里路过,便常见到一些发黄的菜叶、霉变的果皮紧贴住路面,上面清晰地印出车轮的斑纹,被碾压出的黄黄的汁液伸出长长的舌头,在路面上勾出一些怪怪的构图。间或有几条野狗钻在菜摊的架子下面,屁股高高撅起,露出难看的尾部。

   上面曾提到的土城村,恰好位于马路的中间。从99年开始,村民盖房子的热情象一场风暴的刮过,而且一直持续到今天,他们或者在路边盖上新房,或者将平房改装成楼房,而我知道,他们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而是要造出更多的房间以供租赁,因为,南边不远处的开封大学的学生们,在这一年突然升腾出男女同居的热潮。在这样的时代,事情总是这样邪门,无论多么龌龊的事物,都可以快速传染。与盖房子相配合的是沿着马路到处堆放的沙土、砖块、木料、石子等,还有轰轰隆隆的拖拉机声。在村庄的西边,也就是靠近我们家属院的地方,村民门又开凿出一大片的石灰池,白色的烟雾经久不散,还有那呛人的味道,将四周的作物渐渐漂白。一些重型的车辆也开始出现了,而突突而过冒着黑烟的三轮则更是常客。平整的路面,在这一年也开始破裂,伤口逐渐扩大,它们囤积着过期的雨水,黑亮亮地,在路中间闪烁,若是骑自行车而过,你必须学会闪躲,而要是在黑灯瞎火的夜晚,则只能听天由命。

   得益于西郊成为这座城市新的开发热点,土城这个村庄在这几年中不断扩大,庄稼地则大幅度后撤,到今天为止,彻底化为乌有。有人说过,九十年代后的中国城市正普遍成为一个大型建筑工地,进入二十一世纪后,这个工地的规模则越来越趋于巨型,没有人能够估算出这一工地的复杂程度,同样,也没有人能够估算出其吞噬郊区的速度。一只抽象的手,无数只抽象的手,不知在哪个时间,以何种方式,捕获一条脆弱的马路,这是我五年之后的今天,关于它的一些构思。

   以前那些大豆、油菜、麦苗居住的地方,先后变成了现实的建筑工地,它们的同类只好徙往更北的地方,这是一场只有进和退,却没有互换位置机会的游戏,过程自然而残酷。几年之后,有几个住宅小区拔地而起,像位于我们正前方的康平家园,地下就曾埋藏过无数小麦的灵魂,还有教育学院右边的空地上,也耸起座座小区,据说房价位居全市前列。另有一些单位,将剩余的耕地占据,只是楼盖的并不快,三年过去了,仍然没有封顶,常常可以看到,从墙体中伸出的长长短短的钢筋闲挂在空中,偶尔会有那么一两只乌鸦搭在上面,没事的时候叫春。

   马路被周围的城市化所包围,新鲜或陈旧的垃圾日渐爬上其脖颈。铺设管道时掘起的泥土,废弃的建筑材料,烂菜帮,西瓜皮,塑料袋子,等等,混杂在一起,和平共处。再后来,马路中间的坑坑洼洼,也成了倾倒垃圾的现成地方,那些乌黑的脏水因而溢出来,与泥土情景交融,如果是一段特别湿润的时期,你就会发现,马路上全是这些黑泥。这个时候,马路不仅仅是尘土飞扬,而是早已面目全非,道路中间几乎全被垃圾所占领,每天都会有新的垃圾的到来,拖拉机的巨大轮子又会将它们压扁,形成深深浅浅的泥塘。如果是非机动的行走,人们也只能选择路边的泥堆,推着自行车,高一脚,低一脚的前行。出现这样的结果,大约是在2001年,这一年,西郊中学邻近马路的北门正式封闭,11路公交车从此停止在这条路上运行,而家属院的众同事们,早已选择了绕道南边的大梁路,进入城市,也是在这一年,两公里长的路段,你很难再发现有什么沥青,或者一整块较好的路面,能够端详到的只能是:碎砖块,污水,变色的泥巴以及新鲜的剩饭菜。一条马路成了这般模样,就象一位失色的青楼女子,人们纷纷走散,这个时候,拖拉机,四轮,解放牌卡车倒成了幸存下来的主人。端坐在楼上,常常听到它们故意展出的“突突突”的声音,若是遇到某个深坑,在“突突”之外,轮子上又会多出“铛”地一声,然后是后面车厢随之发出的“咣”地一声晃动,我想,这个时候的马路已经昏迷,无论再锐利的声音,也无法将其叫醒。

   01年的时候,我在马路边,还发现了这样一件趣事。那是个深秋时节,从家属院向东不远,在堆积如山的垃圾中间,我看见有一位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卧在那里,用碎砖块垒起一个简易的锅灶,然后再上放上一只铁锅,用拣来的材禾不知在熬着什么,就着斑斓的阳光,他的脸上堆砌着许多我无以知晓的内容,这是一位多么彻底的乐天派。过后我常常想,他这样一个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哲学家,或者说既是哲学家也是疯子。01年,整个马路已经昏迷,居然在路边投射出这么一抹亮色,如此结果,又是多么惊人。

   作为这条马路最后也是最美的风景-两排杨树,是在02年的春天走完最后的旅程的。据说是要重修马路了,因拓宽的需要而决定砍伐,砍树的那天,我正好赋闲在家,也不知从哪里涌来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拖拉机,反正是密密麻麻的一片,围着沉默的杨树,指点着什么。紧接着发生的是,钢锯与新鲜的木头之间拉扯出的尖声,轰然倒地后树枝的断裂声,连续回荡了几天几夜,就好象你站在路边,相继听到人群爆出的阵阵骨折声,声声震二,声声如心。杨树锯倒后,枝干又会被分割成几小段,装上拖拉机,然后去向不明。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星期,在这之后,剩下的树根也被郊区的农民刨走,至此,除了两排间隔分明的深坑,关于一棵三十年树龄的杨树,再也没有任何存在过的踪影。

   经过多次的卖地,村里的家家户户皆成了程度不一的土财主,他们在短短的几年里确实是富了。站在马路上张望,可以看到他们日渐拔高的小楼杂乱无序地挨在一起,象是一场飓风后的林地,但在屋前屋后,同样可以看到各种垃圾也正以惊人的速度递增,有那么几户还专门干起了收废品的勾当,生意红火的让人诧异,垃圾多的也让人诧异。这几年,我常听到周围居民说及土城人脏的问题,夏天与妻下楼散步的时候,如果恰巧碰见拖拉机扬起的漫天尘土,我就会恶狠狠地对妻子说道:真想拿个手榴弹把土城炸炸。妻子开始只是笑笑,听得多了,她就会如此回敬我:你干脆去生产手榴弹得了。今天,我坐在书桌前,自知自己的说法不过是意气用事,周围环境的肮脏非土城一村所能作为,面对一条昏迷的马路,也不是一个村庄就能担负起所有的责任,“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条昏迷的马路,横穿2001与2002的大半个年份,卧在我的窗前,彼此竟无法得以相视。

   02年菊花花会前夕,重修马路的计划终于提上日程。路修的很快,月余即完工,路上的垃圾重新被沥青覆盖,而路边的垃圾却仍然巍然不动。事后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我坐车从单位回来,告诉面的师傅走解放路的时候,马上就会接过师傅们脸上堆积起的无数怀疑,他们可能是认为我在忽悠,一条昏迷透顶的马路,怎么就这么快苏醒呢?

   新修的马路建基在过去马路的尸体之上,是另一条马路,也更为宽展了,然而马路两旁却总是进行着搞不清眉目的建设。不会隔上20米,你就能碰到沙土堆、砖堆,甚至破旧汽车之类的东西蹲在路上。03年春天,马路边的各种简易棚子、趴趴屋之类的矮房开始拆除,混乱了月余之后,郊区的人们有在原址上盖出一长溜的平房,规模仿佛比以前有所扩大,在东边的入口处,又张贴出“金明大市场”的牌子。

   平房很快被租赁出去,无数新的小店在这一年开张了,而店主们也多是那些曾经在马路上流动的摊贩,没有开张的平房门口,则堆放这照旧的垃圾,这五年中,我好象从未见过有人在路上扫垃圾。家属院正前方的一排平房,属于最后一批完工的项目,在建房的过程中,人们直接把水泥、沙土、石灰倾倒在路上搅拌,另有成堆的砖块也在路面上驻守,一条新修的马路,从一开始,人们就试图让它在最近的距离观看死亡,这正是人与物的本质区别。

   那条宁静的马路看来没有活转的希望了,你只能选择绝望。

   前些日子,这批房子总算完工,清理现场的时候,来了辆推土机,草草地把地上堆积的杂物推到房子旁边了事,留下下面一层厚厚的黏土,紧贴住路面,每当车过,就会飞扬起无数的尘土,密度完全可以扼住一个人的呼吸,行人就是掩鼻也无济于事。正是在风和众人鼻孔的帮助下,几日之后,马路的中间才总算露出一些沥青的模样。路修好后,更多的拖拉机、三轮涌向这里,夜以继日的奔跑,废寝忘食地扬起一阵阵尘土,而关键的问题是,旧土未平,新土又会被它们运来,这样的日子,眼看没什么尽头。

   即使是一三轮的泥土,到底需要多少人的鼻孔才能装下,这是我过马路时常常考虑到的问题。

  身边物事系列

  头发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单位向来以在场的姿态进入人们的生活,将世界的重要影象带入身体,有些影象会慢慢发酵,有些影象则自动隐去。而另一方面,就程度来说,单位的性质和特色又决定了我们与日常细节的距离。八小时工作制,清茶与报纸,永远熟悉的面孔,闲言加碎语,构成了这个细节的根部。

  不幸的是,我在这样的细节之外,并非是因为单位的不在场,而是因为坐班制的缺席,这样一来,不须晨起晚归,少了很多的辛苦,也少了很多与同事相聚的机会。只有在星期四下午政治学习的间隙,才能彼此谋上一面。谋面之际,常常也是互听彼此消息的时刻,当然还有其他内容夹杂其中,而单位的女同事在数量上与男人们鼎足而立,所以有事时是热闹,无事时也可生非,总之没有冷场的时刻。

  每隔一个时期就会有一个固定的话题,这也成为惯例。最近的一段时间,头发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原因大概是头发成了搅扰生活的显性内容。据说,有多个女性朋友,迷上了烫发,尤其是职业女性,一个紧挨一个地下水,皆准备潜到水底以收获时髦的鱼类。而负离子对于男人们来说是一个来之于天外的概念,所以就只能坐在时尚的两岸,以观河中的风景。

  我身边的许多女同事都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这场捕获时尚的风潮中,有几位本相熟的同事,仅几日之隔,待到再见,已是今非昔比,让人不敢相认。这阵风构成了当下江湖的全部,有头发的地方总会有故事,有故事也必然有悲喜,再后来,又听说那些蜂拥去烫发者皆背上了后悔的果子。原来是归来后多受到批评和指正,结论多落到“焦黄、变形、看上去老了几岁”之类的词语上。再后来,有些亲历者,只好去理发店翻工,而原先的一头黑发就此不在,画虎不成,只好将就了。

  一个烫发者的归来,必然等待着各种眼睛的检阅,这个时候,发型的合适与美观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有多少只眼睛的存在。眼睛的多少决定了异质性的多少,而渐渐增多的异质,将最终稀释本来还美滋滋的心理。在流行文化面前,作为一个凡人,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邯郸学步,又不得不在落水后,自己回家拧干衣服,打着哆嗦重回火炉之旁。

  改变一下形象,追求追求四美,本是人之常情。再退一步,如果生活本来就是用于浪费的,那么,即使一些常情走到了反面,也没什么,大不了一哂而已。而关键的问题是,若果虚荣心一再受挫,一些常态的东西将就此丢失,这才是坐井观天的真正由来。

  记得八十年代的时候,也流行过一阵烫发的热潮,偶尔翻翻老照片,一片讶然便会横过心头。即使是那个时代所产生的经典造型,今天看来,也是如此夸张,喇叭裤,烫发头,加上脸上涌起的井底之蛙的神情,复合在一起,把八十年代大众文化的局限性作了一次精彩的演示。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这是句古话,也就是说事实是从来不会改变的,改变的只是我们的看法。

  在西化大潮的影响下,我们身体的许多枝节皆成了练兵的地方,而头发又位居身体各部位之上,自然受到了特别的注意,染、吹、烫等各种技术手段应运而生,在大的手段下一些技术细节更为商家所发掘,成为支持标新立异的独门绝学。

  从古至今,身体和其上的头发皆是作为语言而存在的,古与今的差别仅在于自觉的程度之异。古代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伤,男子明志的时候才削削头发的,而对于女子来说,青丝的了断,构成了定情的内容。当然也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极端历史时刻,但终归于政治对身体的强行侵占,非常态可言。而在复杂程度上,今天的人们对头发的摆弄则达到新的高度。走在大街上,你再也无法断言,中华大地上摆动的是人们黑色的海洋了,而是缤纷五彩。以前,一头焦黄的头发往往被视为与营养不良等同,现在的大街,黄色却成了主色调。

  站在讲台上,常常为台下某位满头绿发的女生搅得心神不定,总觉得有卡通人物进入我的视觉空间,这样的时刻,一种非现实的感觉便紧紧攫取了心思,令人不安。有时走在大街上,对某些身体语言(尤其表现在头发上)特别丰富的女孩,少不了多看上几眼,每当此时,皆发现,她们很难与你对视上一阵,我为此而颇为疑惑,身体语言丰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别人观瞻,而为何在愿望实现的时刻又临阵脱逃,这当然是个悖论,后来我常常想,这个悖论是否恰恰隐藏了虚荣的核心内容。

  头发一旦成了某种语言的构成,就必然会演绎出许多故事,AC米兰球队的大将雷东多为了保有头上的一头飘逸的秀发,宁愿放弃阿根庭国家队的位置,而永远的巴乔,脑后的一条马尾巴不仅迷倒了千千万万的女球迷,还让一些男性球迷内心羡慕不已。这是关于头发的正剧,而这些正剧是建立在身体其他部位的才能的基础上的。如果仅仅依靠头发部位的言说的话,就很容易滑向悲喜剧了。

  西化也好,现代性也好,思想皆是难以摆弄的问题,都不如摆弄身体来得简单,一个晚上,甚至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在心理上把现代的大印别在胸上,如果这样的戏总是能凑合着演下去也就不说了,不过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却是戏演砸的场面。假如是个体的话,自然是可以宽容,但假若是一个民族是如此的结果,也就只好借用米兰·昆得拉的话来为之注脚了,他说:历史在这样的时刻总是喜欢开怀大笑的。

  鲁迅先生说:愈是民族的就愈是世界的。其实不仅文化使然,身体亦是如此,对自我身体发肤的嫌弃是轻薄族性文化的开端,虽然只是个开端,但这个开端所延伸过去的却是一个布满青苔和黑暗的井壁。

  背包

   背包在古代,由清一色布料构成,不过,那个时候,并非叫做背包,而是名之为褡裢,而且,基本上为男人专用,其中主要原因在于,江湖上,你根本看不见女人的走动。深闺或浅闺中的女子,多以荷包或香囊为期许,银子和干粮有男人们供应,她们费不上缝制一个大包裹,劳心使力。比如林小姐,若是扛个大布袋进贾府的话,贾母见之不泪流成河才怪。那个时候,男人们背的褡裢,大概没什么两样,大英雄林冲的背包,与那些贩夫走卒所背的,也许皆是由蓝印花布做成。固然如此,个人所背的方式又有所不同,而标识着身份等级之区别恰恰在此,英雄是用枪搠着,携银子较多的商贾却缠在腰间,而走卒们则搭在肩上,以便于随时取下歇息。

   到了今天,背包的方式早已实现了简化,用棍棒或枪挑着的方式太帅气,一般人不敢帅的太出格,所以,这种方式渐渐淘汰;至于缠在腰间的方式,也因背包的质地与功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化而成为文物的方式;也只有搭的方式还在继续存活,并不断更新,逐渐又发展出背与挎两种方式。方式固然简化了,但其中的区别却依旧,比如说女子,年青靓丽的姑娘们一律将小包背在身后,由两跟带子固定,交叉在双肩上,看上去,好象有一只憨厚的四脚螃蟹正趴在背上休息。至于年龄稍长的女子,则很自觉地换成挎包的方式,当然,也有一些专意在风情的人氏例外。有关男人们的背包方式,似乎多了些复杂,惟一可以确认的是,高中生活尚未结束的少年求学时代,基本上以挎为主,“小嘛小儿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严格说来,是挎着书包上学堂。我还记得在我的小学时代,还不大明白背包的含义,只懂得把书包叫挎包,谁知道物转星移,十几年后,挎包的说法很快成了老土。如今,背已经成了时新的形式,我们学校的大学生,包括像我这样的年轻教师,都是这一形式的热心投入者,而有些男人,却能够反时尚而动,从而成为另外的流行,像我的一位五十几岁的同事,早已经是教授了,但还是骑着二八巨型自行车,斜挎着背包在校园里溜达,与那些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背包的方式没什么两样。所以,以年龄的差别去区分背包的方式,多少有写徒劳。

   背包的普遍发生,首先要归功于平民教育的施及,大量的书包成为背包的初成品。渐渐地,又成为出门旅行的必备物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背包皆以实用性为旨归,与古代的褡裢所承担的功能正相延续。这个过程,大概要从上个世纪处算起,几乎用掉了上百年的光阴,有关很早以前的背包,实物或图片,因时光的混沌而渐渐模糊,我所能见到的,也只有二十世纪后二十年的图景,那些没有亲历的事情,使我的讲述接近附会,这是个颇无奈的事情。

   至于背包的流行,还要从妇女解放说起,近百年的现代性转换,使中国具有独立性的女子越来越多,正是由于她们,发展出了背包的时尚性品格,当然,这也是西化所结出的一个小小结果,欧洲早在宫廷时代,背包就已成为女人的饰物,就文化交流来说,生活方式中的细节成分最容易成为模仿的对象。民国时期的上海,作为东方第一大都会,女人们的背包完全可以和时尚之都巴黎的女郎所挎之包相媲美,但随着政治体制的变化,这一女性专有的时尚性内容很快遭到覆顶之灾。建国之后,背包又回复到实用性品格上来,服务于外出和旅行,虽然在六七十年代,结出了全民倾慕军用挎包的异花,但那毕竟是非常时期,极端化政治强暴的结果,这样的狂热有违生活的常态,因此到了新时期,军用挎包很快绝迹,如今,也只有个别的行为艺术家把它拿出来观瞻,变成别有用心的魔方。

   八十年代以来,一个逐渐世俗化的时代越发生根,时尚性的背包从平地里四下钻出,与实用性的背包并驾齐驱。背包的质地也越发多样了,有用布料做的,也有用各种皮革做成的,甚至还有用各种假皮革做成的,而新的技术手段,比如纳米技术,也加入制作背包的过程,其间的价格差距也因质地的不同而大大增加。至于背包的式样,这十几年间,更是一换一番天地,随便逛一个背包商店,你就会眼花。

   今天,在大街上,发现一个不背包的女孩子,简直比逮一头狮子还难,即使是在课堂上,我多次发现,某些女生还是不舍得将背上背包取下,“物我为一”到这个地步,不由让人堪叹。当然,这也是在一个较小的细节上突出的物对人的征服。

   其实,让我惊异的还不是女性对背包的趋之若骛,这是女子热爱饰物的天性使然,而是最近几年,男人们对背包的情有独钟。提包弃之不用,代之以各类背包,尤其是在学校或科研单位,甚至一些行政单位的男人们,普遍背起了能遮盖半个身子的背包,长长的带子来回起伏着。在大街上行走,成为有文化的表征,像我以前的老师,也是现在的同事,基本上皆由过去的提包换成了今天的背包,他们往往是人到哪里,背包就会到哪里,我经常会在卫生间的小门上发现各类的背包,这是一场显而易见的风暴,没有人知道它会在什么地方结束。

   而古代的褡裢,在今天尚没有完全绝迹,时代的任何分支里,在今天都在发散着混合的气息,背包也不例外。小时候,我常见到背着这种褡裢的要饭花子,两个布袋一前一后搭在肩上,里面装着他们讨来的稻米,不过,这几年乡村里的要饭花子是否也把褡裢换成背包,我没有什么把握;另外背着这种褡裢的就是和尚了,但也不是所有的和尚,有几次在街上行走,看见这里大相国寺的几个和尚就背着这种褡裢,让人新奇不已。

   背包的实用性和时尚性在今天似乎不言而喻,在今天,背包愈加凸现的,还是其表征功能。有一次在某站牌下等公交车的到来,其间漫长,我与一个陌生的小女孩攀谈了起来,上车后又坐了前后位,直到最后一块下车,始终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后来分别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要和陌生人说话,这可是大人们禁止的,她如此回答我:“叔叔背着包呢,一看就知道不是坏人。”原来如此,我只知道我的包是用来装备课本和茶杯的,居然还有如此之副作用,却是我意料不及的。怪不得,这个社会,在上班族,下岗族,吸毒族,工作狂族,等等族之外,还有个背包一族的存在了。

   手帕

   十几年来,我一直保持着在衣服口袋中装上一个手帕的习惯,以应付意想不到的遭遇,诸如一次夸张的喷嚏,或者不得已擦一次皮鞋之类的事情。习惯是个常态的东西,不存在对与错,只意味着是否符合应时的要求。

   两三岁以前的那段时光,像我这样的乡村孩子常常是鼻涕涟涟,为此,没少挨年纪稍大的二哥的拳头,那时是最需要手帕的时候,可惜的是却没有。一个物质相当匮乏的时期,手帕虽小,但对于一个孩子依然是个奢侈品,当时的我们,只好用两只袖子作为变相的替代品,但久而久之,逐渐变色的袖子很容易成为公开的示众,一旦露了底,小小的自尊便在大人们的笑声中很快垮台,坍塌得了无踪影。如此这般,我并没有因此而反弹出什么高远的理想,穷且愈坚是大人们的把戏,我们当时还只是孩子,尚且不愿踏到深井里,只是基于困苦的自身遭遇,开始有了些小小的想法,比如说拥有一只手帕,或者尽早争取到一根牙刷之类。

   经过层层遴选后,我才踏入初中,在家人的欢喜中,我颇有分寸地向大人道出了我所需的物品清单,手帕就是其中之一,我把它列在最后一项,妈妈听到后,稍微有些惊讶,但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于是,一条价值一角钱的手帕正式入驻我的口袋。从那之后,一个男孩隐私的园子里开始拥有了第一道墙壁。这道墙壁带给了我多少内心的塌实?即使是十几年后的今天,我也是计算不出的,就象你无法计算,一条河流到底包含多少颗水滴一样。

   从第一条手帕开始,到今天为止,我也不知一共更换了多少只手帕。在使用手帕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要让它进入今天的文字里。能够确切记住的是一直在使用,而且,基本上我买的手帕皆是由棉布做成,其中有厚有薄,价钱以不超过两圆为标准,像我现在使用的这条手帕,就比较厚一些,情势太急切的情况下,能够擦两只皮鞋。

   两岁多之后,我就不再流鼻涕了,但并没有因为这个而使手帕成为摆设,像我现在,除了用它掩住鼻孔打喷嚏,偶尔擦擦皮鞋之外,还有一年两次的感冒时刻,手帕就会集中登场,清除那些无法抑制的鼻涕,还有就是承担擦汗的职责,除此之外,若果在别人家临时歇脚或者去异地,就会把它当成手巾使用,我有一个习惯,只要不是在家里,其他任何地方哪怕是洒上香水的手巾,我也是不用的,我相信我的手帕,因为在我心里,它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一位年轻的男人站在街边或者道旁,如果他把手伸向口袋里,在二十年前,它会让你很快想到手帕,但在今天,你能够想到的也许只是手机、钱包,充其量你会想到纸巾,毕竟,在今天的现实里,一个口袋所能接受的,更多的是能够彰显身份的事物,名牌手机、钱包或者掌上电脑之类,手帕占地虽小,但不符合上述要求,因而被普遍淘汰。

   这是个身体喜欢四处张贴的时代,无论口袋之内还是口袋之外的事物,人们总是喜欢快速张贴那些标志着个体特色的东西,惟恐自我被鲜艳的图景落下。这样的现实里,手帕自然成了古旧的东西。在小说中,或许你会遇到这样的情节: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从口袋里掏出手帕,轻抚红肿的眼睛。不幸的是,这样的情节在现实中成了鲜活的应用,经过那些扎成堆的老人们身边的时候,便可以目睹一只手从口袋里抽出手帕的全过程。被青年人丢弃,然后被老人们普遍拣起,这是个很有意味的隐喻,或许,一只手帕其实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老人。

   手帕不仅退出了年轻男人的口袋,同样也退出了年轻女人们的口袋,它已经被各色纸巾所取代。无论商场宾馆、饭店酒楼,甚至电梯间内,从女性红润的唇线或白皙的额头上驰过的,皆是这些纸巾,它们的生命痕迹只拥有一道印痕,很快就会退到纸篓里,被轰隆的卡车运到遥远的郊外,被苍蝇或者过期的风翻弄。一份纸巾幸亏是没有感情的,如果具备的话,它又怎能忍受从一个相当高雅的场所迅速沦落风尘的命运!对于纸巾来说,这是一次性消费的代价,就象一个时尚的女子,以优雅的方式抽出纸巾,然后优雅地扔掉,以此制造更为优雅的气氛的时候,她根本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正在成为垃圾的一部分,其间的区别,也仅仅是谁先谁后的落成。

  鞋子

   有那么一段时间,据说有一个关于幸福的比喻相当出彩,大意如下:幸福其实就是一只鞋子,只有在穿过后人们才能感受其是否合适。把不易把握边际的幸福概念与小小的鞋子捆绑在一起销售,实在是个天才的发现,就像某位因情受伤的青年,在夜半的凉台,突然说出“爱是一场风的到来”之类的话语,风马牛得让你掩卷之后,突然明白:在这里,未知被发现,但仍是未知。

   若在极左时代,这样的比喻一旦刊出,全国的知识分子就会一窝蜂地挤来,伸出带火轮的小脚一阵狂踢,立马把它推到唯心主义的泥潭里,然后别上相对主义的稻草,冠之以资产阶级大毒草的命名,从而步入万劫不复的场地,当作靶子而遭受标准射杀。幸亏一个多元的时代在今天及时出现了,这个比喻才有可能奇迹般地存活,并被人们普遍地乐道。而关键的问题是,如果幸福真的能像穿鞋子那么简单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就真的透明了,谁没有穿过鞋子呢!谁没有感受过生活呢!那么,那些大哲也就无需紧皱眉头,整日皇皇如也。

   想当年,如柏拉图这样的智者,也曾试图为美探求一个精确的定义,“胡搞”了很多年后,也拉扯出了一些看上去漂亮有序的结果,但在最后,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原地踏步,于是发出“美是难的”这样的感叹。

   一个拥有无限边界的事物,对于人类将是个永远的诱惑,美是如此,幸福也是如此。同时,对幸福的探询,也不会因为一个出彩的比喻就会停止,将幸福与鞋子拉扯到一起,仅仅是无数风花雪月中的一次兴会。在今天的现实中,鞋子依然还是鞋子,就是把它和世界上最尊贵的东西搅合到一块,它也不会被人们戴到头上。

   与裤子一样,鞋子只是身体的产物,但彼此担当的功能却不一,两者的渊源也不一致。裤子可以说是人类肉体之上最早出现的身体物事,远古时代的树叶兽皮是第一批裤子,它们的出现,出自人类遮羞的需要。从这个需要出发,演绎出了各种各样的禁忌文化,并由此导出了各种伦理道德的要求,《圣经·创世纪》中的故事就是个很好的隐喻,从中可以见出,人类走向文明实质上始于遮盖在亚当和夏娃身体之上的那几片树叶。裤子是一块文明之布,所以,抛开童稚无知的时期,从穿上裤子的第一天开始,我们就必须接受与此相关的细密的伦理要求,其中非常具体,具体到个体穿/脱裤子的时间、地点、对象等等,不容许丁点的马虎,若公然违反规定,也就等于自绝于人们,把自己主动排除在正常人之外,本质上却是排除在某种文化之外。相比之下,人们对待鞋子的态度就宽松了很多,不穿裤子,那叫惊世骇俗,不穿鞋子,顶多算是偶然的例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鞋子与身体之间并非是一种必然的联系,而是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

   从渊源上将,鞋子的出现大大落后于裤子,裤子与文明有关,鞋子则与制度有关。我不敢断言,最早的鞋子出现在何时,考证这个事情是历史家的工作,我的事情只有胡思乱想,根据我的猜测,它应该是私有制出现后的产物。这个时期,一些人依据身体其他部位的能力,逐渐积累了足够的财富,使他们的足迹不必停留于自然馈赠丰富的山间,而转移到开阔的平原上来,造出坚固美观的房子定居,后来又造出巍峨的城堡,伴随着人为设计的自我身份的提高,他们成为第一批的特权阶层,身份显耀了,身体的很多部位当然也要跟着升天,曾经粗糙的脚部渐渐细嫩,即使是平地上的砾石,也开始感觉到了硌脚的疼痛,于是,鞋子的历史便应运而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一个富于讽刺意味的结果出场了,鞋子本来是用于行走的,但鞋子的出现恰恰却是人类行走功能严重退化的结果。想想远古的人们,他们那结着厚厚茧子的脚掌跳跃在怪石嶙峋的山间,敏捷而灵动,穿过尖尖的石头,搜寻各种猎物,步伐该有多么矫健。

   愈到后来,鞋子也做的越来越漂亮,类别、式样、质地等皆发生了天翻覆地的变化,在中国的某段非常时期,还演化出了三寸金莲的分支,成为人们赏玩的道具。这是鞋子向文化的最具媚态的屈膝,而最后的结果却是毁人害己。当然,在那个时候,鞋子发展出如此高社会性的、制度性的、反人性的含量,实在使人们的身体始料不及。

   从古至今,皆有鞋子并不用来穿的时候,菲律宾的一个独裁者下台之后,人们从其夫人处发现了收藏的两千只鞋子,个别鞋子上缀满华丽的宝石,很显然,其中多数鞋子并不是用来穿的。余华小说《活着》中也有一段关于鞋子的情节,福贵的儿子上学后,母亲亲手为他缝制了一双布鞋,但在上学路上他一直不舍得穿上,总是把鞋子背在背上,到了家门口时方才穿上。这个光鲜的世界就是这样,同类的现象后面拖着两极的原因,似乎能够说明,有一条共同的道路供人们行走,左边是天堂,而右边就是地狱。

   鞋子作为依附于身体的实物,一旦脱离了身体,就会发展出两个端点的结尾,一种是遮盖身体的所有部位,成为唯一的生辉,博物馆里躺着的鞋子和艺术家笔下的鞋子就归属此类,像凡高笔下的农鞋,似乎掩藏了人性的许多秘密。另一种结果,则是成为废品,被别人收购,分解然后毁灭。它们在尘世的命运,悄无声息地接近了那些主人的一生经历,可惜的是,这样的瞬间总是缺少及时的提示。

   穿着布鞋的时候,我们想那些皮鞋,穿着皮鞋的时候,我们又开始想那些名牌鞋子,这都是有脚的情况下,没有脚的情况下,人们只想那些抽象的鞋子,就像这个故事里说的那样:我整天闷闷不乐,是因为我少了一双鞋子,只到我在街上看见一个人没有了双脚。

  茶杯

   直到上了大学,我才算第一次独立拥有了自己的茶杯,这是件意味深长的事,使喝水这般具有私人性的事情从内容到形式真正实现了统一。形式的独立在当时带来了一系列的后果,至于意义,时至后来才有可能分清,就象今天,将身体深深浅浅陷入沙发中的我,无意间掠过茶几上端坐的我的茶杯,许多日常现实就会哗啦一声汇聚起来,构成一条绵延的河流,记忆与时间,恰恰就在其间翻卷。

   而在独立性未展开之前,我从未想到一只茶杯,会携带多少个人生活的事件。我当然有过大量使用茶杯的经历,包括充当茶杯使用过的水缸里的水瓢,包括家里的公共杯子,包括别人家的杯子,但仅仅是实现了几何上的相切或者相交,完整的圆圈并没有出现过。在那个时候,杯子里的水是我想要的,至于杯子本身,则视而不见。

   有了自己的杯子之后,身体与外在事物之间便多了一层中介,这样的中介很多,像牙刷、手巾、手帕、衣服等等,隐秘地散布在个人的周围,构成一个人存在的充分根据,它们是没有什么味道的,只是在样式上千差万别,最终的指向却是分殊世界。也就是说,像茶杯这些距离我们肉体如此之近的中介,实际上也最容易被我们忽略,人们的身体总是喜欢那些距离遥远的东西。在这些中介身上,人们耗完了自己的一次性兴趣后,便了无他愿,就象男人们将女人娶回家门后,要是再出门,就会狠劲地翻唱那首颇具有潜台词意义的歌曲《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这首要命的歌曲到底擦亮了多少男人的内心,一定是个惊人的秘密。

   见异思迁是人的本性,一次性的兴趣之后,面对茶杯或者其他,将是漫长的乏味,所以茶杯之类随身物事的破碎,并非一定是件坏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已经成了根深的情结。在新旧转换面前,其实人们并不在乎新的东西是否及时来到,而是在乎在旧的破碎面前,是否会升起新的兴趣,只有新的兴趣的出现,才能够将涣散的神情暂时集中起来,才能够重新调动我们进入世界的愿望。当然,现实中杯子并没有因为这个情结而时时被我们故意打碎,这里面又出现另外一个原因决定了我们的如何面对,这个原因就是:时间。清理现场、购买与挑选、清洗与摆放,皆是需要时间的。假设一下,如果每天都要去买一个茶杯,这会令人多么难以忍受。所以,人们宁愿将打碎杯子这样隐隐的渴望噎住,也不愿去浪费自己有限的时间。主次分明,是身体的必然要求,要等到意外的出现,人们才会将那些隐蔽的愿望小心地托举出来。另有些社会的原因比如金钱,也会在人们是否要打碎杯子的意识里登场,一年买一只杯子,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承受,若是每天都要买一只杯子,很多人就会饿肚子了。

   与其他随身物事相比,杯子也许是最脆弱的,随时都有可能从我们身边退场,破碎或者丢失都属于不可预测的事情。我们的身体也喜欢它的这种不可预测性,能够给我们带来偶然的变化,带来突然的一击。就象黑格尔讲述过的一个例子:一位小男孩站在平静的一方水塘面前,忿忿于水面的静止,非要扔下一块石头激起一轮轮水波不可。正是因为杯子的存在,或者说正是因为杯子的破碎,身体与日常现实之间,形成了一个有趣的隐喻。实现这样的意外有很多的可能性,掀翻面前的桌子,地震,或者敲碎杯子当作利刃,等等。

   商店橱窗里摆放的各种茶杯,或整齐或杂乱的拥挤在一起,因为没有个人身体的参与,它们是沉默的杯子。一旦进入我们的身体周围,虽然还是静静地立着,但这个时候,它已经学会了开口,向另外的人们诉说着主人的品位和个性,它才会成为一只真正的杯子。真正的杯子诞生于购买,但其本身却无法选择时间和对象,就象人的诞生,什么都不可以选择。

   跟随主人的杯子,在开始的时候,会激起人们短暂的兴致,之后,则是大量的沙漠地带,只有等到最后的破碎,才会再次引起波澜。以死亡作为抗争,不仅有些人是如此,杯子也可能如此。

   一只现实的杯子,不仅会装下无数次倾倒下来的茶水,还会装下某些特殊的记忆,成为那些迅速流逝的事件尚未完全消失的证据,而杯子,则是事件中的主语。曾经跟随我六年的那只杯子就是如此,这是一只非常普通的瓷杯,外层镂刻着一个红色的娃娃,也是迄今为止跟随我最久的一只茶杯。当初,这只杯子并非我购买而得,而是在毕业那年,同室好友送给我的物品之一,从开始的集体宿舍,到后来自己拥有一套房子生活,这其间共经历了六年的时间,一直平安无事,但在结婚半年后与妻子的一次吵架中,它的命运却被改变了。吵过架后,我笑嬉嘻的样子愈发激起了妻的不平,她站在阳台上,威胁我要把那只杯子从六楼扔下去,而后来她果真扔下去了。第二天,我还在想着那只杯子,下楼的时候,于是到楼前的草地上看看它的样子,在草丛里找到它的时候发现它竟然没有破碎,只是杯口上留下一道小小的豁口,我立刻把它拣起带回家里,那几天,家里那只用于刷牙的玻璃杯刚好被滚烫的开水烫裂,于是,这只带有豁口的我的茶杯就成了替代品。虽然不用来喝水了,但它还是静静地守侯在我身边。后来,每当有朋友来,我向他们吹嘘我和妻如何相亲且从未吵过架的时候,若是妻子在场,她就会拿出这只杯子,笑嬉嘻地把我的谎言拆穿。

   碎了的杯子并不一定是锋利的,有时,它或许让我们感觉到温暖。

   身边人事系列

  胖胡

   院里的人们,不分男女老幼都叫他胖胡。大人门如此叫他也就罢了,即使是孩子们隔着距离遥遥地喊叫,他也从不气恼,顶多回过头去吆喝一声,以此当作小小的介意。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顶着诙谐的外号在世间行走,胖胡既不是第一个,亦非最后一名,我想这一点或许是他心宽的原因。胖胡之名,不仅仅是来之于他姓胡的缘由,恐怕起根本作用的还是其体态过胖的结果。我不知道年轻时胖胡的模样,但从我来到这个学校并认识他的那天算起,胖胡基本保持了一致的模样,无论时间多么锋利,然而并没有在他的身体之上切割出什么,就象一位年事甚高的老人,八十岁和九十岁的差别在哪里,我们几乎无从知晓。这几年来,胖胡的腰围始终保持着单位之冠,具体指数我了解不多,若从外观视之,应该是在三尺五之上,穿衣服较多的季节尚不显山露水,一旦到了夏天,就会原形毕露,前凸的肚皮明晃晃的一片,分外扎眼。而且,这个时候的胖胡尤喜敞开衣服,腆出的肚皮直接突围出腰外,常让我想起居留开封时的苏轼,下朝回家后,喜欢露出肚皮在后院乘凉,一边轻摇蒲扇,一边和仆役们调笑大方。可惜的是我们的胖胡缺乏苏轼那样的演绎才能,从肚皮到语言,皆是直挺挺的。

   过粗的腰围也改变了胖胡行走的姿态,下半身的轻灵和上半身的笨拙,扭结在一起,很容易让人想起南极的企鹅。现实中的胖胡比之企鹅当然快捷灵便许多,我在这里用企鹅作为比喻,多少有些不敬,当然,在胖胡的心目中,或许我的行走姿态也是另外的动物的模样,大家的目光中,皆有比拟的成分,也算是互相扯平。

   还是在夏天,没有了外部事物的遮拦,可以细细地打量胖胡的腰部,于是能够发现他那特殊的腰带-一条用粗布做成的布条,在肚子的正前方打成一个粗放的结。这种打法估计和古代孔武有力的豪杰们系腰带的方法接近,不由得让人想起这样的话语:男人的豪放尽在腰带的系法中。而关键的问题是,现在的男人,基本上取消了系布腰带的历史,改用了简便的皮带,而系皮腰带是没有多少花样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胖胡和他的腰带的特殊性展露出来。这个特殊性在每年的夏天直截吸取我们的目光,却又从不释放,就象是那遥远的黑洞。我们就此常问他关与布带的问题,据其称,也曾用过很多皮带,但后来要么是因为短,要么是因为崩裂,不得已才改成了现在这般模样。也是在这个时节,因为肚子的缘故,胖胡的裤子特别喜欢滑落,所以,又可以常看到胖胡不断提裤子的场面。后来我们都见惯不惊,和他说话的时候,皆懒得看他把裤子提上提下。

   胖胡在我们学校做了很多年的锅炉工,其历史比我现在的年龄还要长。和我们这个大杂烩学校的许多老师一样,他也是从异地的乡下来到这坐城市,三口之家,孩子正在上初中,而他的爱人一直没有工作,根据我的猜测,估计是其从老家带过来的,因为在我的身边,收藏着许多这样的例子,新的家属院落成后,她曾经在这里做过几年的门房。那几年,胖胡也没有多少事情,经常替换爱人到门口的小屋值班。正是我们与胖胡的相见最频繁的几年,无论冬夏,胖胡在小屋里总是喜欢支摊招呼院里的闲人打麻将,白天是那些老头老婆门,双休日和节假日则是院里的老师们。胖胡本身是个很谨慎的人,其节俭程度在院里举目皆知,比如说他家的用水量一直保持最低的水平,一个月也就是一吨左右,而当时单身的我,连洗衣机都没有,一个月也要用上八吨,据说在用水方面,他是有窍门的,这个窍门就是将水龙头关到很小,仅仅让它能够滴出水滴,水下来后不能成线的程度,这样的话,水表就不会动了,一个晚上下来能够接满满一桶水,几乎可以满足第二天的使用。所以说虽然他也喜欢玩麻将,但却是要选择对象的,一般来说,他总是要和那帮退休后衣食无优却年事甚高的老人们一起玩,结果当然是输少赢多,胖胡虽然只有小学的文化程度,但简单的博奕理论还是了如指掌。当然,这也是不得已的高明。逢到节假日,老师们若是在小屋里玩的话,胖胡一般在旁观战,除非是三缺一的场面,他才会推推让让地含羞坐上,打了几圈后,如果小赢一点的话,而且又来了观战者,他就会立刻让出主坐,又退到副手的位置上去,如果是输的不多,也是如此,但要是输了很多,那就会雷打不动了。更多的场合里,他基本是看客,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免费从桌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怡然自得地点上。那几年,门口的小屋总是很热闹的,人声不断,一桌麻将经常会有七八人的观战,观众不仅数量庞大,而且有那么几个老看客特喜欢咋呼,而胖胡却常常是静默的,所以,人们有时会主动给他让烟,以赢取其满脸憨厚的笑容。

   说到抽烟,胖胡的嗜好在院里又是一最,这一最体现在数量上,据其说每天要抽上三四包烟。当然,胖胡抽的烟,其牌子我们都很陌生,陌生的缘故是因为太便宜。一天三四包的数量,也足以说明他的烟瘾的大小,有一次大清早起来,在门口正碰上胖胡在扫地,可能是早上他兜里没烟的缘故,看到地上有长一点的烟头,他抓起来就塞到嘴里,后来,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递给他。胖胡的工资水平其实是不低的,一月有一千以上,和我们当老师的差不多,而我们这座城市平均的工资水平也就是每月五百,月工资一千以上的胖胡却会俯下身子去地上拣拾别人吸过的烟头,后来在课堂上我曾以此为例向学生讲述这样的主题:生活如此不易。听完我讲的故事后,学生们一片哑然,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在我的经历中,我仅仅抽过胖胡烟盒里的一根香烟,那是一个夏日的深夜,我们四个人打扑克牌打到很晚的地步,打到只剩下胖胡一人观战,打到我们兜里的香烟全部吸完。那天的胖胡特别兴奋,主动提出要喝酒,于是,他跑到远处买了两瓶很便宜的酒,另外有几双筷子和一包花生豆,对着酒瓶盖做成的杯子,彼此你一口我一口的喝下来,半个小时后两瓶酒就见底了,酒到了高处,我们都想起了抽烟,结果发现兜里皆空空如也,于是只好掏出胖胡的香烟,每人一根抽上起来,如此场合,看到胖胡口袋里烟盒模样的场合,实在是少之又少。酒喝完了,我们都没有尽兴,后来我又跑到楼上,掂了两瓶酒,拿了两包烟下来,大家对着凉凉的夜色,直到喝干,方晕晕乎乎地回家睡觉。上楼的时候,我还打了几个冷颤,这让我明白这样的道理:即使是夏日,深夜的风依然是彻骨的,风的力量要远远高于季节,高于我们的表情,甚至想象。

   就是这一次的喝酒,使我喝酒的经历中又多了一次难忘,虽然彼此只是熟人,并非坐而论道的朋友,但喝酒的时候仅谈谈彼此喝酒方面的感兴也就够了,不必兼有其他的内容,酒的引力场中,是不存在雅俗的。

   我所知道的胖胡的故事多发生在夏天,夏天确实是个好时节,该袒露的地方会彻底的袒露,袒露完之后是接踵而至的郁闷,语言和身体皆是如此。夏天也是家属院一年中最热闹的时节,放假后的老师们多处于无事状态,到门口纳凉是多数人的选择,胖胡往往是早到者,每每下得楼来,就会看见其正端坐在小板凳上,一来一回地抽着烟。不过这个时候的胖胡很少说话,大家胡侃八聊的间隙里,他也是寡言的,在锅炉房工作的他和这里的老师们之间毕竟有些别样的东西在横亘着。就象彼此口中噙着的烟卷一样,越是便宜的烟卷越是需要自己去购买,而噙着名贵香烟的院里的个别人员恐怕很少购买过香烟,胖胡当然明白这一点,他的最深的世界不需要向我们袒示。要说整个夜晚胖胡皆是如此,也不尽然,例外会随着那个连我们也不熟的女人的出现而显现。那几年,也就是胖胡常在门口值班的几年,有一个在我们院租房子的女人经常在夜晚12点以后出现,我想她应该是个神秘的女子,因为在白天,我从未见过她,但在夜晚12点以后,只要守在门口,那个打扮得有点妖冶的女人就会基本上准时出现,次数多了,就会发现每次送她回来的男人不尽相同,我一直不知这个女人的职业身份,只是从装扮上看过去有点象《小二黑结婚》中小芹的亲娘,那位四十来岁的女人一摇一摆地回来了,距离还算遥远,但一脸的粉芡仍然扑面而来,每每这个时候,胖胡一定会从口中蹦出如此话语“看她刚被男人搞过的样子,腿叉的那么大”。胖胡激进的姿态会立刻惊起许多老师们的注意力,有人打趣胖胡道:“是不是你也想搞啊?”这个时候的胖胡就会有些不好意思,“又老又丑的老女人,谁愿意搞啊?”他说道,然后从兜里冷静地摸出一根烟卷噙上。

   夏日的夜晚,那个女人每晚上都会在固定的时刻出现,连隔三岔五的现实都没有,而胖胡的幽愤必然接着发生,一次又一次,让你想到这样的一个词:纠葛。其实他和她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之间的纠葛或许是因为一些人性的秘密。

   从去年开始,家政公司的人员代替了胖胡爱人的位置,打那时起,就很少见到胖胡了,随之而来的是,那个神秘的女人也跟着消失了,这些必然的现实里,藏着些永远打不开的迷团。偶尔会在门口遇见胖胡,见到他坐在小凳子上静默的抽烟,沉默彻底回归到一个男人的肩膀上,就象那些数不清的沙子,最终沉进忧郁的河床。

  秀莲

   世界对于我们,向来采取浪花的方式,逐层包围,你可以转过身去,朝向另外的涟漪,但你却无法避开拍打。这个如潮水样的过程,从来就是突兀的,就像一些人事的到来,会准确地切入你的脉搏,在你的血液里跳动。当然,也会有相当多的片段,迅速地退潮,被我们永远遗忘在身后。

   秀莲是一位我不得不记住的同事,为此,我并没有深想其中的理由,因为“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从我到这所大学开始,秀莲的一些故事就忽远忽近地粘贴在我的身前身后,像龚自珍眼中的西山,有时藐然隔云汉外,有时苍然坠几席前。

   细细想起,秀莲的外在表征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么?回答起来确实很难,一个四十几岁的女人,既没有什么高挑的身材,也没有什么满口的白牙;既非罗圈腿,也从不会走什么模特步;平常是骑着自行车上下班,身上的着装也是稀松,穿任何衣服都不会让人刮目,而样式既不新潮,也不落后,像老舍先生笔下的老张;或许头发有些稍许的弯曲,却又是三番几次烫过的结果,和自然的风致根本搭不上边;至于眼睛、鼻子、嘴巴之类的小配件,也是那种长在谁身上皆可的类型。

   刚开始的两年,我对秀莲相当陌生,原因有二,一是彼此分属不同的院系,皆不在学校的行政部门工作;二是所住的地方相隔甚远,我的业余生活,全被我们那群单身青年包围,一个已婚女人的身影,无论如何也挤不进我们的视线。也许彼此曾经在校园的小径上狭路相逢,但又该如何呢?出了校门口,我可以很奢侈地相逢很多人,而结果还是只有一个。

   九八年,学校西区家属院落成了,我和秀莲同时成为其中的一员,我住在最高层,而她,却享受着一楼的幸福生活。说来奇怪,楼层也许意味不了等级的高低,却绝对意味着朋友的不同,那个时候,我的朋友们几乎清一色地居住在高处,每一天,不喘一次大气,那是不可能的。西区这个院子并不大,住着一百户左右的人家,时间一久,想不认识其中的某个人都是难以想象的,何况,我们的秀莲还有着相当的人气。

   有同事说过,在这个老城里,我们单位的人可是最清闲的了。对于此观点,若仅限个人,还有点绝对,若波及整体,却是完全可以成立的。读秦地贾平凹的散文,你就可知道,一座老城,聚集的闲人何其多也。本来,这座城市的闲人就如泥沙,再增加我们单位的许多同事,也就是个添油加醋的事件。而秀莲之清闲,无疑是分外扎眼的,以至于我们都有些羡慕她的位置,她是在化学系的实验室工作,也就是一位实验员的身份,平常是不需要坐班的。那个时候,每周大约有四天的时间我可以自由留守在家里,而在那四天里,我几乎天天见到秀莲晃悠的身影,另外的三天,我在学校的院子里,和她的会面,连偶然的层面都难以达到。每每说到清闲二字,秀莲颇有些得意,不过得意之后,又会渗进一些不满,一是不满自己的津贴太少,一年只有七千,不到正教授的一半;一是不满自己的位置,若是能做到系主任该有多好。以上并非秀莲的原话,而是我整理后的结果,原话要比我的表述丰满的多,刺激的多。我无法做到原声原貌,皆是因为自己在人文学科混了太多年,中夫子之毒太深,不知不觉就学会了他删诗的那套本领。当然,秀莲也会有特别上心的时候,比如有一年,正赶上她评职称,逢人便问最近发没发过文章,若有的话,能否给她的大名也挂上,估计是别人皆没有给她这个人情,所以据她的宣言,她也躲在实验室里勤奋了几天,接连写了几篇论文。至于她是怎么鼓捣出来,又是如何发表的,内情我就一无所知了。

   和秀莲渐渐熟悉起来后,就发现她在家属院特别活跃,而在学校里,除了和工会的几个老师走的很近之外,和别的女同事,尤其是行政楼上的那班娘们之间,仿佛立着一堵墙。我们学校的女人,从未婚到已婚者,一向是比较活跃的,而且,她们也善于三五成群,各立山头,可在每一个山头上,她们都不让秀莲落草,对此,秀莲似乎不是很介意,反正,她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况且,她这个人也特别乐观,隔着很远的距离,就能够听见她在亮着嗓子说话,甭说是伤情,在秀莲的脸上,你甚至连微蹙都难以捕捉到。

   如果轻易地为秀莲下一个结论,说她对学校的任何事务都漠不关心的话,这就大大地冤枉了她。每次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若果不是为男性专有的话,秀莲的热情就回空前高涨,尤其是三八节工会所组织的活动,毫无疑问,她每次都是其中的最投入者。比如说有一年学校搞了个跳绳比赛,秀莲就为次提前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家属院里跳来跳去,钟爱的麻将生意也暂时搁浅,最后总算拿了个名次,多发了几袋洗衣粉。为此,秀莲兴奋的时间之久,收获的快乐之多,像我等这样世俗的眼睛是难以穿透的。

   正常的生活状态下,秀莲终究还是清闲一族。搬到西区不久,她就开始养了条哈巴狗,并起名为花花,因为住在一楼,出行方便,因此,一天下来,溜狗的次数比我上下楼的次数还要多,养了两年之后,花花已经肥得难以走路。秀莲又开始了其他的营生,比如说打网球,据说是为了锻炼身体,那一阶段,每天一大早,她就抱着一个网球拍出院,到南边不远处的金明广场打球,广场上可是没有什么网球场地,于是,她就在网球上拴上一根长长的丝线,一只手拿着线头,一只手挥着球拍,在一片空地上,打过去,又牵回来,就这样完成了朝朝夕夕的网球运动。

   和老城的许多居民一样,秀莲的最爱还是在麻将上面。在玩麻将方面,秀莲具备一条他人难以企及的优点,那就是随和,秀莲的牌友广布家属院,男女老少皆宜,而且在资费方面,也从不讲究,地点从墙角、地下室、自家等等也没有什么限制。平日,秀莲玩麻将最多的地方还是在门口卖烟酒的小店里,而到了暑假,地点就多变了,同事门普遍的清闲下来,牌场很多,这一阵,往往是秀莲最忙活,最快乐的时光。据说,每次散摊算帐的时候,秀莲相当认真,哪怕是为了找出五角的零钱,也不惜跑到门口,将整钱换开,你就是把小气直接喷到她脸上,她也照样是嗤嗤以对。

   有关秀莲发生在牌摊上的故事不胜枚举,不过最经典的却是如下一桩。有年暑假,我们几个正在门口闲聊,一个同事从院里也来到门口,跟我们说他们的牌摊刚散去,并掩口葫芦而笑,我们问他笑什么,他讲到,刚才三个大老爷们和秀莲玩麻将的时候,秀莲由于一直在输,恰好碰到一次她的牌终于赢了,而且是暗杠带自扣,于是将牌呼啦推掉,大叫:“爽啊,爽的让人全身冒汗!”这句充溢着性暗示,而且特别性感的话语立刻也把我们逗的捧腹。

   本来,人们尤其是男人们在和秀莲说话的时候向来是直言乱语,在那个夏天,几个粗声粗气的家伙在听说这个故事后,就更加嚣张了,每每见到秀莲就会问她,“今天,爽到冒汗没有?”这样不怀好意的话语当然招来秀莲用蒲扇的敲打,不过,看不出她有什么特别的气恼,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

   秀莲的爱人在基层派出所工作,在家的时间很少,有一个儿子正上高中,也不常在家,另外还有一个老母亲住在南关,每过一段时间,她就会把母亲接来,一是可以为他们家做做饭,另外也可以常常陪着她玩玩麻将,不过,按她的话说,主是要陪老太太玩玩。但到底是谁陪谁玩,那就是个庄子子非鱼,子非我式的问题了。

   先贴到这里,太长了,费了大家好长的眼神,以后在继续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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